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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够长的,这中手电是聚光性相当强的,钠黄光在黑暗中的穿透性也很强,但我依旧看不到阶梯的尽头,这只能说明,这阶梯真的很长。
大约十分钟之后,我才看到了台阶的尽头,算起来我们已经向着下方走了足足二百米。我心里有些骇然,这个阶梯还真是够长的,这么浩大的工程,放在一千年之前,也可以算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了。
我的身后不断传来张胖子的叫骂声,“娘的,臭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我走到地面上之后,用手电在四周扫视了一遍,发现了自己已经在一处相当广阔的地方了。
按照我的推理,这里应该就是主墓室了。
这时胖子大声叫道,“我的妈妈呀,这墓室多大得,阔绰啊。”
不光是他,我也发出了同样的感叹,同样我的手电还是看不到整个墓室的另一边。
倒是江楚不说话,脸上也没有任何的惊讶之色,我惊叹这孩子的镇定,或许这家伙没有见过其他的墓室有多大,对于这么大的墓室也没有什么概念罢了。
胖子走到我的身边一叉腰,“嘿嘿,看来老子要发了,今天,不摸个十万百万的,老子去给猪舔屁股眼子去。”
我已经没有任何的心情和这个大胖子打趣了。这里一定会很凶险,但是为了自己的身世我还是要走下去,只是连累了这个胖子和江楚,我的心里升起一阵难以名状的歉疚。
这仅仅是平洲外围的墓冢,便有如此规模,整个平洲便可想而知了。
江楚走到我的身边对我说道,“白大哥,这里应该还不是主墓室。”
江楚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主墓室还没有这么大,我见过不少的大墓,比这个墓室十分之一大的都没有见过。
这时胖子立马哈哈大笑了起来,“白同志啊,这里其实就是个神道,还不是主墓室,你要是”
胖子刚刚说到这里便闭上了嘴,我不知为什么他不再说话了。
但是我的疑问很快便被自己解答了,因为我看到了密密麻麻的东西正在想着这里涌来。
江楚的眼睛也直勾勾地盯着远方。
我心说坏了,这不正是我们在刚刚进入这里的时候看到的骨鸦吗,没想到这东西竟然跟到了这里。
“我操。”我低声骂了句。
这时江楚将我挡在身后说道,“我来挡一阵子。”
江楚刚刚说完,便从背包取出一包什么,在地上撒成了一直径足足有三米的圆圈。
我知道这是之前我让江楚买的火药,如果用火来阻挡的话,火药是无法形成太大的火而无法对这些骨鸦形成伤害的,我立刻意识到这种方法不可行。这时骨鸦群已经临近我们了,江楚将打火机在火药圈子上点了一下。
“我操,不行啊这个,鱼同志。”胖子大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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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性命攸关
火药“呲呲”地在我们周围三米处燃烧了起来,火并不大,而且仅仅是燃烧一瞬间,而且火药的量要控制,如果不加以控制的话,很容易将我们自己点着,稍有不慎,便直接烤全人了。
几只骨鸦已经从刚燃烧尽的地方钻了进来,大多都扑在了胖子的身上,大概也是看出了他的肉最多。
胖子几声惨叫之后,便直接钻到我的背后躲了起来,大量的骨鸦冲向了我,我心说江楚这孩子看上去挺细心的,遇到事也是毛手毛脚的做不好。这时火药明显用不少了,进来的时候我们没有带什么能有杀伤力的火具,靠江楚之前的那招很明显不好使了,江楚不那么做,一定有它自己的原因。
我几棍子下去,将几只骨鸦打得散了架,而江楚的剑也在不断地挥舞着,骨鸦暂时无法近身,我也可以抡着棍子保护自己。最惨的就是胖子了,这家伙的本事貌似只有跑。果然这家伙一看躲在我的背后还是不好使,身上全是口子。于是干脆抱头跑了起来。
还别说,这孙子在逃跑方面相当的有造诣,那些骨鸦没几只能赶上他的速度。
其实我和江楚也不好过,两个人被骨鸦分割包围,而且我们的体力有限,江楚和我的身板已经堆了不少的骨架。但是可以看出江楚已经累得气喘呼呼了。要是再不想办法,我们还是会窝在这里。
我一边抡着棍子,在自己身子的周围形成了一个保护圈,一边扫视着四周以寻找可能逃脱的办法。
这时我忽然发现,这里的空气有些潮湿,但这里的水分却是给人一种腻腻的感觉。
经过我下地的经验,很快我便意识到了,这里有高浓度的火油。
这时江楚气喘吁吁地叫道,“白大哥,救我。”
我回身一看,江楚已经被一群骨鸦压在地上了。我根本无法救他,这时胖子已经跑得看不到人影了。
看来还是只能用那一招了。我宝贵的血液
相当的宝贵,用一滴少一滴
我当即从腰间抽出匕首,将自己的手指头划破,然后挤出一滴血向着骨鸦群散去。顿时骨鸦群散的无影踪。江楚的后背上有些地方白肉都已经翻出来了。我跑过去将他一把抱起来向着来时的悬浮阶梯跑去。我知道这个主墓室是进不去的。
老话常说,“死人不应,活人立行。”
这是很久之前我下地的时候白子轩告诉我的,以前每次下地白子轩都会提前给我准备东西,给我将衣领衣袖都整理地整整齐齐,所以,在我发育差不多的时候,便对子轩产生了一种很特殊的感情。而现在下地之前没有人再会给我准备好一切。想到这里,老子的心里还有点小感触。按理说像我这样看过不少生死的人,也不会很在意过去的事情,也不再去猜测未来将会发生的故事。
现在我的身上的衣服破了好几层。
江楚已经疼得哭了起来,趴在我的背上一个劲地问,白大哥,他会不会死。我心说小孩子们就是喜欢瞎想,比江楚受伤重地多的人海了去了,上帝给人一条命就是让人活到应有的意义,哪有那么轻易会死。我累的不想说话,也没有回答他,因为他不会死,那些骨鸦不会敢近到我的周围。
因为那些血液,那些血液是另一个人临死时“给”我的。
那是大约六年前的时候,我还是个毛头小子,那次我和王伯药跟着一个富商去楼兰遗址探险,一路上没有发生什么危险,当时我们一行共有六人,一个光头,一个据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师爷,还有一个比较活泼的姑娘,是做记录的,我和王伯药是打前锋的,那个富商混在众人当中,以作安全。
那天正是我们从古浪出发到遗址的第三天,身上的食物还是足够的,王伯药比我年长,在晚上一个地窖休息的时候,他告诉我说这次行动很危险,要我万分注意。说起来这个王伯药比我大了也就四岁,因为他的辈分高一些,所以小时候我都一直叫他小叔叔。他从小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