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这话说的无耻,秋霜心中憎恨,咬紧了唇想要争辩,沈瑜轻捏一下她的手臂,劝她不要冲动,沈瑜确认一句:“夫人,三十两银子?”
圆脸女人点头,好整以暇地看着两人,猜测面前这如花似玉的女子会不会拿出三十两来买一个瘦骨嶙峋的丫头。
沈瑜掷地有声:“成交,夫人什么时候可以转让契书?”
圆脸女人愣怔一瞬,没想到对方这么爽快,她飞快地瞄了一眼身旁的黑脸相公。
男人也是惊疑,没想到面前这身着半旧衣衫的女子竟然这么大方,两人互看一眼,不动声色间意见又达成一致。
“妇道人家,她说的不算!”男人出尔反尔,他将粗棍拿在手中,往前走了一步,作势要将秋霜拎回去,“四十两,一个子儿也不能少,不然我现在就把她带走!”
按照常价来算,四十两能买三个丫头了,他心中也有些打鼓,不知道面前这女人会不会买走秋霜,刚默想了几息,就听到女子的询问。
“四十两,这位大哥说的话可算数?”
“一个唾沫一个钉,我说了自然不会再改!”
沈瑜松下一口气,还好,她恰好还有四十多两银子,总算能救回秋霜一条命。
秋霜亦步亦趋地跟在沈瑜身旁,她既难过自己让小姐花了这么多银子,又庆幸自己能逃出生天,这复杂的情绪表达出来,就是整个人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像是有些疯癫痴傻。
沈瑜连劝带哄了好久,又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挣了不少银子,根本不在乎那三瓜俩枣的四十两,秋霜方才止住了哭笑。
卖身契不是私自转让这么简单,这事得在官府备案,契书一式三份,盖上衙门的大印,县衙留存一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沈瑜从县衙出来,将契书放在秋霜怀里,叮嘱她仔细收好了。
秋霜将契书展开来仔细看过一遍,捏着契书的瘦弱手指有些颤抖。
跟在沈瑜身旁的时候,她随着小姐认了不少字,待看清了上面的转让契约,她咬了咬唇,欲向沈瑜磕头致谢。
“小姐。。。”
话未说完,变成含着喜悦的呜呜哭泣之声。
沈瑜用帕子帮她擦净苍白脸庞上的泪痕,柔声问道:“以后的路你要怎么走?是回你父母身旁,亦或是自己寻条生路,还是愿意随我回沈家?”
秋霜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潸然欲泣:“我宁死不会再回那个家了,我爹娘。。。”
她的爹娘为了给家中兄弟娶妻多攒些银子,把她领回家后转手又卖了出去,当真是半点血脉亲情都不顾。
秋霜擡起头来,泪眼朦胧:“我只想跟着小姐,小姐不要嫌弃我,有一碗饭吃一口水喝就成。”
“你是不是傻?”沈瑜无奈地揉揉秋霜的头发,叹了口气,“现在沈家比初时好了些,虽说不比从前,但吃饱穿暖还是没问题的。”
秋霜并不知道沈家的近况,沈瑜边走边告诉她食铺的事情,两人迎着高挂在空中的日头,踏着一地明晃晃的亮光,并肩向城郊的沈宅走去。
陆琢今日召集各地的乡长议事,询问各地农耕一事的进展,出来衙门时便看到两个女子离去的身影,其中一个穿着桃红窄袖短衫莲色褶裙,身形纤细又窈窕,看上去分外熟悉。
他微微侧首,跟在一旁的李昭马上会意,一五一十的道来:“沈姑娘今日花四十两银子买了一个丫鬟,与那丫鬟的主家签了契约,到县衙来便是为了盖印备存。”
陆琢颔首,擡眸看向那渐行渐远的身影,他有些不解,她那食铺新雇了人手,生意也刚有好转,银子应当所剩不多,为何要花四十两银子买个丫鬟?
李昭默了一瞬,接着说出心中所想:“那丫鬟名唤秋霜,依我看来,两人十分亲近熟悉,应当是早就认识,不会是沈姑娘临时起意要买回去的。”
既然如此就能想得通了,怕是她的旧日仆人在别家遭罪,恰好让她遇上,宁愿将自己的银子花干净了,也要把人买回来。
陆琢眉毛微挑,喃喃自语了一句:“倒是个有情有义的好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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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春燕与秋霜,沈瑜的两个得力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