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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4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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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遍布于世界各地,体重因纬度的增高而增大,最大的是分布在阿拉斯加的野狼,最小的就是阿拉伯狼。狼在500万年前就已经出现,和剑齿虎、恐鸟并称为三大肉食哺乳动物进化完美者。但现在剑齿虎和恐鸟都已经灭绝,只有狼还广泛分布。

狼是一种完美的,群居性肉食动物,一般以7至20头为一群,但这群狼目光所及之处,也有四五十只,估计还有更多的隐藏在暗处。

狼的毛色棕灰,有灰、黄、白、红等色。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分布的应该是阿拉伯狼,但从体型上要比这些狼小的多,更何况这些狼的颜色金黄,如此纯正,在阳光照射下如此的炫目。

一只体型庞大的狼正蹲着在一块巨石上,它就向一个战士,居高临下,随时要发起最凶猛的冲锋。在它的身边,两个身材相符的狼一左一右,象两个忠实的守卫。

队伍中一阵骚乱,我挥手示意大家保持好,这些人虽然武功不错,单打独斗都是好手,但都不是训练有素的战士,整体在一起就是一团散沙,有几个人半天还没有搞清自己的位置,我皱起了眉头,如果狼群这时发起攻击,我们将会很背动,还好那些狼只是和我们相持,并没有发动进攻。

我们寻找较大的岩石做为依托,还是各自为战,紧张地注视着这个狼群,龙天远打个手势,讯问是不是主动进攻,或是先发制人,做掉那个头狼。

我摇了摇头,见鬼,狼是非常狡猾的动物,头狼更是狼中最凶残,最狡猾的动物,它们游荡在此,无非是为了猎食,但却不进攻,难道还会有什么打算。

我用望远镜仔细观察,却倒吸了一口凉气,在十点钟方向,也出现了金色的狼的身影,它们正利用石头之间的相互掩护,逐步靠近我们。

我暗自骂了一句脏话,用望远镜四处搜寻,不出我所料,我们前方,两侧都出现了狼群的身影,只有后面暂时还没发现,有些狼已经靠着杂乱石头的掩护,离我们只有几十米的距离,更让我担心的是,这些狼看似杂乱无章,其实是深谙伏袭之道,我们根本无法射击。

这粗略一算,出现的狼群何止百头,进退行走却如军队一般,不敢让人小看,狼群虽然善于团体合作,但却关于偷袭埋伏,而是长途围捕,但这些狼群却是分进合击,进退有度,更让人感到不可理解的是,它们虽然步步紧逼,却并没有进攻。

而远处巨石上的狼很闲适望着我们这群人,也没有进攻的意思,仿佛只是看着我们几个人,只是在玩一场游戏。

此时太阳已经渐渐西沉,从北面起了乌云,乌云滚滚而来,如千军万马,而阳光余浑,仿佛在乌云边上镀了一层金,闪闪发光,整个天空闪现出一种奇诡的庄严。

我们的队伍逐步在收缩,收缩在一起,我们都已经明白狼群在等待什么,它们在等待黑夜,等待在黑夜之中把我们撕成碎片。

我们有夜视仪,有足够的子弹,但在黑夜之中这并不足支撑我们能在狼群的袭击中活下来。但我很快就明白,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因为起风了,我们进入沙漠里以来,没有一丝风,现在这风说来就来,风卷起石粒,打在人脸上,大家只好俯下身子,躲避石粒,还好背包里都有防风镜,带上后可以清楚地看到眼前的情景,那些狼正借助风的掩护,悄悄地向我们逼近。

枪响了,有几头狼被子弹击中,倒在地上,剩余的立即隐藏起来,不见了影踪。我暗暗叫苦,这风沙太大,虽然击中几只,但风明显影响了射击精度,而这风对狼群似乎没有任何影响,如此下去,我们早晚也是这群狼的美味大餐。

施运兴在对讲机里低声说道:“老七同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要想办法。”我心里暗骂,我当然知道,可是有什么办法。

见我没有出身,龙天远低声说道:“擒贼先擒王,我们集中火力空袭那几只狼王,首领一死,狼群自然就散了。”

这小了怎么当得龙家首领,这方法简直蠢到极点,是看国产电影看多了的产物。狼可不是人类,在狼王周围,一定有严密的守卫,更何况以狼的嗅觉视力,不等我们冲到,狼群就会把我们撕成碎片,我们现在是一个防御体系,固守着有力地形,一旦放弃有利地形,我们就会死的更快。

攻不得,守不久,此时我们真是进退两难,看来,当领导真是一件复杂费脑子的事,原来和陈世安在一起,都是由陈世安负责任,我们只负责执行,现在才知道负责任真的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一举一动要担负着无数个人的性命。

耳机里传来了何笑的笑声:“老七兄弟,我们只有后退了,再坚持下去没什么好处,不如先退到柳林里去,林里面的风应该要小些,我们可以依靠几棵柳树做依托。”

可我真的不想退到那个见鬼的柳林里,虽然我们在哪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中午,但我总有一种感觉,那里危机四伏,我本能地想躲避开那个地方,但我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解释给大家。

就在我犹豫地时候,却听见耳机里传来肌肉宋的声音:“大家看我们左侧,大约九点钟方向,距离大约一千米。”

此时的能见度已经非常低了,虽然有防风镜,但是人要不停地躲避打向头上的碎石块,能看到一千米的地方真是已经困难的事情,但我还真的看到了,却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看到了更惊人的一幕。

第三十一章沙漠狂风

在我们一千米远的地方,在狂风乱石飞溅的石滩上,有七八个人,或许更多正拼命地向我们这里跑过来,在他们的后面是成群的,闪着金黄色光亮的狼,而这群狼足足有上百只。

从一丛乱石中,又有几十头黄狼扑了出去,他们仿佛是从石头滩上突然出现的精灵,奔跑、跳跃着扑了过去,两群狼都没有吼叫,而是十分默契,这分明是一群狼。

这是多么大的一群狼,不但包围了我们,还分兵却包围了另一部分人,这些人也穿着沙漠迷彩,全副武装,一看就训练有素,虽然撤退时速度极快,但并不慌乱,一旦有狼靠近,他们就开枪,而且枪法精准,一枪毙命,那些狼不敢靠的太近,但绝不退却,只是紧追不放。

施运兴在耳机里低声说道:“不能让些人靠近我们,否则会把狼群也带过来,那就更糟了,干脆我们把他们做了,趁着狼群吃他们,我们好撤离这里。”

这个王八蛋竟然想牺牲别人的性命,保全自己。我正想反讽一句,却听见赫思远的声音:“老施,你别瞎出主意,你没看出这两群狼是一大群吗对方死后,狼群会把所有的精力都对准我们,到时更难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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