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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抓精灵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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罡最倒霉,他全速冲下来,本来预备着冲过重重的阻挡,即使受点伤也不能让精灵王逃到森林里去,逃到他们的地盘可就很难再抓了啊,没想到他的目标一下子自己消失了,他根本来不及减速,发生的事情太突然也让他忘记了减速,一头就栽进了南枝柔软的土地。

他赶紧将自己的头拔出来,左右摇摆,似乎摆掉上面的土就可以当这样跌面子的事情没有发生过。

几个精灵以为是他搞得鬼,冲上来跟他质问厮杀起来。

可怜的罡啊,只是恋月用来吸引精灵王注意的,精灵王作为同样王者的存在,能够感觉到她在这里,甚至能够敏锐地感觉到她的位置,即使和王子将勋爵打斗中,他也总留一股精神力注意她的动向。

恋月也能够知道他在探知自己,就向自己也在探知他一样,两个王就这样互相探知牵制,这样她不好有什么行动。

罡冲下去的气势和力量成功地吸引了精灵王的所有注意,等精灵王的注意力不在这边,恋月叫皇甫立刻行动,将精灵王空间移动,弄到自己面前来。而自己毫不客气就给了他最重的一击。

要说起来,还是皇甫的空间灵术方便,简直可以杀人于无形,绑架也可以做到绑人于无形啊。

用几个法阵将精灵王困住,恋月一个眼神递给旁边的精兵,精兵什么都没做……大概是她的披风把她罩得太严实,别人根本看不到她的表情,更别说是眼神了。

能用眼神解决的沟通,恋月真的懒得用说话,但此刻没有办法,她不想此刻自己的状态被人看到,此刻自己不是最好的状态,如果引来了想趁虚而入的那就糟了啊。

披着披风神秘不可见,至少那些贪婪的人还有些忌惮,不敢轻举妄动。

不能拿下披风,此刻没有办法了,恋月道:“把精灵王给我吊高点,让精灵们看到。”

“是。”

“是。”

精兵们纷纷应道,凤凰有飞行本领,这个方便,当下有个精兵化作本身,用爪子抓住还昏迷中的精灵王就飞了上去,他飞得不是太高,免得精灵们看不清楚,自己的王早已经落在了精灵的手上。

恋月叫人传过话去,交换人质,一人换人,那他们关的小凤凰毫还换自己的王,五天后这里交换,她还特别说明:过了时间她就把精灵王用来研究炼药,她就一直很好奇,用精灵能炼制出什么灵丹、灵药来。

说完,就将这个小男孩一般的精灵王丢到了金属禁制中。

精灵通植物,却对金属之类没辙,用金属禁制关精灵王,简直就是把老鼠关进了铁笼子,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精灵们美丽绝伦的脸骇然了,他们的王是怎么落到凤凰手上的,他们不知道;凰王不会真的拿他们的王来研究精灵可以炼制什么药吧?他们也不知道……

凤凰在精灵的眼中那浑身都是宝啊,凤羽,可以装饰,可以炼避水丹、避火丹等等;凤凰的血,那可以炼延长寿命的药和他们最梦寐以求的凝肤丸等等;凤凰的骨头,那胶原蛋白丰富,也是炼凝肤丸的材料,还可以炼出稀有的凤灵火等等;凤凰的肉,那能炼的就更多了……

在精灵们的眼里,凤凰就是最高级的原材料,他们这次攻击南枝,也不就是为了“原材料”来的么?如今,自己的王要成为“原材料”的“原材料”了,这叫他们情何以堪啊。

换,肯定换,他们立刻回去开始将好容易弄来的小凤凰毫给运到这个世界。

五天的时间,正好是他们打个来回的时间,除了急匆匆的赶路,他们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

解决了这边交涉的事情,对于一头栽土里的罡,恋月好言抚慰:“这次能抓住精灵王,要记你一个大功啊。”

罡对于自己被利用了也没有什么不满,精明腹黑的凰王不利用他那才奇怪呢,这么多年了,他早就被利用的很是习惯了,恋月走了没人利用他他反而浑身的不自在,如今恋月回来,他又找到了当年的感觉啊,一股舒爽之意从脚底蔓延开来,直至全身,舒服地他都想呻吟。

“你慢慢感悟……对了,看好精灵王,他也有很多逃跑的本事的。”不理这个满脸奇怪的表情的罡,恋月在战场上来回寻找:“龙裴天呢,回去了么?”

龙裴天回去了?怎么可能?他正在另一处打得正起劲呢,不过他现在所在的地方跟回去也差不多远了,他一直打到矮人的家里去了。

说起来龙也浑身是宝啊,龙皮,最坚硬的铠甲材料,而且可以融合各种法阵不会发生排斥;龙肉龙血增加体力,据说龙血抹在皮肤上可以让身体坚不可摧;连龙的脂肪也是很有用的,可以做任何丹药的基体,增加丹药的特性;龙的肠子和凤凰的肠子放在一起,磨碎,用宿星精火淬炼三天,那就是最好的疗伤药;据说用龙的那啥部位的血肉和凤血混合做出来的香薰还可以对那啥的事情很有那啥的效果……

总之,这一点上,龙和凤凰还真是一样,浑身上下都是最好的材料,一点都没有用不上的地方。几千几万年研究下来,连利用的方法都演化出了成千上万种,各种想象各种功效层出不穷。

所以,龙族和凤凰一族也被捕杀了这么多年,甚至还发展出专门的龙猎人和凤凰猎人。

但是,话说回来,矮人这次的作为太不聪明了,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忘记了龙……可是不好惹的。即使是几个厉害的龙猎人,也只敢把最弱小,或者受伤频死或者老迈的龙给引到陷阱再下手,为什么呢?一个原因是因为龙太强,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你招惹了龙,他可是跟你死磕到底啊。

弱的怕强的,强的怕不要命的,这强的又不要命的可就真正可怕了。

矮人族现在就在被龙族死磕的状态,龙族过境之处,是一个活的都不留,连个蟑螂出来都被一个龙息烧死了,连带蟑螂租住的缝隙的房子所在的村子的所在的山谷。

所以啊,不想被灭族,千万别招惹龙。

这种战斗悬殊太大,简直不是差了好几个层面,就像龙族的精明和矮人族差了好几个世界是一样的,矮人族有钱,现在钱有什么用呢?龙族不接受和解。

最后,龙族都不愿意称这是战斗了。只能算……打扫工作。

被龙族这么一打扫之后,矮人族残留的只有此时正好在别的世界做投机的寥寥几十个,还终身躲躲闪闪的不敢出门,生怕被龙族的人看见,那是见一个灭一个。

恋月最后决定来到矮人的星球看看的时候,连能烧的都烧完了,一片火海都没有,全是废墟焦土。

她实在忍不住勾起嘴角责备龙裴天:“龙族可真是勇猛啊,我只能用凶猛嗜血来形容了。”

龙裴天没听懂:“什么意思?直接说,绕着说我听不懂。”

恋月一指身边被烧掉的城市:“矮人族的性格是不讨人喜欢,到处生事,可是你知道他们的城市有多漂亮么?他们的手工艺品多精巧么?还有他们做生意的本事……人你不留,漂亮的东西你不留,你给我留点钱也好啊!”

说到底,还是心疼钱啊。

这烧掉的都是钱啊,恋月的王庭里有个矮人负责记账算账,但是矮人的寿命很短,一般也就五十年左右,现在龙裴天一时痛快都杀光了,她以后哪找人给自己负责记账算账?叫龙裴天算么?他杀伐倒还行,算账?还不如直接扒了他的皮呢……

恋月真是气啊,她是个女的,女的喜欢漂亮精巧的东西,这是天性,她还想说来捡点漂亮的战利品——实际上,她就是冲着这个来的,结果……一片废墟,风一吹,灰尘飞扬,被吹到远处,最后是连灰都没给她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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