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本网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重生 >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 第575章 万事俱备

第575章 万事俱备(2 / 2)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

秦彦看着老神在在,嘴角含笑的施俊霖,心里颇为不爽。

这次庭审.....从一开始就被法官压制。

现在又被施俊霖将了一军。

跟炸金花一样。

对方到底是偷坤、还是手中真有大牌。

接下来就看自己怎么‘赌’了。

秦彦当机立断道:“法官阁下,我方申请休庭5分钟,我想跟当事人商量一下关于本案的一些事情。”

“可能会涉及重大变故。”

“恳请法庭批准。”

不愧是老狐狸。

眼见情况不对,这是准备把选择题交给当事人了。

施俊霖哪怕再心有不甘,也没有权利喊出‘反对’两个字。

虽然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没有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休庭的权利。

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事情很常见。

尤其是短暂几分钟的。

说穿了,一切决定权都在法官手上。

行不行.....都是一句话的事。

法官面无表情道:“原告方临时提出的‘休庭’申请,并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

“本席予以驳回。”

施俊霖一听这话,差点没笑出声。

让你之前没事去怼法官。

现在受到报应了吧!

一万个人申请,只有你一个人没通过。

传出去,估计圈子里能‘八卦’好久。

秦彦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了审判席,嘴角抽动了两下,并未发出声音。

但估计......心里骂的可脏了。

施俊霖听到指令,直接开口道:“法官阁下,我方申请提交新的证据?”

“哦....什么证据,之前怎么没交。”

别看法官语气比较严厉,其实这是在给台阶下。

根据规定。

若证据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需向法院说明正当理由。

否则法官可以不予采纳。

施俊霖又不是新人小白,瞬间秒懂。

“是一份第三人王昊与我方当事人徐婷的通话录音,以及绿泡泡聊天记录。”

“之前由于原始载体手机有些损坏,开不了机。”

“但现在修好了。”

话音刚落,秦彦立即举手道:“我反对.....”

“我想请问被告人律师,手机是什么时候修好的,是否在今天开庭之前?”

“你这么做,涉嫌证据突袭。”

“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全都无法保证。”

“这对我们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面对秦彦的激烈反应,施俊霖丝毫不慌。

既然敢这个时候拿出来,肯定早料到会如此了。

“秦律师别激动。”

“手机确实是庭审之前刚修好的。”

“你所谓的证据突袭,都是无稽之谈。”

“之前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清单上,我早已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

“针对答辩状最后一条的相关证据,由于原始载体损坏,需要在修复后向法庭提交,预计时间为5天。”

“今天正好就是第5天啊!”

“至于三性问题,秦律师完全可以要求法庭予以查证嘛!”

“但作为一个律师,我总不能知法犯法,弄个假的出来吧!”

“当然,等我展示完,你也可以依法要求法庭给予适当的答辩期?。”

“完全不影响案子的公平性.......”

秦彦此时脸色阴沉的快要滴出水了。

直觉告诉他。

千万不能让这份证据展示在法庭上,不然绝对要出大事。

殊不知,这个套路还是金胜教的。

有些证据,需要在特定的时间点出现,才能利益最大化。

过早、过晚,都不行。

就像现在这个。

而怎么达成这一目标,则要相应的技巧。

恰好......金胜就是此道高手。

无论民事还是刑事。

善于利用诉讼规则,同样非常重要。

法官也是蔫坏,有故意放任双方交锋的嫌疑。

对专业人士来说,看一场高质量的较量,无异于是一种享受。

尤其是你来我往,看似表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的那种。

“好,被告方,你先提交证据吧!”

“书记员记录一下。”

“由于新证据涉及录音、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待本次庭审后,需要进一步检验三性问题。”

施俊霖一听,随即微笑着向对面原告席颔首示意了一下。

看似礼貌,实则挑衅意味浓烈。

没看到秦彦左手用力握了下拳头嘛!

好气哦......

王蓓蓓把早已准备好的手机、以及两张打印出来的聊天记录,亲自送到了法官手里。

并且小声介绍了一下。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提交法庭时,需提供原始载体。

不得剪辑、增加、删改.....

当然,如果非原始载体的通话录音经过合法手段取得。

且内容真实、完整,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那么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信任度.....肯定没有原始的高。

趁着法官还在和王蓓蓓沟通,秦彦迅速凑过去跟一直没有开口的‘牛夫人’小声沟通了起来。

一旁的王昊,此时额头冒汗。

明显在提心吊胆。

施俊霖默默看着,嘴角露出一抹讥笑。

到了这一步,基本上已经回天乏术了。

就算是马上提出撤回‘起诉’,也没什么用了。

因为有庭审记录在。

这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庭审活动进行的详细记录。

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即使原告当庭撤诉,庭审记录也不会因此失效或被销毁。

相反,它会作为法院工作记录的一部分,被永久保存在法院的档案系统中。

这有助于在后续需要时查阅和参考,确保案件处理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