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本网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重生 >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 第565章 付费咨询

第565章 付费咨询(2 / 2)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

“然后我们会记个简单的流水账,比如:他今天从‘几号卡’,取了多少钱,付了什么账。”

“为了能更加清楚自身情况,及时对销售、运营策略做出调整,我们时不时会对一下账。”

“或者是,谁要用钱,那就看看卡里有多少钱,大家分分掉。”

“一人一半嘛!”

“可就在一个多星期前,小胖突然找我喝了顿酒,期间说了很多东西。”

“包括他媳妇、小舅子、爸妈,断断续续都在劝他自立门户。”

“以前还好,现在基本上天天都会念叨。”

“他实在没办法,只能找我诉苦。”

“呵呵......”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怎么可能会听不懂。”

“这就是借用别人的名头,提出自己心里的想法而已。”

“两天后,我们双方坐了下来,把所有银行卡的流水全都拉了出来。”

“既然要分家,肯定得把账给算清楚了。”

“结果,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出账跟入账,总金额对不上。”

“有一小部分钱,被小胖转给了他老婆、小舅子。”

“总金额差不多在130万左右,刚好能把账给平了。”

“可当我把东西拿出来,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却死不承认,甚至还跟我杠。”

“有些话.....说的很难听、很伤人。”

“完全没有顾及到这么多年的兄弟情义。”

“简直有点莫名其妙。”

“就像是踩到了尾巴一样。”

“我顿时也上火了,便跟他吵了起来。”

“当天,我就联系了之前帮公司要过账的王律师。”

“他告诉我,可以去报案。”

“告对方职务侵占。”

“不还钱,那可是要坐牢的。”

“我当时正在气头上,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可到了治安局,把事情来龙去脉讲清楚后,蜀黍直接就把我给拒了。”

“说对方不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当即就问王律师原因,可他也说不出什么名堂来。”

听完对方的故事,金胜心里不由感慨了一下。

老话说的果然没错。

(千万不要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做生意。)

随即笑着摇了摇头,出言道:“你的路走偏了。”

“你去报警,是不是提到.....小胖就是专门管财务的,所有银行卡、以及资金支出,全都由他负责。”

“现在,他未经你同意,擅自挪用了资金。”

小哥连连应道:“对对对.....金律师你说的分毫不差。”

“这还是在报案之前,王律师教我这么说的。”

金胜随口道:“这个王律师,我估计他平时处理的案子,应该只是针对民事领域。”

“对涉及刑事的东西,算是一知半解吧!”

小哥立即追问道:“那金律师,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啊?”

收了钱,金胜肯定会负责。

这是原则问题。

“首先,你去治安局告人家,总得弄清楚想告的罪名,在法律上是怎么解释的吧!”

“《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3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100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请注意,职务侵占它是一个特殊主体,必须要有职务。”

“可是,你跟小胖两人,实际上是个人合伙,股权对半。”

“属于自然人股东,并不是公司的员工。”

“没有职务,何来侵占一说。”

“虽说小胖未经你同意,私下把钱拿走,确实属于侵占行为,但却不符合‘职务侵占’这个罪名的主体构成要件。”

“这就是你去报案,为什么蜀黍不受理的原因。”

金胜话音一落,公屏上好多凑热闹的开始发言。

一个个都说‘学废’了。

连线对面的‘小哥’,在沉默了两秒钟,把知识消化完毕后,这才恍然道:“原来是这样啊!”

“那金律师,我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去处理?”

金胜端起旁边的水杯喝了一口,慢悠悠的开口道:“我刚才听你提到过,你们从一开始经营,就没有明确规定过各自的分工,或者定下相应的规矩。”

“这样其实很不好。”

“真要出点什么事,你很有可能找不到维权的方向。”

“直播间内,有准备、或者正在和别人合伙做生意的小伙伴们得注意了。”

“如果这个钱,小胖本身就有管理权,而现在他拿走花掉,你去找他要,他不给你。”

“那在刑法上,涉及了‘侵占罪’。”

“但是....侵占罪,属于自诉罪名,需要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才行。”

“如果,你们一开始就规定了,无论是谁要动用公司的钱,都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才行。”

“包括支付货款、工资、租金....等等之类的。”

“可小胖却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钱转给自己老婆、小舅子,那这种情况的性质就变了。”

“这里有个秘密窃取的行为。”

“也就是我们口中常说的.....盗窃。”

“发生在小哥身上这件事,其实最初是能用‘盗窃’去报案的。”

“可惜,他已经一只脚踏空了。”

“就算现在再去找蜀黍报案,我估计也有点悬了。”

听到金胜这么说,小哥顿时有点急了。

“金律师,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该怎么办,还有其它办法吗?”

“说真的,我跟他之间已经撕破了脸,完全没有任何转圜余地了。”

“昨天还扬言.....我要想打官司,他一定奉陪到底。”

“我还知道一个事,他的房子、车子,当初在买的时候,就直接挂在了父母名下。”

“结婚后更别提,妻管严。”

“有时候身上连一千块都没有,连烟都蹭我的。”

金胜面带微笑,非常淡定道:“你现在有两条路径能选。”

“第一,先把资料、证据,全都固定好,去提起民事诉讼。”

“照你说的,所有出入账的金额中,有130万是对不上的,是被小胖私下转给了老婆、小舅子。”

“那就针对这一部分金额,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跟法官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用‘盗窃’这个理由,移送治安机关。”

“第二,把130万拎出来,再去报案试试。”

“如果还是不受理,你或许可以换个报案点。”

“跟树挪死、人挪活的道理是一样的。”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