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回(2 / 2)
正逃着呢,也不知道跑出多远,迎面正撞上了那无头尸魔!连忙折返往马村逃,撞上了二侠他们,这就是以往的经过。
当然,这段我不能掰开揉碎了说,不值当。采菊一听是这么回事,心中也是一惊!再也不理那懒鬼,回去找干弟弟二侠艾歌了。
说到这有人说我扯淡,怎么扯淡呢?有两个地方扯淡!第一,这懒鬼怎么还能怕女鬼呢?跟您说,这是因为采菊方才是故意装鬼脸,吓唬懒鬼。别说鬼装鬼脸能吓鬼,就是人装鬼脸,冷不防这么一下也能吓到鬼!这第二,鬼怎么怕煞气呢?实际上这是个定义,鬼真怕煞气!道理我一说大家就懂,采菊也好,懒鬼也好,那些吓跑的孤魂野鬼都好,他们就是些普普通通的小鬼儿。这种小鬼儿非常惧怕当兵的,刽子手,屠夫,甚至连兵刃、凶器都怕!现在的各种灵异类故事,也多有提到。
那位又说,二侠不是随身带了把大宝剑吗,采菊怎么不害怕?她能不害怕吗。幸亏那宝剑是有剑鞘罩着的,采菊也告诉二侠这事儿了,所以二侠练剑的时候都让她回避。还有的问,那鬼为什么怕煞气呢?就这么说吧,煞气的能量大于鬼身上的能量,也就是说这煞气,可以对鬼造成一定的伤害。当然,像采菊以前是冤鬼的时候,身上有怨气能抵御煞气,不用那么怕,可现在不行啊。
哎?不说她怕那尸魔的煞气,为什么还去找二侠啊?担心啊。采菊也是豁出去了,顾不她上自己了。来者不善,那可是个魔啊!就算自己拿他没办法,能帮弟弟观敌瞭阵,出点主意什么的也行啊!
说回二侠。
二侠追那无头尸魔,来在了当院。一看甄英豪的妻女,倒在地上,叫了声:“不好!”回头喊人:“快来帮忙!”赵县官也领人进了院子,再看他们娘俩,没事儿,艾歌这才放下心来。
此时屋里传出了那尸魔的声音:“好朋友!我想死你了!”
众人闻听此声,是无不惊骇。二侠一边看向屋里,一边跟大家小声说道:“赵大人,她们娘俩,就交由你们照看!”
“好!”众人一齐答应。
“再来两个有胆色的朋友,跟我一起进屋捉拿怪……哎?”
二侠回头一看,“艾大侠,我们听您的,照看好她们娘俩,这就都交给你了……”好么,那伙人借保护甄家母女之名,全都逃出院外。
“嘿!”二侠气得一跺脚:“这帮废物!”
心说话,方才我走得太急没带兵刃,你们不留下帮忙,给我留把刀也行啊!艾歌有心,去追他们借兵刃,又听见从屋里传出声音:“好朋友!我还能,吃你的脑浆子吗?”
“啊!”这无头的尸魔要对甄英豪的尸首图谋不轨!再不进去,可就来不及了,二侠赶紧在院子里四下一找,嘿!有把铁铲!没错,就是他用来刨坟的证物。那位说,这证物官人不是应该收走吗?那是因为甄英豪已经当堂认罪并且死了,有这么多的人证,还要那晦气的物证干什么,也没啥用。
二侠抄起铁铲,闯进屋中,借屋里的灯光一看,我的妈!恶心的他好悬没吐了!说怎么了?那无头的尸魔,敲碎了甄英豪的天灵盖,吸人脑子吃呢!
艾歌再仔细一看,这无头的尸魔他果然认识!没错,这无头尸魔就是当初在铁佛山上,无头尸跟无头女鬼合体而成,被二侠骗走的那位!
说,这无头尸魔怎么跑这来了?来找人脑子吃的。说为什么呢?下回书自然提到。这尸魔也不知道为啥跑这来,但是它的思维就定格在,他没脑子。这家伙心说,嗯,我该长长脑子了。可有一样,说吃人脑子,这尸魔可不吃活人脑子,因为活人脑子有生人味儿,不好吃。还非得是,自己死了的那种才好吃呢。他就循着味道,来到了马村外的乱葬岗上觅食,遇到甄英豪!话说这东西吸人脑子吃,果然好像变得聪明了,现在都知道交朋友了!
有人说,不对啊,刚刚还说他不吃活人脑子,白天死在村口那乞丐,那可是个活人啊!嗨,这个我要跳出书外,单独跟大家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话说那晚,这甄英豪当着无头尸的面大啃死人屁股,这无头尸就认定甄英豪是自己的同类,要跟他交朋友。一番追逐,五更天明。这尸魔必须要找个避光的树洞山洞什么的藏起来,临走前告诉甄英豪,好朋友,明晚三更我还来找你!
说次日三更,它真来了吗?没有,他找错方向。一连找了几天晚上,哎?终于找到了!不过他找到的不是甄英豪?而是那个乞丐。
话说那个乞丐,本来想去马村拐带人卖,可只靠两条腿走路,时辰也没个准。到马村村口的时候,好么,夜里二更多了。此时的乞丐是又饥又渴,那么晚了他也没法找人家要饭,怎么办呢?先找个小河沟喝点水吧,哎?就在他喝水的时候,发现脚边有一只巴掌大的癞蛤蟆!正好!有吃的了!
按理说,是!癞蛤蟆身上有毒,吃了能能死人。可这乞丐那是吃蛤蟆的祖宗,他吃的肉都是绝对不能有毒的地方,他这辈子癞蛤蟆都不知道吃了多少了!这道理啊,就跟那小日本吃那河豚一样。当然,吃蛤蟆可比吃河豚简单的多。
话说,那那乞丐砸死了蛤蟆剥了剥,只把能吃的肉找个树枝穿起来,生火烧烤,吃进肚里以后,这丫死了——毒死的。唉……说他是,入口的蛤蟆肉没收拾干净吗?真不是,他死于尸毒!无巧不成书,他吃的那只蛤蟆,正是头些日子,甄英豪刨曹狗剩他爸爸的坟,撞他脸上那只!
无头尸魔错认甄英豪是他同类的原因之一,就是他脸上占了这只癞蛤蟆身上的尸气,这死了的乞丐吃了那只尸毒浸透的蛤蟆,身上自然也有跟甄英豪身上相同味道。
夜半三更,尸魔找到了这死透了的乞丐,把他错当甄英豪。他们俩是彻夜长谈,当然,都是这没脑子的无头尸魔对着那没反应的死乞丐叨叨叨叨叨叨!叨叨腻了,朋友,借你的脑子尝一尝吧!
五更天明,无头尸走了。撂下一句,好朋友,明晚三更,我还来看你!丢下那乞丐尸首,走了!
今晚三更,这尸魔又来看他朋友,哎?半路迎面撞上了那只懒鬼附体的兔子,懒鬼一看,我的娘!赶紧让兔子扭头往回跑,这无头尸魔傻一看,嘿!这有意思啊,还顺路!傻呵呵的这么瞎追一气。
一直追到马村村口一找,乞丐的尸首没了——被官府的人收走了。哎?兔子也进村了!接着追吧,就追到了甄家的大门外,呀哈!他发现了真正的甄英豪!这才进屋:“好朋友!我来看你了!”来到跟前,哎?哼哼!看咱多会交朋友,这个好朋友可真不赖!昨晚吃了他的脑子,今儿还能再长出来!像这样好朋友,我必须的交!还得深交!我天天晚上来找他聊天,聊完天还有的吃!乐得尸魔直蹦高:“好朋友!我还能吃你的脑子吗?”
二侠实在看不下去了,情急之下艾歌一跃而上,挥动手中铁铲,照着那尸魔“呼”的一下拍了过去。
谁料那尸魔,浑身上下哪都没动,只一抬手“碰”抓住了铁铲头,连脖子都没抬,一边从脖子上的那个黑窟窿眼继续吸人脑子,一边“嘡”的一声,一爪捏碎了铁铲头!好么,铁铲变木棍了。
艾歌一惊,赶紧撤棍变招,身子继续往下落,木棍往前一挺以棍作枪,棍头直刺尸魔的脖子,二侠的本意,想挑开尸魔的脖子伺机抢下甄英豪的尸首。
可这时,那无头尸魔,终于一抬身子——人家吃完了,探双爪十指如钩,每根手指上大黑指甲盖子两寸多长,双爪一前一后,“啪”前面那爪接住木棍,后一爪“啪嚓”一声抓断木棍,紧接着朝着二侠一伸脖子,用方才吸脑浆子的那个黑窟窿眼,对准了迎面蹦过来的二侠!
这正是:怪案实在惹人愁,千丝万缕捋到头。
真相刚刚浮水面,真凶马上来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