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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暗夜刃仇:血色嫁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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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从风衣内袋摸出一个银色锡纸包,打开后露出半截古巴雪茄——烟身印着金色的品牌标识,和峻左平时抽的一模一样。这是昨天下午他趁峻左午睡时,从其私人烟盒里偷拿的。为了模仿峻左的抽烟习惯,他特意在安全屋用火柴点燃,只抽了一小口就用金属打火机的底部摁灭——峻左从不抽过滤嘴,且习惯用打火机而非烟灰缸掐烟,烟蒂的燃烧面呈不规则的凹陷状,边缘还留着轻微的金属压痕。辛集兴将烟蒂放在花方右脚边约三十厘米处,这个距离刚好符合“抽烟时随手掉落”的自然状态,他还特意用指尖将烟蒂往泥土里按了按,让它看起来更像是被踩过一脚的旧烟蒂。

最关键的“标记”模仿,容不得半点差错。辛集兴记得上个月峻左处理泄密小弟后,现场墙上的血线位于离地一米五的高度,长约三寸,起笔重、收笔轻,线条笔直得像用尺子量过——那是因为峻左身高一米八,抬手时肘部微屈,发力均匀。他走到铁架左侧的墙面前,先用指尖量好高度,再蘸取花方左肩未干的鲜血——那里的血还带着温热,没有凝固,颜色鲜红,和峻左作案时“新鲜取血”的习惯一致。他屏住呼吸,用右手食指沿着想象中的直线划过墙面,起笔时用力按压,收笔时轻轻抬起,画出的血线粗细均匀,末端带着一丝自然的晕染,和记忆中的“峻左标记”完全重叠。画完后,他还特意用手掌在墙下扇了扇,让血迹快些凝固,避免被夜风刮得模糊。

“哗啦——!”

突然,仓库门口传来一阵碎玻璃滚动的声响,尖锐得像针一样扎进辛集兴的耳朵。他的身体瞬间僵住,蘸着血的手指停在墙上,心脏“咚咚”地撞着胸腔,几乎要跳出来。他缓缓转过身,右手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折叠备用匕首——这把匕首比老周送的那把小一圈,方便藏在腰带里,刀刃上还刻着一个小小的“辛”字,是他刚入队时自己刻的。他盯着门口的阴影,瞳孔收缩到极致,连呼吸都放得极轻,生怕惊动了可能出现的巡逻队或偶然路过的人。

三秒,五秒,十秒……阴影里突然窜出一只灰黑色的老鼠,拖着半截面包屑飞快地跑过地面,钻进了油桶后面的缝隙里,只留下几声“吱吱”的轻响。辛集兴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后背的冷汗已经浸透了衬衫,贴在皮肤上凉得发疼。他抬手抹了把额角的冷汗,指腹蹭到脸上的血点,才发现刚才紧张时,竟忘了自己指尖还沾着血。

定了定神,他从帆布背包里掏出一个硬纸板做的鞋印模型——这个模型他花了两天时间才做好:先趁峻左换鞋时,用铅笔在纸上拓下他42码军用皮鞋的轮廓,再用硬纸板剪出形状,边缘用砂纸打磨出磨损痕迹——峻左走路习惯左脚外侧用力,鞋印模型的左边缘特意磨得更薄,还粘了一点暗红色的泥土,和峻左常去的码头红泥颜色一致。他将模型套在自己的军靴上,用麻绳在脚踝处缠了两圈固定好,然后沿着仓库门口到铁架的路线迈步:步幅控制在七十厘米(峻左的标准步幅),左脚稍重,右脚略轻,踩出的鞋印深浅不一,完全符合真人行走的状态。走到铁架旁后,他又按照“原路返回”的轨迹踩了一遍,确保鞋印从门口延伸到尸体旁,再“离开”仓库,伪造出峻左“作案后从容撤离”的假象。

做完这一切,辛集兴后退到仓库门口,像老周教他的“复盘法”那样,从旁观者的角度逐一检查现场:

-匕首:刀柄上的指纹位置自然,与“搏斗中握刀”的姿态吻合,刀刃上的血迹方向符合“刺向肩膀”的角度;

-雪茄蒂:烟蒂的燃烧状态、压痕、位置都与峻左的习惯一致,没有留下自己的唾液或指纹;

-血线:高度、长度、力度与峻左的“标记”完全相同,血迹已初步凝固,没有被触碰的痕迹;

-鞋印:步幅、磨损、深浅均匀,路线连贯,没有重叠或断裂的破绽;

-自身痕迹:他用之前擦匕首的手帕,仔细擦去了自己可能留在地面的脚印、油桶上的指纹,连刚才蘸血时滴在地上的两滴血珠,都用脚蹭着泥土掩盖干净。

确认万无一失后,他最后看了一眼挂在铁架上的花方——尸体的姿势扭曲,血迹分布自然,完全像是“峻左复仇式虐杀”的现场。辛集兴的眼神里没有丝毫留恋,只有如释重负的决绝:这一步棋走对了,接下来,就该看雷清荷和峻左狗咬狗了。

他摘下鞋印模型,塞进背包里,又将用过的胶带、锡纸包揉成一团,放进准备好的铁盒里——这些“废料”得找个远一点的地方烧掉,不能留下任何关联。做完这一切,他最后扫了一眼仓库,确认没有遗漏,才猫着腰从后门溜了出去,融入橡胶林的浓黑夜色中。

辛集兴弯腰拎起扔在仓库角落的军绿色夹克,指尖刚触到布料就皱了皱眉——后背和袖口沾着的血渍已经半干,结成暗红色的痂,硬邦邦地硌着皮肤,还混着机油的腥气和仓库的霉味,闻起来格外刺鼻。他抖了抖夹克,几片沾在衣角的碎玻璃“哗啦”掉在地上,那是刚才搏斗时蹭上的,边缘还沾着一点花方的血。

顺着仓库后门的小路往橡胶林走,脚下的碎石子硌着军靴的鞋底,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小路两侧的橡胶树长得密不透风,宽大的叶片在夜风中互相拍打,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有人在暗处窃窃私语。空气里飘着橡胶汁液特有的清苦香气,混着泥土的湿意,却怎么也压不住鼻腔里残留的血腥味——那味道像附骨之疽,缠着他的呼吸,提醒着刚才仓库里的血色与骨裂声。

走了约摸两百米,他停在一棵粗壮的橡胶树旁——树根处有个半米深的土坑,是他三天前趁着雨夜挖的,坑边还堆着些干枯的蕨类植物,用来掩盖坑口。当时他特意选了这个位置:离仓库不远不近,既方便处理证据,又不会被巡逻队发现;橡胶树的根系发达,能快速吸收燃烧后的灰烬,不留痕迹。

辛集兴先把夹克扔进坑里,接着是那根沾着血和锈的钢管、捆绑花方的铁链——铁链上还缠着几根花方的头发,混着干涸的血痂,他用树枝把这些“零碎”扒拉进坑底,确保没有遗漏。然后他走到旁边的灌木丛后,拖出一个五升装的塑料油桶——这是他上周从仓库“借”来的柴油,特意藏在这里,桶盖用铁丝缠紧,防止挥发。

他拧开桶盖,柴油的刺鼻气味瞬间散开来,盖过了橡胶林的清香。他把油桶倾斜,让柴油均匀地浇在坑里的物品上,夹克的布料吸饱了油,沉沉地往下陷。浇完后,他把空油桶也扔进坑,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廉价的塑料打火机——这是他特意买的一次性打火机,用完就能随手扔掉。

“咔哒”一声,打火机的火苗窜了出来,在夜风里微微晃动。辛集兴弯腰,把火苗凑近坑边的夹克衣角——浸了柴油的布料瞬间被点燃,“噗”的一声,淡蓝色的火苗先舔舐着布料边缘,随即“腾”地窜起半米高,橘红色的火舌卷着黑烟往上翻,照亮了周围三米内的橡胶树,树叶上的露水被火光烤得滋滋作响,蒸发成细小的白雾。

火焰里传来“噼啪”的声响:先是夹克布料燃烧的脆响,接着是铁链受热膨胀的“咯吱”声,最后是钢管上的铁锈剥落的轻响。黑烟裹着焦糊味往上飘,辛集兴往后退了两步,站在阴影里看着跳动的火光——火光映在他的脸上,把眼底的红血丝照得格外清晰,刚才复仇时的狠劲还残留在眉梢,却又多了几分疲惫,像紧绷了太久的弦终于松了半分。

复仇的快意像潮水般涌来又褪去,剩下的不是轻松,而是沉甸甸的空落。他想起老周的笑容,想起“我”断过的肋骨,想起花方临死前的绝望眼神——这一切像走马灯似的在眼前晃,让他喉咙发紧。他抬手抹了把脸,指尖蹭到的不知是夜风带来的露水,还是眼眶里打转的湿意。

等坑里的火焰渐渐变小,只剩下一堆黑灰色的灰烬,辛集兴才用树枝把周围的泥土扒拉进坑,将灰烬彻底掩埋,又在上面铺了层干枯的蕨类植物,踩实了泥土,确保看不出任何翻动的痕迹。做完这一切,他最后看了一眼那棵橡胶树,转身往雷朵集团总部的方向走。

凌晨三点的总部,大部分灯光已经熄灭,只有主楼顶层雷清荷的办公室还亮着一盏孤灯,像只窥视的眼睛。宿舍楼道里一片漆黑,应急灯在墙角发出微弱的绿光,把地面的灰尘和墙角的蛛网照得清清楚楚,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和汗味混合的怪异气味。

辛集兴放轻脚步,沿着楼梯往上走,军靴踩在台阶上,只发出极轻的“嗒”声。刚拐过三楼的转角,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靠在墙边——是“我”,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工装夹克,手里拎着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新军绿色夹克,显然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

“我”的头发有些凌乱,眼底带着明显的疲惫,却还是一眼就看见了他,眼神瞬间从担忧转为放松,轻轻叹了口气,往前走了两步,把手里的夹克递过来:“回来了?快换上吧,身上的味太大了。”

辛集兴看着“我”手里的夹克——那是“我”上周用自己的津贴给他买的,布料厚实,袖口还有耐磨的补丁,和他刚烧掉的那件款式一样。他接过夹克,指尖触到布料的温热,心里的空落突然被填了一小块,像寒夜里捧到了一杯热水。

应急灯的绿光幽幽地映在楼道墙上,把“我”的影子拉得老长。“我”靠在冰冷的墙壁上,后背早已被冷汗浸得发黏,手里攥着的干净夹克都被捏出了褶皱。从辛集兴出门到现在,“我”在这里等了整整两个小时,每听见一次巡逻队的脚步声,心脏都要猛跳一次,指尖不受控制地发抖,连指甲都嵌进了掌心。

看见辛集兴的身影从转角出现时,“我”几乎是立刻站直了身体,快步迎上去,声音压得极低,还带着未散的紧张:“你去哪了?这么久才回来,我还以为……”后面的话没说出口,却带着难以掩饰的担忧——“我”怕他被巡逻队发现,怕他失手被花方反制,更怕这桩复仇最终烧到我们自己身上。

辛集兴没接话,只是伸出手接过夹克。他的动作有些迟缓,左手抬到一半时微微顿了顿——想来是刚才握钢管的手还在发酸。旧夹克从肩上滑下来时,领口蹭过下巴,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混着橡胶林的湿霉气扑面而来,呛得他忍不住皱了皱眉。他把旧夹克团成一团,塞进楼道角落的垃圾桶里——那是个即将被清理的“废弃垃圾”桶,明天一早就会被运出总部,彻底消失。

换上干净夹克的瞬间,他似乎松了口气,却又像是卸下了某种伪装。沉默像楼道里的冷空气一样弥漫了半分钟,他才缓缓开口,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的粗绳,每一个字都带着疲惫:“花方死了。”

“我”的呼吸猛地一滞,还没来得及反应,又听见他补充道:“我嫁祸给了峻左。”

“你……你疯了?”“我”的身体瞬间僵住,后背“咚”地撞在墙上,冰凉的瓷砖让“我”打了个寒颤。“我”往前凑了两步,盯着他的眼睛,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的震惊,“雷清荷是什么人?他查人的手段有多狠你忘了?上个月那个小弟只是弄丢了一批货,就被他关在地下室打了三天三夜,最后扔去喂了野狗!要是被他查出来……”后面的后果“我”不敢说,只觉得喉咙发紧,连呼吸都带着疼。

“查不出来。”辛集兴打断“我”,语气笃定得不容置疑。他从工装裤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的锡纸包,打开后里面是一点点黑色的灰烬——正是那半截古巴雪茄的残余。他捏着锡纸包的指尖有些发紧,“我在匕首上贴了峻左的指纹,现场留了他的烟蒂,还画了他标志性的血线,连鞋印都模仿得一模一样,没有任何破绽。”

他顿了顿,眼神柔和了些,避开“我”的视线,落在楼道地面的裂缝上:“而且你忘了?上个月花方抢了峻左在缅甸腊戍的军火渠道,两人在酒桌上差点打起来,雷清荷亲自出面才压下去。现在花方死了,所有人都会觉得是峻左报复,没人会怀疑到我们这两个‘底层小弟’头上。”

说到这里,他抬起头,眼底的红血丝在绿光下格外清晰,声音里带着压抑已久的委屈和愤怒:“他当初用烧红的铁丝逼你,把你的肋骨都踹断了,你在安全屋疼得直冒冷汗,连饭都吃不下;老周被他们活活打死,眼睛都没闭上……这口气我忍了半年,每天看着花方和峻左在总部耀武扬威,我真怕自己哪天忍不住当场动手。”

“我”看着他泛红的眼眶,那些被刻意尘封的记忆突然涌了上来:审讯室里烧红的铁丝离手背只有一厘米的灼热感,肋骨断裂时的剧痛,安全屋里老周身上凝固的、发黑的血渍,还有他手里攥着的、被血染红的帆布包……那些画面像针一样扎在心上,让“我”的喉咙瞬间哽住。

“我”缓缓点了点头,指尖却依旧冰凉——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清楚地知道,从辛集兴点燃那把火、伪造现场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再也回不去了。这条路一旦踏上,要么把雷清荷一伙彻底扳倒,要么就是同归于尽,没有第三条路可选。

“我”抬手拍了拍辛集兴的肩膀,他的夹克还带着外面的夜寒,却比“我”的手暖和。“接下来……”“我”刚开口,就听见远处传来巡逻队的皮靴声,连忙闭上嘴,拉着辛集兴躲进楼道尽头的阴影里——那里堆着几个废弃的纸箱,刚好能遮住两人的身影。

皮靴声“噔噔”地从面前经过,带着保镖粗重的呼吸声,过了半分钟才渐渐远去。辛集兴和“我”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同样的东西——决绝。他们整理了一下衣服,朝着宿舍的方向走去,应急灯的绿光在身后拉长了他们的影子,像两道并肩前行的、不会回头的轨迹。

“接下来怎么办?”“我”的声音还带着一丝未平的颤意,指尖无意识地攥紧了衣角——新换的工装布料被捏出深深的褶皱,仿佛这样能抓住一点支撑。目光落在辛集兴眼底的红血丝上,既有着对后续计划的询问,也藏着一丝对未知风险的隐忧。毕竟雷清荷的手段狠辣,上个月不过是丢了一箱军火,就把负责押运的小弟吊在仓库外晒了三天,最后还是峻左求情才留了条命。

辛集兴抬手摩挲了一下胸口——那里贴身藏着老周留下的桃木牌,荷花瓣的刻痕硌着掌心,像是在给他定心。他的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冷冽的笑,那笑意从嘴角蔓延到眼底,却没半分暖意,反而像橡胶林深处的寒冰:“等着看戏就行。”

他往走廊深处挪了两步,背靠着冰凉的墙壁,声音压得更低,却字字清晰:“你忘了雷清荷的性子?他最是疑心重,又护短得厉害。花方是他亲口认的义子,死得这么惨,他必定会让手下掘地三尺地查。但峻左和花方的仇早就摆上台面了——上个月在‘夜来香’赌场,花方抢了峻左的缅甸军火商,两人差点动枪,还是雷清荷拍了桌子才压下去。”

辛集兴顿了顿,想起三天前他故意在峻左面前“抱怨”花方“抢功劳”,当时峻左气得把雪茄摔在地上,骂了句“迟早弄死这杂碎”。他眼底闪过一丝算计:“现在现场的证据全指着峻左,加上他们俩的旧怨,雷清荷只会认定是内斗。到时候他们狗咬狗,我们正好趁乱摸进雷清荷的书房——老周说过,他的核心账本八成藏在那里。”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下意识地摸了摸内袋里的笔记本——那上面记着老周留下的零星线索,其中就提到“雷清荷书房第三层抽屉,有暗格”。之前一直没机会靠近,现在倒是借了这桩命案,有了可乘之机。只是……“万一雷清荷查得太细,发现指纹或烟蒂有问题呢?”

“不会。”辛集兴摇了摇头,语气笃定,“指纹是我用胶带精准拓的,连指节的弧度都和峻左握刀时一模一样;烟蒂我特意抽了一口,模仿他‘只抽三分之一就掐灭’的习惯;血线的高度和力度,跟他上次处理泄密小弟时的痕迹分毫不差。再说,雷清荷本就偏心峻左,却又护着花方,查到最后只会各打五十大板,绝不会往我们这些‘底层人’身上想。”

他的话刚落,楼道尽头突然传来“噔噔噔”的急促脚步声,像密集的鼓点砸在水泥地上,伴随着保镖粗犷的大喊:“都出来!花哥不见了!雷总要所有人立刻到前厅集合!迟到的按叛处理!”

那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狠劲,撞在楼道的墙壁上,回声嗡嗡作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显然,花方失踪的消息已经传到了雷清荷耳朵里,这位“雷总”已经动了怒。

辛集兴和“我”对视一眼,无需多言,彼此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冷静和默契。“我”理了理皱巴巴的衣领,把内袋里的笔记本往更深处塞了塞;辛集兴则摸了摸腰间的备用匕首,确认位置隐蔽,然后朝着“我”微微点头——那是“沉住气,按计划来”的信号。

两人并肩朝着前厅走去,军靴踩在台阶上,发出“嗒嗒”的轻响,节奏一致,像两道同步的节拍。走廊两侧的应急灯泛着幽幽的绿光,把他们的影子投在墙上,时而拉长,时而缩短,像两个沉默的战士。

路过走廊的窗户时,“我”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外面——玻璃上蒙着层薄灰,外面的橡胶林在夜色里凝成一片浓黑的剪影,枝桠被夜风刮得来回晃动,像无数只伸向楼内的手。远处仓库的方向静悄悄的,仿佛刚才那场血色复仇从未发生过。可“我”知道,那里的铁架上还挂着花方的尸体,地上的血迹和伪造的痕迹,正等着成为引爆雷朵集团内斗的导火索。

前厅的方向已经传来了嘈杂的人声——有保镖的呵斥声,有底层小弟的窃窃私语声,还有雷清荷专属的紫檀木拐杖“笃笃”敲地的声音。辛集兴放缓了脚步,凑近“我”耳边低语:“记住,少说话,多观察。看峻左的反应,也看雷清荷的态度。”

“我”点了点头,攥紧了手心——那里因为紧张渗出了冷汗,却也因为即将到来的变局,燃起了一丝隐秘的期待。这场由复仇点燃的风暴,我感觉是要开始席卷雷朵集团的心脏了。

清晨六点的阳光刚翻过橡胶林的山头,透过雷朵集团总部顶楼办公室的落地窗,在地板上投下一道斜长的光带。雷清荷坐在酸枝木书桌后,面前摆着一套珍藏的紫砂茶具——壶是民国时期的老物件,杯壁薄得像蝉翼,里面盛着刚沏好的普洱,茶汤红浓透亮,飘着淡淡的枣香。他左手捏着茶宠,右手端着茶杯,指尖轻轻摩挲着杯沿,眼神半眯着,透着几分晨起的慵懒,这是他几十年来雷打不动的早茶习惯。

“咚、咚、咚——”急促的敲门声突然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带着失魂落魄的慌乱。雷清荷皱了皱眉,语气不悦:“进。”

门被猛地推开,仓库管理员老王跌跌撞撞地冲进来,脸色惨白如纸,嘴唇哆嗦着,连敬礼都忘了:“雷、雷总!不、不好了!花、花哥他……他死在废弃润滑油仓库了!”

“你说什么?”雷清荷手里的茶杯猛地一顿,茶汤溅出几滴,落在酸枝木书桌上,留下深色的印子。他原本松弛的眼皮瞬间绷紧,眼神里的慵懒荡然无存,只剩下骇人的锐利。

老王吓得腿一软,差点跪倒在地,结结巴巴地重复:“是真的!我早上去仓库检查线路,就看见花哥被绑在铁架上,浑身是血,已经没气了!”

雷清荷的脸“唰”地一下沉了下来,比书桌后的紫檀木屏风还要阴沉。他猛地抬手,将手里的紫砂茶杯狠狠砸在地上——“啪”的一声脆响,茶杯瞬间摔得粉碎,青瓷碎片溅得四处都是,滚烫的茶汤洒在地板上,冒着袅袅的白汽。“废物!”他低吼一声,声音里的暴怒像要喷出来,“还愣着干什么?带我去现场!”

旁边的保镖连忙上前,递上他的黑色拐杖——杖头是纯金打造的龙头,刻着精细的鳞纹,是他从缅甸军火商手里换来的宝贝。雷清荷一把抓过拐杖,起身时动作快得不像个年过六十的人,龙头拐杖拄在地板上,发出“笃笃”的闷响,每一下都像敲在所有人的心上。

车队浩浩荡荡地驶向后山仓库,黑色的越野车在土路上扬起漫天尘土。雷清荷坐在副驾驶座上,脸色铁青,双手紧紧攥着拐杖,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连呼吸都带着压抑的怒火——花方虽然没什么真本事,但胜在听话,又是他亲口认的义子,如今死在自己的地盘上,这简直是在打他的脸。

仓库门口早已围满了人,手下们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看到雷清荷的车队过来,连忙让出一条道。雷清荷拄着拐杖,一步步走进仓库,刚迈过门槛,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就扑面而来,混着机油的腥膻和霉味,呛得他皱了皱眉。

视线越过人群,直接落在仓库中央的铁架上——花方被呈“大”字绑在上面,四肢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显然已经断裂,浑身的衣服被血浸透,暗红色的血顺着铁架往下淌,在地面汇成一小滩黑褐色的污渍。他的眼睛圆睁着,瞳孔放大,脸上还留着未干的泪痕,嘴角挂着一丝凝固的血沫,死状凄惨得让人不忍直视。

雷清荷的呼吸猛地一滞,拐杖在地上狠狠一顿,龙头杖头砸出一个浅坑。他的目光缓缓移动,先是落在铁架旁的墙上——那里有一道三寸长的血线,起笔重、收笔轻,线条笔直得像用尺子量过。接着,他的视线扫到地上的匕首,刀柄缠着黑色的防滑绳,正是峻左常用的款式;匕首旁边还躺着半截古巴雪茄,烟身印着金色的品牌标识,烟蒂的燃烧面呈不规则凹陷,是峻左标志性的掐烟方式。

“是峻左干的!”雷清荷咬牙切齿地吐出这句话,声音里的杀意几乎要将空气冻结。他的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扫过周围的手下,“谁不知道他和花方为了缅甸腊戍的军火渠道,斗了半个月?上周在‘夜来香’赌场,两人差点动枪,要不是我拦着,早就出人命了!”

旁边的手下们纷纷低下头,没人敢反驳一个字。

二把手阿坤偷偷抬眼瞥了一眼地上的雪茄蒂——那确实是峻左每天必抽的牌子,他上周还帮峻左从黑市进了一箱;墙上的血线更是熟悉,上个月峻左处理完泄密的小弟后,现场也有一道一模一样的血线。加上两人明晃晃的矛盾,所有证据都像指向峻左的箭头,没有丝毫偏差。

“把峻左给我抓起来!”雷清荷的怒吼声在仓库里回荡,震得屋顶的灰尘簌簌往下掉,“不管用什么方法,我要他说出为什么杀花方!要是敢狡辩,就把他的四肢也打断,扔去喂橡胶林里的野狗!”

“是!”手下们连忙应道,转身就往峻左的宿舍跑去,脚步声急促得像在追赶猎物。

雷清荷站在原地,看着铁架上花方的尸体,眼神里的暴怒渐渐被冰冷的阴鸷取代。他知道,花方的死绝不是简单的内斗——背后说不定还藏着更大的阴谋,但眼下,峻左是最“合适”的凶手,既能给死去的义子一个交代,也能借机敲打一下那些蠢蠢欲动的手下。

仓库里的血腥味越来越浓,阳光从屋顶的破洞漏进来,照在地上的匕首和雪茄蒂上,反射出诡异的光。雷清荷拄着拐杖,缓缓转过身,留下一句“把尸体处理掉,别让外人看见”,便头也不回地走出了仓库——他没注意到,人群最后面的辛集兴和“我”,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眼底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把峻左给我抓起来!”雷清荷的怒吼声像炸雷般在空荡的仓库里回荡,震得屋顶的锈屑簌簌往下掉,连地上的碎玻璃都仿佛在颤抖。他拄着龙头拐杖,狠狠砸向地面,纯金杖头在水泥地上砸出一个浅坑,“拖到地下室刑房去,严刑拷打!我要他一字一句说清楚,为什么要杀花方!要是敢有半句假话,就挑断他的手筋脚筋!”

“是!”两名身材高大的保镖立刻应声,转身就往总部宿舍方向冲去——他们脚步急促,皮靴踩在地上发出“噔噔”的声响,像在追赶猎物的饿狼。仓库里的其他人依旧低着头,没人敢抬头看雷清荷的脸,连呼吸都放得极轻,生怕被这股暴怒波及。

不过十分钟,远处就传来了挣扎的声响和怒骂声。很快,睡眼惺忪的峻左被两名保镖架着胳膊拖了过来——他上身只穿了件皱巴巴的黑色背心,露出胳膊上狰狞的刀疤,下身是条沾满机油的工装裤,脚上甚至没穿鞋,光脚踩在地上,脚踝被保镖抓得通红。显然,他是被从睡梦中直接拖出来的,眼角还挂着未干的眼屎,头发乱得像鸡窝。

“你们干什么?放开我!”峻左一边挣扎,一边怒吼,胳膊使劲往回拽,“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雷总的义子!你们敢这么对我?”可当他的目光越过人群,落在铁架上花方的尸体时,所有的怒吼瞬间卡在了喉咙里,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比仓库里的石灰墙还要白三分。

他的瞳孔猛地收缩成针尖大小,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连嘴唇都开始哆嗦:“不……不可能……花方怎么会……”他使劲眨了眨眼,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看到地上那半截熟悉的古巴雪茄和墙上的血线,才彻底慌了神,拼命摇头,“不是我!爹,不是我杀的!我昨晚一直在宿舍睡觉,根本没去过仓库!”

“睡觉?”雷清荷冷笑一声,眼神里满是讥讽和杀意。他抬起拐杖,用杖头拨了拨地上的雪茄蒂,那雪茄的金色标识在晨光下格外刺眼,“这是你昨天刚让阿坤从黑市进的古巴雪茄,烟蒂上的齿痕和你掐烟的习惯,你敢说不是你的?”他又指向那把匕首,“刀柄上的指纹,我们的人已经初步比对过,和你留在文件上的指纹一模一样!还有墙上的血线——”

雷清荷顿了顿,拐杖重重指向那道三寸长的血痕:“上个月你处理泄密的小李时,现场也留了这么一道血线,手法分毫不差!你还敢狡辩?”

峻左张了张嘴,想反驳,却发现喉咙像被堵住了一样,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昨晚确实在宿舍睡觉,可同屋的手下阿力,被他在凌晨一点打发去买冰镇啤酒了——因为他睡前突然想喝酒,阿力到现在还没回来,根本没人能为他作证。慌乱之下,他的脑子一片空白,连说话都变得语无伦次:“我……我昨晚真的没出去……阿力可以作证,他去买酒了……我关灯睡觉的时候是……是十二点……不对,是一点……”

他越说越乱,连自己关灯的时间都前后矛盾。雷清荷的眼神越来越冷,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连自己什么时候睡的都记不清,还敢说不是你干的?”他抬手示意保镖,“带下去!”

“爹!真的不是我!”峻左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拼命挣扎着,被保镖拽着往仓库外拖,“你相信我!是有人陷害我!花方的死跟我没关系!”他的声音越来越远,带着绝望的嘶吼,却只换来雷清荷冰冷的背影。

雷清荷看着峻左被拖走的方向,眼神阴鸷得像要滴出水来。他知道峻左和花方有矛盾,但未必有胆子在自己的地盘上痛下杀手——可现场的证据太“确凿”了,加上峻左刚才慌乱中的失言,由不得他不信。更重要的是,花方死了,必须有人“负责”,而峻左,是最完美的替罪羊。

“看好他,别让他死得太早。”雷清荷对着身边的二把手阿坤低声吩咐,声音里没有丝毫温度,“我要亲自审他,看看他背后还有没有同党。”

阿坤连忙点头:“是,雷总,我亲自盯着刑房,保证他开口。”

仓库里的阳光越来越亮,却照不进雷清荷眼底的黑暗。他转身走出仓库,龙头拐杖拄在地上的“笃笃”声,像在为这场精心策划的嫁祸,敲下了决定性的一笔。而人群中,辛集兴和“我”低着头,掩去了眼底的笑意——第一步,成功了。

仓库门口的人群渐渐散去,只剩下几个保镖在收拾现场,辛集兴依旧站在最外围的阴影里,像一棵沉默的橡胶树。清晨的阳光斜斜地照在他的侧脸,把他眼底的平静照得一清二楚——没有复仇后的狂喜,也没有得手后的张扬,只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沉静,像完成了一件筹备已久的任务。

他的左手悄悄揣进风衣内袋,指尖触到那枚温热的桃木牌——牌面上的荷花瓣刻痕被常年摩挲得光滑温润,边缘还留着老周刻字时不小心划下的细小缺口。那是去年冬天,老周在安全屋借着煤油灯的光,用匕首一点点磨出来的,当时他还笑着说:“荷花干净,配你们这些卧底的娃,正好。”此刻指尖蹭过那些凹凸的刻痕,仿佛还能感受到老周掌心的温度,闻到他指间的烟草味。

“老周,”辛集兴在心里默念,嘴唇几乎没动,只有喉结轻轻滚了一下,“第一步,成了。”他的目光追着被拖走的峻左,看着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男人此刻像条丧家之犬,挣扎的嘶吼渐渐被橡胶林吞没,眼底依旧没有丝毫波澜——这不是残忍,是对老周的交代,是对那些被峻左残害的人的交代。

“呼——”一声轻响在身边响起,“我”走到他旁边,手里攥着刚从食堂拿来的两个馒头,指尖因为用力而捏得发白。“我”的目光望着远处刑房的方向,那里的烟囱正冒着淡淡的黑烟,显然已经有人在准备“拷问”的工具,声音压得极低,带着难以掩饰的担忧:“会不会太冒险了?峻左虽然现在没证据,但刑房里那些人手段狠,万一他被逼急了,乱咬出点什么……或者雷清荷再派人细查现场,发现指纹或烟蒂有破绽怎么办?”

“不会。”辛集兴缓缓摇头,语气笃定得不容置疑。他抬起头,目光越过层层叠叠的橡胶树冠,落在雷朵集团总部顶层那扇最大的落地窗上——那是雷清荷的办公室,此刻窗帘紧闭,却仿佛能看见那个老狐狸正坐在酸枝木书桌后,盘算着如何“处置”峻左。“雷清荷最看重权力,峻左和花方内斗,正好合了他‘制衡’的心思——他巴不得手下互相猜忌,这样才没人敢威胁他的位置。就算峻左乱咬,没有证据,雷清荷也不会信。”

他顿了顿,指尖在桃木牌上轻轻敲了敲,声音里多了几分算计:“何况峻左一倒,雷清荷的左膀右臂就断了一个。他手里的缅甸军火渠道、仓库的巡逻路线,还有和老挝毒贩的联络暗号,都会出现真空——我们正好可以趁机安插自己的人,搜集更多罪证。”

说到这里,辛集兴的眼神突然变得锐利,像匕首的寒光扫过总部二楼的窗口——那里或许应该会是林晓梅的办公室,那个表面温柔、实则是雷清荷眼线的女人,正是她去年给峻左报信,才让老周在曼德勒码头差点暴露;也是她,在安全屋附近故意留下记号,间接导致了老周的死亡。“接下来,该轮到林晓梅了。”

“我”的心脏猛地一跳,下意识地看向二楼窗口——窗帘缝隙里似乎有个模糊的人影闪过,吓得“我”赶紧低下头,声音发紧:“林晓梅心思细,又深得雷清荷信任,不好对付。”

“越难对付,越要尽早动手。”辛集兴的声音压得更低,嘴唇贴着“我”的耳边,“她手里握着雷清荷的财务账本,只要拿到账本,就能摸清他的资金流向。而且她和峻左不合,现在峻左被抓,她肯定会趁机夺权——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他从内袋里摸出一张折叠的纸条,塞到“我”手里:“这是林晓梅每天下午三点去咖啡馆见‘线人’的路线,你明天盯着她,我去她办公室找账本。记住,无论得手与否,都要在四点前撤离,我在橡胶林第三个岔路口等你。”

“我”捏紧纸条,纸页的边缘硌着掌心,像捏着一块滚烫的烙铁。抬头看向辛集兴,他的眼神里没有丝毫犹豫,只有对目标的坚定——就像老周当年带着他们闯仓库时那样,沉稳而决绝。

远处刑房传来峻左隐约的惨叫声,被风刮得支离破碎。辛集兴最后看了一眼那栋冒着黑烟的房子,拉着“我”转身往宿舍走:“先回去补个觉,下午还有硬仗要打。”

阳光穿过橡胶林的缝隙,在他们身后投下交错的光影,像一张铺开的棋局——而他们,正一步步落下最关键的暗棋。

夜风又一次卷过废弃仓库的铁皮屋顶,发出“沙沙”的轻响,像在舔舐地上未干的血迹。风里裹着凝固的血痂碎屑、碎玻璃渣和淡淡的柴油味,掠过墙角时,还卷起几片沾着机油的枯叶,打着旋儿落在花方尸体曾经悬挂的铁架下——那里的地面已经洇出深色的印记,像一块洗不掉的伤疤,嵌在水泥地里。

远处的橡胶林依旧浓绿,枝叶上挂着的晨露在熹微的晨光里闪着细碎的光,像撒了一把碎钻。突然,一只灰褐色的夜鸟从林间的矮丛里扑棱棱飞起,翅膀扇动的声音“扑嗒扑嗒”地划破清晨的寂静,翅膀尖扫过橡胶叶,带起一串露珠,“嘀嗒嘀嗒”地落在腐叶上。它盘旋了两圈,最终朝着雷朵集团总部的方向飞去,很快就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消失在渐亮的天色里。

辛集兴和“我”并肩走在通往总部的小路上,步伐沉稳而同步——军靴踩在覆着薄霜的腐叶上,只发出极轻的“沙沙”声,那是老周教他们的“潜行步”,无论何时都保持着警惕。辛集兴的左手始终揣在风衣内袋里,指尖贴着那枚桃木牌,荷花瓣的刻痕硌着掌心,带着体温的温热,像老周的手在轻轻按他的手背;“我”的右手攥着那张记着林晓梅路线的纸条,纸页被攥得发皱,边缘硌着指节,却不敢有丝毫松懈。

偶尔有巡逻的保镖从对面走来,两人立刻低下头,装作“刚去仓库帮忙收拾”的样子,擦肩而过时,能闻到对方身上的烟味和枪油味,却连眼皮都没抬——经历了昨夜的血色,他们的心跳早已从狂跳归于平静,只剩下眼底深处藏不住的坚定。

走到橡胶林与总部围墙的交界处,辛集兴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匕首——刀鞘上的旧牛皮被夜风浸得微潮,末端刻着的半个“周”字还清晰可见,那是老周送他时,用匕首尖一笔一划刻的,说“带着它,就像我在你身边”。“我”也抬手按了按内袋里的笔记本,纸页间夹着的老周的笔迹,还带着淡淡的烟草香,提醒着他们肩上的担子。

晨光渐渐爬过围墙,落在两人的后背上,把影子拉得很长,并排投在土路上,像两道紧紧相依的剪影。风里的血腥味渐渐淡了,取而代之的是橡胶叶的清苦和远处稻田的清香——那是这片土地本该有的味道,也是他们想要守护的味道。

“走吧。”辛集兴低声说,语气里没有波澜,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嗯。”“我”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有些约定,不需要挂在嘴边,只需要藏在心里,刻进骨子里。

两人的背影渐渐融进越来越亮的晨光里,腰间的匕首、怀里的桃木牌、内袋的笔记本,还有那张攥皱的纸条,都成了这场复仇的见证者。他们比谁都清楚,昨夜仓库里的血色,只是这场风暴的序章;峻左的落网,不过是敲开雷朵集团的第一道裂缝。真正的收网,还在后面——要撕开林晓梅的伪装,要拿到雷清荷的核心账本,要把所有罪恶连根拔起,要让老周心心念念的“光明”,真正照进这片被黑暗笼罩的土地。

远处的刑房传来峻左微弱的惨叫声,被晨风刮得支离破碎,却再也惊不起两人心底的一丝波澜。他们的脚步没有停,朝着总部的方向一步步走去,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像在丈量着从黑暗到光明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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