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兵马总管霹雳火(秦明)(2 / 2)
若因此,受到了此锦囊的伤害,对方将抽取一张你的牌。
若你打出的这张红色基本牌为[杀],于本锦囊的效果、结算后,额外地进行一次你的“完整”回合。
[炎光诀(残卷)·焚天神怒]限定技
你的回合开始时,若场上装备区的武器牌小于当前的存活角色数、且你的当前体力值不为场上最多者或之一时,你可失去一点体力上限,来触发此技能效果。
限制本局游戏中,只能来触发一次。
你弃置一张红色无属性的[杀],令场上除你之外的其他角色各打出一张[闪]并弃置各自装备区的武器牌。
无法打出一张[闪]的,受到一点火属性伤害。
无法弃置武器牌,将受到以下影响:
则于接下来的一轮中,于自己的回合内使用一张[杀]指定目标时,直接受到一点火属性伤害、再进行此[杀]的结算。
英雄“霹雳火”秦明发动此技能后,于本回合内、令至少一名角色受到火属性伤害时,将自己弃置两张牌。达到三名或更多时,默认弃置五张牌。
若因此无法弃牌,每少一张牌,将失去一点体力。
[炎光诀(残卷)·寂地焱灭]限定技
当你的当前体力值不大于场上的存活角色数时,你可于本局游戏的一个你的回合结束阶段时,失去一点体力上限、来触发此技能效果。
你弃置至多x张红色非锦囊牌,令至多Y—2名角色弃置x—2张非基本牌。(x为你的当前体力值且最大为3,Y为场上的存活角色数且最大为5)
无法如此做者,直接受到一点来源为你的火属性伤害。且对方的体力上限不小于你,将失去一点体力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