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夏夜炊烟(1 / 2)
初夏,日头刚沉到西山背后,余晖把秦家村的土坯房染成一片暖黄,随即就被暮色一点点吞了下去。
晚风带着田里的稻苗香,混着泥土的湿气,从村东头的田埂上刮过来,掠过家家户户的茅草屋顶,卷起几片晒干的茅草,打着旋儿落在墙角。
这座坐落在村头段的柴房,此刻正弥漫着一股刚落脚的仓促与暖意。
柴房前的荒地不大,靠墙栽着两棵果树,枝繁叶茂的树冠遮了小半个荒地,树影婆娑,把地上的月光剪得支离破碎。柴房的外,沿着墙体堆着几捆晒干的柴火,用稻草绳捆得整整齐齐,旁边立着分家时带回来的,一把锄头、一把镰刀,木柄上包着厚厚的包浆,看得出是日日在用的家什。
最中间的柴房门虚掩着,里面点着一盏煤油灯,昏黄的光透过门缝漏出来,在地上投下一道狭长的影子,偶尔有飞蛾扑棱着翅膀撞在灯罩上,发出轻微的“噗噗”声。
江奔宇刚把怀里的一个帆布大包放在地上,就直了直腰,酸痛感顺着脊椎蔓延上来。他下意识地抬手揉了揉后腰,目光扫过荒地前的家人,最后落在媳妇秦嫣凤怀里抱着的双胞胎身上。两个小家伙刚在绿皮火车上折腾了大半天,随后又是大巴车,又是牛车的,此刻倒是安分,小脑袋靠在秦嫣凤的肩头,眼睛半睁半闭,小嘴巴时不时砸吧一下,像是在回味梦里的奶水。
“阿凤,”江奔宇的声音带着一丝旅途的沙哑,却依旧沉稳有力,“宏良和春竹帮着照看小孩子,你跟妈去借口锅回来,今晚将就一下,明天我们去公社上买个新的。”他说着,视线落在堂屋墙角——那里空空荡荡,只有一个豁了口的陶盆,显然是没法用来做饭的。
秦嫣凤的娘家刚分家出来,条件本就一般,这次他们一家四口人回来,一大家子突然多了四张嘴,连做饭的家伙都凑不齐了。江奔宇心里盘算着,明天一早去公社的供销社,不仅要买粮食,还得添些锅碗瓢盆,总不能一直看着岳父岳母受苦受难吧?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们箱子里还有些粮食和鱼干,够今晚吃的了,不用再麻烦家里找粮。”这话既是说给秦嫣凤听,也是说给一旁的岳父秦父听的。秦父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手里的工分勉强够一家人糊口,江奔宇不想再给他们添负担。
秦父闻言,黝黑的脸上露出一丝不好意思的神色,搓了搓粗糙的手掌:“阿宇,这说的哪里话,你们回来就是客人,哪能让你们自己带粮……”
“爸,您别跟我客气。”江奔宇笑着打断他,“咱们都是一家人,不说这些见外的话。孩子们还小,正是要营养的时候,我带的粮食够吃,您放心。”
秦嫣凤抱着孩子,点了点头,看向身旁的母亲秦母:“妈,那咱们去芳嫂家借锅吧,她家的锅大,应该够用。”芳嫂是村里出了名的热心肠,跟秦家是隔了两户的邻居,平时谁家有个红白喜事,她都乐意帮忙。
秦母应了一声,伸手想帮秦嫣凤扶扶怀里的孩子,又怕碰着小家伙娇嫩的皮肤,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行,我跟你去。芳嫂那人好说话,借口锅肯定没问题。”
“等下!”江奔宇突然喊住她们,转身走向放在院子中央的那个棕色皮箱——这是他从京都带过来的,边角已经有些磨损,却依旧结实。
夜色渐浓,院子里已经有些看不清东西了,秦父正准备去堂屋拿煤油灯,就见江奔宇弯腰,趁着夜色的掩护,手在皮箱侧面摸索了一下,像是按了个什么机关,随即从皮箱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物件。
那物件圆柱形,约莫巴掌宽,外壳是光滑的铁皮,在微弱的月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秦宏良和覃春竹正抱着双胞胎逗弄,瞥见这东西,都停下了动作,好奇地凑了过来。秦母也愣住了,眨巴着眼睛看着江奔宇手里的玩意儿。
江奔宇没理会众人的目光,抬手拧开手电筒的尾部,露出里面的电池仓。他从口袋里掏出两节黄色包装的一号电池,电池上印着“上海电池厂”的字样,在当时可是稀罕货。他小心翼翼地把电池装进去,正极朝上,负极朝下,扣好电池仓的盖子,轻轻按了一下开关。
“啪”的一声轻响,一道明亮的光柱突然射了出来,直直地照在荒地的泥地上,把地面上的小石子、草屑都照得一清二楚。那光线比煤油灯亮多了,还带着一丝冷白色,不像煤油灯那样昏黄朦胧,甚至能看清墙角砖缝里钻出来的青苔。
“我的娘咧!”秦宏良忍不住低呼一声,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眼睛瞪得溜圆,“这、这是手电筒吧?供销社里卖的那种高档货?”
覃春竹也看得目瞪口呆,手里抱着的阿飞似乎被光线吸引,小脑袋转了过来,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想去抓那道光柱,嘴里发出“咿呀”的声音。秦父也凑了过来,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惊奇,伸手想去摸,又怕把这贵重东西碰坏了,手指在半空中犹豫着。
秦母倒是大胆些,从江奔宇手里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摩挲着光滑的外壳,又按了按开关,光柱忽明忽暗,吓得她赶紧松了手,又赶紧接住,生怕掉在地上。“这东西……比煤油灯好用多了。”她喃喃地说,声音里带着一丝感慨。煤油灯的光又暗又晃,还冒着黑烟,时间长了,鼻孔里都是黑的,眼睛也容易酸。这手电筒一按就亮,光线还集中,走夜路可太方便了。
秦嫣凤听着母亲的话,心里一阵酸楚。她逃荒出去这些年,虽然日子也不算富裕,但江奔宇在村上,多少能分到些紧俏物资,手电筒这种东西,家里倒是一直有。可娘家这边,母亲一辈子没离开过秦家村,连供销社的手电筒都只是远远看过,没敢凑近摸过。她抬眼看向不远处的江奔宇,正好对上他的目光。江奔宇的眼神里带着一丝无奈,还有对她的疼惜——他知道她心里不好受,既想让娘家人过上好日子,又怕太过张扬,惹来不必要的麻烦。秦嫣凤轻轻咬了咬嘴唇,朝他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没事。
“拿着吧,路上好用。”江奔宇把手电筒递给秦嫣凤,又叮嘱道,“听你们说的意思,芳嫂家住在村西头,路不好走,你们慢点走,别摔着。”
“知道了,你放心吧。”秦嫣凤接过手电筒,攥在手里,冰凉的塑料外壳让她心里踏实了些。她转头对秦母说:“妈,咱们走吧。”
秦母应了一声,跟秦父、秦宏良、覃春竹打了声招呼,就跟着秦嫣凤走出了院子。手电筒的光柱在前面晃悠,照亮了坑坑洼洼的村路。路边的野草长得齐膝高,晚风一吹,发出“沙沙”的声响,偶尔还能听到田埂里传来青蛙的叫声,还有远处谁家的狗在叫,声音在寂静的夜里传得很远。
秦母走在后面,看着女儿手里的手电筒,忍不住叹了口气:“阿凤,你嫁对人了。阿宇这孩子,细心又靠谱,还能弄到这些稀罕东西,以后你们娘仨跟着他,日子肯定差不了。”
秦嫣凤心里暖烘烘的,嘴角扬起一抹浅笑:“妈,阿宇是挺好的。这次回来,也是想跟你们报个平安,城里条件好,孩子也能上个好学校。”
秦母摇了摇头:“有出息了,,我跟你爸这辈子都在村里,离不开这土地。你们过得好,我们就放心了。”她顿了顿,又说:“刚才那手电筒,得不少钱吧?供销社里我问过,那种上海产的一号电池,一节就要五毛钱,这手电筒本身,起码得七八块钱,可不是一般人家能买得起的。”
秦嫣凤心里咯噔一下,她倒是没注意过价格,只知道这东西不算特别贵。可在1977年,一个壮劳力在生产队干一天活,工分也就一毛多钱,七八块钱相当于一个月的收入四分之一,确实是奢侈品。“妈,您别担心,阿宇有办法,不花多少钱的。”她只能含糊地解释道,总不能告诉母亲,江奔宇有个神秘的本事,里面有不少这些东西。
说话间,两人就到了芳嫂家。芳嫂家的院子里还亮着煤油灯,门没关,芳嫂正坐在门槛上纳鞋底,手里的针线在油灯下穿梭。听到脚步声,芳嫂抬起头,看到是秦嫣凤和秦母,连忙站起身:“哎呀,是嫣凤和婶子啊!你们怎么来了?快进屋坐!”
“芳嫂,不坐了,我们来跟你借点东西。”秦母笑着说,“嫣凤他们刚从城里回来,家里没锅做饭,想跟你借口锅用用,明天我们就去公社买新的。”
“借锅啊?这有啥的!”芳嫂爽快地答应着,转身就往厨房走,“我家有两口锅,一口煮饭,一口炒菜,你们尽管拿去用。”她一边走一边说:“你们回来得正好,我家今天刚割了青菜,还有些葱,你们拿点回去,炒个菜吃。”
秦嫣凤连忙推辞:“不用了芳嫂,我们自己带了菜,不用麻烦你。”
“客气啥!”芳嫂从厨房出来,手里提着一口炒菜锅和一口煮饭锅,还抱着一把绿油油的青菜和一把葱,“都是自家种的,不值钱,你们拿着吧。这炒菜锅的一个耳子有点烂了,你们用的时候小心点,别烫着。”
秦嫣凤接过锅,只见那炒菜锅是黑色的铁锅,边缘有些锈迹,靠近手柄的地方,一个锅耳确实烂了半截,用粗麻绳绑着,勉强能提起来。煮饭锅是陶土做的,锅底有些发黑,边缘还有个小小的破洞,用一块布条塞着。就是这样两口锅,在当时的农村,已经算是不错的家当了。
“真是太谢谢你了,芳嫂。”秦母连忙道谢,“明天我们买了新锅,就把这两口还回来。”
“不急不急,你们先用着。”芳嫂笑着说,又好奇地问,“嫣凤,听说你今天回村,你还喜得双胞胎吧?长得真俊!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到没多久,坐火车坐了大半天。”秦嫣凤笑着说,“孩子有点认生,还没缓过劲来。”
“难怪呢,一路颠簸,肯定累坏了。”芳嫂心疼地说,“快回去吧,孩子估计也饿了,赶紧做饭吃。”
“好,那我们先走了,谢谢芳嫂!”秦嫣凤和秦母提着锅,抱着青菜和葱,跟芳嫂道别后,就往回走。路上,秦母忍不住感慨:“芳嫂这人,真是热心肠,每次家里有事,她都乐意帮忙。”
秦嫣凤点点头:“是啊,小时候我还总跟她女儿一起玩呢,她对我一直都挺好的。”
两人说着话,很快就回到了秦家小院。一进院子,就闻到一股淡淡的烟火气——江奔宇已经垒好了灶台,正在院子里忙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