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见不得别人好(2 / 2)
“小芳你好,咱们先说说事情吧!”
“好的好的.....”
小芳显然也看到了公屏上某些‘谐音词’,有些忙不迭的连声应道。
“事情是这样的,我呐,是做审计的。”
“前段时间,我被总公司委派,去外地分公司审核一下财务情况。”
“差不多得一个星期左右。”
“相信金律师应该知道,高铁站和飞机场这种地方的停车费,不便宜。”
“于是,我就让堂哥帮忙给送到了高铁站,顺便把车开回去,停在他家里就行。”
“因为我们两家离得很近,直线距离不到200米。”
“可就在我出差回来后,却知道了一件事。”
“我那个堂哥,竟然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车给抵押了出去。”
“再三追问下,他才肯透露。”
“原来,就在我出差当天,他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来找他帮忙,说是女朋友爸爸出了车祸。”
“由于肇事司机逃逸了,急需一笔钱来支付医院的手术费用。”
“眼下还差8万块左右。”
“没办法,他只能来找我堂哥帮忙了。”
“另外,还出示了对方躺在医院病床上,他女朋友陪在旁边的照片。”
“我堂哥当即就相信了,可他也只是个普通上班族,工资几千块,身上哪有钱。”
“最近还通过相亲找了个女朋友,两人时不时约着吃饭、看电影什么的,连花贝的额度都快用完了。”
“反正也不知道最后怎么说的,就把主意打到了我车上。”
“当时两人说好了,最多5天,赶在我回来之前,就会把车子从‘当铺’给赎回来。”
“可结果显而易见,他并没有做到。”
“我得知这个事后,心里虽然很生气,但如果真是人命关天的情况下,也算是情有可原。”
“再加上我堂哥一再保证,绝不会出问题。”
“我想了想,便让对方定个时间。”
“在电话里,他很明确的说,一个星期就行。”
“可现在,都已经快一个月了,依然没有把我车子给拿回来。”
“每次打电话过去催,他都在电话里找各种理由推脱。”
“什么:肇事司机已经被蜀黍抓到了,赔偿款马上就能下来了,他在向银行申请贷款.....”
“过去找他本人,又说自己征信不好,审批没通过,现在让女朋友去贷了。”
“总结下来,给我感觉就一个词‘说谎’。”
“金律师,我想问的是,怎么才能把车子给拿回来。”
“万一报警的话,我堂哥会不会也有事?”
“因为我在网上查过,也找公司的法务简单咨询过,这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我车拿去抵押的行为,已经涉及到了犯罪,是要坐牢的。”
金胜在脑海里稍稍把事情给捋了一遍,大致上已经明白了。
但还有几个关键点还得了解清楚。
“我现在问你几个问题,一定要如实回答。”
“好的。”
“这辆车在进行典当、抵押借款的时候,是谁签的字?”
“我堂哥,他代签了我的名字,还摁了手印。”
金胜微微点头道:“嗯....那老板知不知道,这辆车并不属于你表哥所有,他也没有任何委托、授权手续。”
小芳立即应道:“肯定知道啊!”
“我堂哥那朋友提议做这个事情的时候,他就说过‘有路子’。”
“并且还当场打了个电话出去,得到当铺老板确认后,才拉着我表哥,一起把车子开过去办手续的。”
金胜继续问道:“这家典当店铺,是你家所在的城市吗?”
“是的,我还去过找过老板,他反正就一句话:拿钱赎车,否则免谈,如果报警,我堂哥得先进去。”
金胜这下心里有数了。
随即轻笑了一声道:“这件事情里面,你堂哥自己、他朋友、典当行,全都有问题。”
“我来给你捋一捋。”
“先是你堂哥了。”
“他首先涉及‘侵占罪’。”
“因为是你让他帮忙把车开走,等你出差返回后再找他重新拿回来。”
“在法律意义上,就等同于你把车子的控制权、使用权,暂时交于了对方进行保管。”
“而等你回来后,要求他归还的情况下,他却无法进行归还。”
“也就是说,他侵占了你的财物。”
“在前一个案子上,我就说过,侵占罪,属于自诉罪。”
“他是刑法规定的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的......绝对亲告罪。”
“在任何情况下,治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
“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意思是说,只要你不起诉堂哥,他就没事。”
“其次,他在抵押合同上,代为签署了你的名字,并摁了自己手印。”
“这里仅仅涉及了民事侵权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很多小伙伴会联想到‘合同诈骗罪’。”
“其实不然。”
“根据法条上的解释,若代签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
“例如:伪造授权文件签订合同,并骗取大额资金,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而小芳的堂哥,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他只是被朋友给欺骗了,错误处分了本不属于他,却由他进行保管的财物。”
“另外,通过抵押车辆得来的所有钱,并没有被他挥霍、使用。”
“最重要一点,这家店铺老板在收车之前,已经明确知道.....这辆车并不是小芳堂哥本人所有,也没有看到任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
“可他依然同意这么做,并把钱借出。”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人需对标的物享有处分权,否则抵押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也就是说,未经车主同意的抵押合同因缺乏处分权而无效,即便签订了书面协议,车主仍可主张物权返还。”
“当铺老板在不属于‘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无法依据无效合同,主张优先受偿权。”
“换而言之,小芳,你可以直接对当铺老板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返还车辆。”
“至于对方的损失,让他找你堂哥单聊。”
“反正你只要车拿回来就行,其它事情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此时的金胜,嘴角微翘,侃侃而谈。
那种散发出来的极度自信、一切尽在掌握的独特魅力。
让公屏上的发言都减少了很多。
一旁的柳慧敏,两眼早已水汪汪了。
要不是还开着直播.......
金胜没有注意到这些,继续往下说了起来。
“接下来,我们说说小芳堂哥那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