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本网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重生 >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 第568章 连续开庭前

第568章 连续开庭前(2 / 2)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

一个标准的盘坐。

“你下播了吗?”

“嗯呐.....”

“这才9点都不到啊!”

柳慧敏双眼快速眨了两下道:“你都不知道,刚才你直播的时候,观看人数接近5万。”

“结果你一走,立马掉得只剩几千,连平时1万左右的常规人数都保不住了。”

金胜搂住对方的腰,笑着开口道:“看来都是我的错。”

“走,咱们回房间,我要给你好好赔个罪.....”

说完腰腹一用力,从沙发上直直站了起来。

柳慧敏早已习惯这个动作,非常配合的双腿夹紧。

‘喵.....’

这一幕。

让一旁吃饱喝足,准备继续睡的哈基米,颇为无奈的摇了摇头。

劝又不听、听又不改、改又改错、错又再犯.......

本‘喵’实在无能为力啊!

等两人身影消失,便闭上眼睛,来了个眼不见为净。

..........

星期六。

金胜先去商场给妞妞买了个玩具,接着赶往曾德源家里聚会。

人情世故这一块,拿捏死死的。

到了之后,立即和施俊霖开始商讨几天后的开庭策略。

赵勋插不进话,闲着没事,干脆拿出手机拍下视频,发给了谷宇智。

他看到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就开车杀了过来。

讨论法律,怎么能少得了他呐!

等说差不多了,谷宇智又开口提议,干脆几人来一出模拟法庭的戏。

他是主审法官,赵勋书记员。

金胜则作为对立方,针对案子负责挑刺、反驳、辩解......

施俊霖照着两人设定好的辩护策略来应对。

结果就是.....金胜展现出来的攻击力,让施俊霖差点没接住。

额头冷汗都冒出来了。

心有余悸啊!

但有了这次经验,相信上法庭面对秦彦的时候,会更加从从容容、游刃有余。

绝不会匆匆忙忙、连滚带爬。

星期日。

金胜中午和柳慧敏去了一趟超市,采购了一波生活物资。

主要有些东西消耗比较快。

虽说两人一直抱着‘顺其自然’的想法。

可有时候也会用一下。

增加体验感嘛!

下午接到林夏电话,约金胜一起去孟蓝重新开业没多久的‘土菜馆’聚餐。

人不多,只有相熟的几个。

老规矩,由王天福这个局长请客。

身材都这么胖了,钱包总得瘦下去。

席间说了个事。

市局内部已经讨论通过了。

鉴于林夏这几年以来,工作表现突出,思想政治过硬,勤奋敬业,勇于担当。

特别是,前段时间又被抽调进了专案组。

所以....年底会升一级,兼任治安局的副局长,正式迈入‘处’这一级别。

就连原本蓝衬衫,2杠3的警衔,也会变成白衬衫、麦穗加星星。

因此,今天这顿饭,可以看成是自己人之间,私下的庆祝宴。

而作为好几个案子的推动人,金胜肯定是不可或缺的一个。

尤其是背后合纵连横,打掉了‘赵家’这一系。

三大部门作为自留地,可谓是损失惨重。

空出来的中层领导职位,简直不要太多。

林夏哪怕在专案组混过,对于背后这些弯弯绕绕,都不如金胜知道的多。

星期一。

原本连线过的旅途小哥....季伯达,带着一堆资料来了律所。

这个名字,很硬!

大客户,金胜当然得亲自接待。

十几张银行卡的流水,以及网点后台销售数据。

足足花了两个多小时才全部理清。

确实如他所说,在两年半时间里,他的合伙人田鹤鸣,转出32笔资金,最少2万,多的9.6万,共计金额131.7万。

基本上每个月最少都有一次。

收款人是:鲁如英、鲁子豪。

这应该就是田鹤鸣的老婆和小舅子了。

金胜对照了一下个体户注册信息,并没有看到两人名字。

看来是创业在前,结婚在后。

否则可就真要说不清楚了。

对方有的是理由进行推脱。

比如:进货、支付货款、工人奖金、其它费用.......

从中午12点,一直在小会议室待到了下午4点半,这才把人给送走。

签的是风险代理合约。

基础费用4万,差旅费1万。

后续完成案子,拿回这笔钱后,还能分到130万里面,15%标的额。

两者加起来差不多25万。

金胜让张琴带上蒋梦瑶,明天就出发去一趟东阳那边。

没办法,其他小伙伴都忙着,只有大小姐有空。

既然在当地治安所已经报过案了,那就PASS掉,直奔上一级治安局就行。

刑侦、经侦.....都算得上对口。

实在搞不定,就先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好能开上一次庭,把有些东西掰扯清楚,再找法官聊聊,看能不能移交给治安侦查。

还不行的话,那就只能打完民事官司,申请强制执行了。

至于对方扬言‘不还钱’,也就吓唬一下不懂法的人。

在金胜这里没用。

反正季伯达小哥最终目的,是为了把钱拿回来,又不是非得把人给送进去包吃包住。

不过还有个小问题,就是人.....太多了。

12个。

其中田鹤鸣一方亲戚占了一半。

当初两人肯定请教过专业法律人士,先是注册了有‘字号’的个体户营业执照。

还跟他们签订了一份全权代理运营的协议,里面就包括了诉讼相关条款。

并进行过公证。

算是规避掉了一些法律风险。

不过......

小伙伴们要注意,真要是被别人告了,注册人同样还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滴.....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人与实际经营者,需要作为共同诉讼人,承担责任。

以后别傻乎乎的,亲朋好友一开口,你就掏出身份证、银行卡去帮忙。

真出了事,谁还管你们什么关系。

这年头,坑的就是自家人。

另外,还有税务方面的问题。

但这些都跟金胜无关,是另一个案子了。

要兼管的话,得加钱。

...........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