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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尊严一斤几两银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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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如意哈哈一下,恍然大悟。

“忘记了你们是从边州逃难来到中原的了,老伯,我钱如意虽然是这鸡鸣山中的山贼,但却从不欺压平民百姓,反倒是不时用自己劫下的钱财救济贫苦,因此在东西来往之人中尚有薄名。只是你们从边州而来,自是没有听说过在下,这才出现了这个误会,让你们受到了惊吓,我真是深感歉然。”

钱如意占尽了优势还将姿态放低到了这种地步,自然是不可能欺骗他们的,再说了,他们这一群人,还真找不出什么东西让人家如此惦记。

所以,林恒一群人很快就完全放松了下来,更是在钱如意的邀请下,一起向鸡鸣寨走去,想到鸡鸣寨略作调整,然后一鼓作气进入西凉州。

鸡鸣寨说是山寨,其实不然,十年的发展,鸡鸣寨早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了,现在的鸡鸣寨很像是江湖中的门派,只不过尚未脱掉山贼的外衣。

所以,鸡鸣寨的总部并不是一个寨子,而是一栋古色古香的庄园,倚靠着天堑鸡鸣山第九峰建造的一栋巨大庄园。

随着钱如意一路上山,林恒他们完全就像是一群土包子,看到什么都会惊叹连连。

就连对钱如意不太友善的丁牧童都数次惊叹出声,稚嫩的面孔上不知不觉的挂上了微笑。

他是西凉山某口井中走出来的青蛙,如今终于真正的看到了井外的世界,第一次接触到了他心中向往已久的江湖。这个江湖,在他看来,真好!

也许是鸡鸣山上的一切对林恒一群人来说都太新奇,不知不觉中他们就走到了鸡鸣寨外,看到了钱如意所说的鸡鸣寨。那是一栋建在鸡鸣山第九峰半山腰上的建筑。虽然谈不上金碧辉煌,却也能让人看出一番雄伟气象。

在边州,林恒他们未曾看到过这样的建筑。在桃源村,丁牧童自然也是未曾见过的。

丁牧童愣愣出神,他想他终于看到了大胡子许诸所说的江湖了,只是这个江湖没有刀光剑影,没有血雨腥风,没有阴谋算计,没有恩怨情仇,这个江湖有侠气,有义气!

“哥哥,你能帮我捡一下我的球吗?”丁牧童还在发呆,他没有看到那个向自己走过来的小女孩,就连小女孩脆生生的话语都未曾听见。

似乎是察觉到自己被无视了,小女孩显得有些委屈,她一声娇哼,别过头去,好像很生气的样子。

然后,就有另外一道不太瘦小的身影出现在了小女孩的面前,那是一个看上去体格和面孔完全不符的身影,他双手叉腰,有些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丁牧童。

“小子,胭脂说的话你没有听见吗?”

丁牧童闻声终于回过神来,他抬头望向自己面前站着的这个壮硕孩子有些疑惑,“什么?”

“胭脂让你帮她捡球!”那壮硕孩子伸手指了指丁牧童脚下。

“喔!”丁牧童轻轻应了一声,却完全没有要捡球的意思,他抬头望着自己面前雄伟的鸡鸣寨,心中生出了无限向往。

壮硕孩子似乎意识到自己也被无视了,本就暴脾气的他顿时气急,道理说不通,就用拳头,这就是他的处事方式。

面生劲风,丁牧童自小在山上练就的灵巧身手起到了作用,他微微偏头躲过了这很重的一拳,心下也生出了一股怒气。

一声冷哼,丁牧童就扑了上去,虽然他身体略显瘦削,但是长时间坚持扎马打拳还是极有作用的,一扑之力,就是那壮硕孩子也未能承受下来,被扑倒在了地上。

站在壮硕孩童身边的小女孩看到两人扑倒在地,纠缠在一起,顿时欢快的拍起了小手,在一旁看起了热闹。

这边闹出的动静,很快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原本正在交谈的钱如意和老周也将视线望了过去,见到这样的场景,两人颇感有趣的相视一笑。

你知道什么是乞丐吗?”

“不知道。”丁牧童很实诚的回答。

赵有竹闻言这下真是彻底没了脾气,“好吧,现在我先和你讲一讲什么是乞丐。乞丐就是以乞讨为生的一类人的称呼,所谓的乞讨,就是指向别人求讨食物、钱财等东西。现在的人将我们乞丐与马医、酒保、佣作及人贩子之流相提并论,可以说乞丐是这个不让人活命的世道里最低贱的一种东西。”

“东西?”

“是的,东西。虽然我们和他们同样都是人,可在他们眼里却根本就不把我们当人,在他们眼中,他们高高在上,而我们就是低贱的东西。”

“喔。”

“怎么?听我这样一说,是不是连你也觉得我是一个低贱的东西了?呵呵……”赵有竹依旧是笑脸灿然,他以最平淡的语气说着那样一句话,瘦弱的身躯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悲凉。

可是丁牧童却从中听出了一种浓浓的自嘲,些许的黯然,强烈的不甘。那是一种对命运的嘲弄,对命运的黯然,对命运的不甘。

生来,我们都是芸芸众生,凭什么他们高高在上,而我们就是最低贱的东西?

面对赵有竹的误会,丁牧童没有做出丁点的辩解,他只是迈了一小步,离赵有竹越发的近了。

丁牧童伸出手拍了拍赵有竹的肩膀,不太用力却很坚定,他昂着头看着他,就那样看着,“明天可以带上我吗?”

赵有竹闻言的刹那,泪水就那样止不住的溢出了眼眶,他天性乐观,连自己是乞丐都能拿来嘲弄,十二年来除了落地的时候,其他时间从来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现在,他终于忍不住了。

他同样伸出自己的手,很用力的握住了丁牧童的肩膀,“丁小弟,不管你认不认我这个大哥,从今以后,我赵有竹就是你丁牧童的哥哥,一辈子的兄弟。”

曙光驱除了阴冷的夜色,东方天空刚刚出现一丝鱼肚白,赵有竹就吵醒了正在熟睡中的丁牧童。

两人轻手轻脚的离开了破庙,向着邓城走去。

在邓城城外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泥潭,泥潭中是很粘稠的稀泥。

而此时,赵有竹正蹲在泥潭边上,一个劲的往自己脸上抹着泥巴。原本还算干净的面孔很快就被泥巴糊满,一眼看过去已经认不出眼前的这个人是谁了。

“有竹,你这是干嘛?为什么要把自己弄这么脏呢?”在一边看着的丁牧童很不理解。

赵有竹没有解释什么,他忙着把泥巴往自己身上抹,等到抹完,他才起身对丁牧童开口,“丁小弟,愣着干什么,还不和我一样,把自己弄得脏一点。”

丁牧童闻言有些不情愿的蹲了下来,他实在是不明白,干干净净的有什么不好,非得把自己弄脏?

只是,赵有竹的话他哪怕不情愿,还是照做了。

很快,两个不大的孩子就变成了半个泥人,看上去要多脏有多脏。照他们这样,走到人多的地方,一定是众人避之不及的对象。

倒是看着丁牧童这般形象的赵有竹啧啧有声的点了点头,“不错不错,这才像个样子。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我们进城吧!”

“有竹,进城可是要钱的,听周爷爷说进城每人要交一钱银子,我没有钱,一文都没有!”

“走啦,还犹豫什么,我说进城自然就能进城。”赵有竹一拉丁牧童,就向着邓城城门口走去,不知道何时,他的手中已经出现了两吊铜钱,每一吊一百文,正好两钱银子。

有钱好进城。

虽然他们的形象有些让人避之不及,可交了钱,自然是能够进城的。他们在城外不少流民的瞩目中,昂首挺胸的走进了邓城中。

看着城外那些流民渴望的眼神,丁牧童不知道是什么感觉,他只是很平常的想着,之前林恒他们看着别人进城,大抵也是这种渴慕的心思吧。

邓城满城繁华,街上人来人往,形形色色的人摩肩接踵,这就是那天刚出鸡鸣山他们所看到的景象。而今,他也可以身处其中了。

无悲也无喜,丁牧童的性子似乎生来对这些事情便很淡然,显得极为理性。可在有的事情上,他又很容易伤感,显得有些感性。也许,每个人都是矛盾的结合体,人总该是一种拥有七情六欲的动物。

进城以后,赵有竹便带着丁牧童熟门熟路的穿梭于其中。

很快,他便来到了一家名叫杨柳居的酒楼外。酒楼招牌镶金带翠,看不出一点杨柳的风骨,反倒是给人一种金玉其外的感觉。至于是不是败絮其中,丁牧童未曾进去过,并不知晓。

丁牧童还在看杨柳居,赵有竹却已经在杨柳居的对面以一个舒舒服服的姿势躺了下去,而后露出了一脸凄惨的模样。

“丁小弟,还愣着干嘛,还不快过来,和我一样躺着。”赵有竹躺下之后,才发现丁牧童还站在杨柳居门口,便大声嚷嚷道。

丁牧童闻言走到赵有竹身边,几次想要躺下去,可他挺着的脊梁,他骨子里藏着的尊严,都不允许他这样做。

赵有竹见状只好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怎么,躺不下去?是不是觉得这样很丢脸,一旦躺下去就放弃了自己的尊严?丁小弟,你想想你为什么要出来和我一起做乞丐?你想想你们村子里的人,想想林恒,想想你的周爷爷,那点地瓜够你们四十几人吃多久?尊严重要,还是活着更重要?尊严一斤能卖几两银子?你想清楚,今天你只要把你的尊严放下,我就能让你挣到大把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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