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2章 姜江激动昏迷(2 / 2)
姜江垂在身侧的手紧紧的握成了拳头,修剪的很好看的指甲没入掌心,刺痛着她。
就算是钟诺知道了什么也没有用。
他空口无凭,根本就找不到任何的证据。
“钟诺,你是律师,你比我们更清楚,说出来的话,是需要证据的!”
景言浩在旁,嗤笑了一声。
“轮到自己了,这个时候就知道要对方拿出证据了,刚才污蔑虞南栀的时候,怎么只会说女人的直觉?”
姜江现在烦透了景言浩,她恼怒的瞪了一眼站在一旁一副看好戏的男人。
“这个事情跟你没有关系吧?景公子,虞南栀都已经走了,你还待在这里干什么?”
“你是在说我吗?”
景言浩清贵的脸上流露出一丝茫然。
“我不能待在这里?”
景言浩左右看了看,又问道。
“这好像是公众地方吧?我为什么不能待在这里?姜小姐?”
姜江死死地咬着下唇,没有说话。
景言浩不愧是能跟虞南栀做多年好友的人。
这两个人,也不知道是谁影响了谁。
刚才虞南栀追着姜江,非要她拿出自己出轨丹尼的证据。
现在景言浩更是逼着她说出,他为什么不能待在这里的原因。
偏偏这两个人,追问逼迫的时候,都是一副很好说话,脾气很好的样子。
就像是,他们就是想知道一个答案,就是来解决问题的而已。
但是究竟是解决问题,还是来解决她的。
那可就不好说了。
“姜江小姐,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景言浩一副绅士公子哥的样子,温和的看着姜江。
“我为什么不能待在这里?”
“你跟这个事情,有什么关系吗?”
姜江一字一顿,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反问着他。
“我是你的邻居啊,姜小姐,而且你忘了吗?你之前提出想跟我景家和乔家合作,还盛邀我们两家一起进华人商会,我当然要对我将来的合作伙伴了解一点不是吗?”
“况且……”
景言浩笑了一下。
“我也知道,现在的人很喜欢断章取义,我也不希望我是从别人嘴里了解姜小姐,我有自己的判断,姜小姐,你请放心。”
姜江深吸了一口气。
“抱歉景公子,因为你刚才吐槽揶揄的我话,导致我可能对你有点误会,不过我相信,你也未必很全面的了解我,因为你朋友的关系,我想你已经对我有偏见了。”
景言浩只是笑了一下。
“没有的事情,姜小姐,你别多想了。不过刚才那句话,对象换做是另外一个人,我也会这么说的,况且……”
他拉长了尾音,一脸的无辜。
“我也没有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不是吗?”
“姜小姐,我只是在维护我的朋友,仅此而已。”
姜江红着眼眶,死死地盯着景言浩。
她今天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丹尼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完,就跑出来一个钟诺,非要扯什么两年前的事情。
现在这个景言浩还看热闹不嫌事大!
他们这三个男人,都非要至她于死地吗?
“你们这么对付我,究竟有什么好处?你们合伙,一起围剿我一个已经没有任何背景的女人,你们良心过得去吗?”
她冷嗤了一声,眼泪恰到好处的流下来,挂在她白皙紧致的下巴上。
“是不是只有我死了,你们才会相信我今天说的都是真的?他们在吃人!他们是逼死我!”
姜江情绪一激动,竟是直接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
“……”
钟诺低头看着倒在地上的姜江,一时没了反应。
景言浩倒是慌了,第一时间蹲下来查看她的情况。
但是现场的传媒和狗仔们只想拍特大新闻,因此一下子都包围了上去。
景言浩喊了好几声让开,让姜江透透气,他们都好像没有听到一样。
一直到丹尼挤进人堆里,把姜江抱了起来,在景言浩的帮助下,又挤出了人堆,坐进车子里,扬长而去。
景言浩也担心姜江会出什么意外,也跟着坐上了车。
他坐在车里,先是给虞南栀打了个电话,说明了一下情况。
“晕了?”
虞南栀一愣。
她的第一反应是真的假的?
也不能完全怪她会这么想姜江。
实在是姜江这个人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不值得信任。
“是啊,你放心吧,她呼吸挺正常的……”
反正是死不了。
就是如果是假装晕倒的话,很有可能后续会卖惨,那么网上的舆论风向就会大变。
所有人都会成为众矢之的。
那如果是真的话……就有点棘手了。
虞南栀挂了电话之后,就上了论坛,查看舆论风向。
霍祁年已经进了厨房,打算做晚饭。
他从冰箱里拿出蔬菜的时候,抬头看到她盘腿坐在沙发上,神色紧张的看着手机。
“南栀,别太担心了,如果她是真的晕倒,那也是她自己咎由自取,如果是假的……”
他冷哼了一声,没有把话说下去。
但是虞南栀知道,霍祁年会让姜江为此付出代价的。
“易白今晚的飞机,他一到机场,我就让他先过去看看姜江的情况,网上的舆论你也不用担心,会有人处理的。”
N&N的舆论部门都不是吃干饭的。
“易白现在来?”
虞南栀有点意外。
因为前几天易白还说临时有几个手术要做,说什么病人有突发状况。
她也没有听清楚。
“对,今晚十一点多会到这里,我已经安排了人帮他去申请行医资格了。”
应该在易白过来的时候,证也能办下来了。
姜江是真的晕倒,还是在装的,易白过来一检查就知道了。
虞南栀低头看着网上因为姜江昏倒的事情,一下子爆了好几个讨论帖子。
几乎每个爆的帖子,都是在讨伐他们。
现场的传媒,虞南栀,霍祁年,景言浩,丹尼,还包括打算爆料但是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的钟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