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血色棋局:借刀(2 / 2)
林晓梅想喊,想求救,可嘴刚张开,就被康达的左手死死捂住。他的掌心满是汗味、雪茄的焦味,还有一丝淡淡的机油味(早上搬东西时蹭的),混在一起呛得她喉咙发紧,想咳嗽却咳不出来,只能发出“呜呜”的闷响。她的右手拼命抓着康达的手腕,指甲深深抠进他的肉里,却只换来他更用力的按压——指节几乎要嵌进她的脸颊,疼得她眼泪汹涌而出。
突然,冰凉的刀刃贴在了她的喉咙上。林晓梅的身体瞬间僵住,连呼吸都停了。紧接着,康达猛地发力,刀刃狠狠划进皮肉——先是尖锐的刺痛,然后是金属切开软组织的滞涩感,像切一块浸了水的软布。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刀刃划过气管的触感,滚烫的鲜血顺着脖子往下淌,滴在冰凉的瓷砖上,发出“嘀嗒、嘀嗒”的声响,节奏越来越快,像坏掉的水龙头在不停滴水,很快就在瓷砖上积成一小滩暗红的水洼。
意识渐渐模糊,疼痛慢慢褪去,只剩下彻骨的寒冷。林晓梅的视线落在镜子上,最后一眼看见的,是自己瞪得滚圆的眼睛——瞳孔里映着满脸是血的自己,映着康达举刀的背影,还有那把沾着她鲜血的水果刀。那眼神里没有恨,只有彻底的绝望——她到死都没等来雷清荷的救援,没护住藏在内衣夹层的U盘,更没等到自己逃离这狼窝的那一天。
傍晚的夕阳像块烧红的铁,沉在橡胶林的尽头,把天空染成一片诡异的橘红。余晖透过别墅的百叶窗,在地上投下长短不一的光影,像一道道歪斜的刀痕。辛集兴拎着一叠“仓库入库单”站在雕花铁门前,指尖刻意捏着纸页的边缘,让文件看起来有些松散——这是为了等会儿“慌乱”时能散得更自然。
他抬起手,先是轻轻敲了三下门,力度轻得像怕惊扰了里面的人;见没人应,又加重力道敲了五下,声音里带着恰到好处的“疑惑”:“康哥?林姐?我送入库单过来了。”
门内依旧没动静。辛集兴皱起眉,装作“担忧”的样子,往后退了半步,然后用肩膀狠狠撞向门板——“嘭”的一声闷响,木门轴发出“吱呀”的呻吟,门板撞在墙上又弹回来,带起一阵夹杂着雪茄味和血腥味的风。他顺势踉跄着冲进客厅,手里的文件“哗啦”一声散落在地,纸张飘得到处都是,有几张还落在了茶几上的空酒杯旁。
“嘶——”辛集兴倒抽一口冷气,眼神“骤变”——从疑惑变成惊恐,瞳孔微微放大,嘴唇不受控制地哆嗦起来。他的目光死死盯着卫生间门口的血渍:暗红色的血顺着米白色瓷砖缝往外渗,像一条条细小的血蛇,在满是酒渍的羊绒地毯上积成一小滩,已经半干,颜色深得像凝固的油漆,边缘还沾着几根凌乱的长发。
“康哥!林姐!”他发出一声“短促而尖锐”的惊叫,声音发颤,带着刻意装出来的哭腔,右手猛地捂住嘴,像是怕自己吐出来。左手去掏口袋里的手机时,指尖“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没摸到手机壳,好不容易掏出来,又差点掉在地上——他甚至故意让手机在掌心滑了一下,磕在大理石茶几上,发出“咚”的轻响。“快来人啊!出事了!康哥和林姐可能出事了!”
院门口的两个保镖听见惊叫,像被针扎了似的冲进来。穿黑西装的瘦高个保镖刚跨进客厅,目光就扫到了地上的血渍,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比墙上的白漆还白,手里的冲锋枪都差点没拿稳;矮胖的保镖则猛地后退一步,撞在门框上,发出“嘭”的声响,嘴里喃喃道:“血……好多血……”瘦高个反应过来,立刻掏出对讲机,手指抖得按了三次才按对按钮,声音里满是慌乱:“总部!总部!康哥别墅出事了!有血!请求支援!”
辛集兴握着手机,“颤抖”着拨通了雷清荷的电话。电话接通的瞬间,他的声音立刻带上哭腔,像个吓坏的小孩:“雷总……不好了……您快来康哥别墅!这里……这里全是血!康哥和林姐不见了……我喊了半天都没人应……”他刻意顿了顿,喘着粗气,让声音听起来更真实,“血好像是从卫生间流出来的,您快来吧!”
挂了电话,辛集兴蹲在地上,假装“慌乱地收拾文件”,眼角的余光却偷偷扫过客厅——确认没有露出任何破绽:水果刀还在酒柜旁的地上,刀柄朝外,他早上“处理”时特意在上面蹭了蹭康达的指纹,确保纹路清晰;卫生间垃圾桶里的古巴雪茄蒂是他中午“借送水”时故意留下的,烟蒂上的齿痕和康达平时“咬得很深”的习惯一模一样;沙发上那片真丝衬衫碎片,是他趁康达不注意时从林晓梅身上扯下来的,上面还沾着两根康达的黑发——这些“证据”都安然躺在原地,等着被发现。
不过二十分钟,雷清荷的车队就到了。黑色越野车停在别墅门口,保镖们先跳下车,围成一个圈,警惕地扫视着四周。雷清荷拄着龙头拐杖从副驾驶座下来,他穿着件黑色唐装,袖口绣着金线,拐杖头是纯金打造的龙头,鳞纹雕刻得栩栩如生,在夕阳下闪着冷光。他的脸绷得紧紧的,像块寒冰,眼神里的威严压得所有人都不敢抬头。
“让开。”雷清荷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拐杖拄在青石板上,发出“笃笃”的声响,每一步都走得极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别墅里的手下早已围满了客厅,个个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雷清荷径直走向卫生间,推开虚掩的门——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混着消毒水的味道,呛得他皱了皱眉。卫生间里的景象让他瞳孔猛地收缩:林晓梅躺在浴缸里,身上的真丝衬衫被血浸透,紧紧贴在身上,露出的锁骨处沾着血污;浴缸里的水被染成了暗红色,像一缸稀释的血,喉咙上的伤口还在缓缓渗血,血珠滴在水面上,泛起细小的涟漪。她的眼睛圆睁着,眼神空洞,像死不瞑目,嘴角还挂着一丝凝固的血沫。
“呵——”雷清荷的呼吸猛地一滞,龙头拐杖狠狠砸在瓷砖上,“笃!笃!笃!”纯金杖头砸得瓷砖缝里的血渍都在颤,震得人耳朵发疼。他的脸瞬间沉得像墨,比夜色还要黑,眼底的暴怒像即将喷发的火山,声音里带着咬牙切齿的狠劲:“查!给我仔仔细细地查!一寸地方都别放过!查不出是谁干的,你们所有人都去橡胶林喂野狗!”
“是!”保镖们齐声应道,立刻分散开来,戴着手套开始搜查。瘦高个保镖蹲在酒柜旁,发现了那把沾血的水果刀,用镊子小心翼翼地夹起来,对着光线看了看:“雷总!刀上有指纹!”另一个戴眼镜的保镖翻了翻卫生间的垃圾桶,掏出半截古巴雪茄蒂:“这里有雪茄蒂,看起来是康哥常抽的牌子!”还有个保镖在沙发上发现了那片真丝衬衫碎片,用证物袋装起来:“碎片上有头发!可以做dNA比对!”
技术人员很快赶到,现场提取了指纹、雪茄蒂和头发。半小时后,技术人员走到雷清荷面前,低着头汇报:“雷总,刀上的指纹是康哥的;雪茄蒂上的dNA和康哥一致,齿痕也符合他的习惯;衬衫碎片上的头发也是康哥的。”
“把他给我带过来!”雷清荷的怒吼声震得客厅的吊灯都在晃。
两个保镖立刻架着康达从卧室里拖出来——他浑身发抖,头发凌乱,脸上还沾着未干的血渍,裤腿湿了一大片,显然是吓尿了。被按在地上时,他的膝盖“咚”地砸在瓷砖上,发出闷响,却顾不上疼,只是拼命磕头,额头撞得地面“砰砰”响:“爹!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是林晓梅勾引我,我一时冲动才……才失手伤了她!我没想杀她啊!”
他的声音嘶哑,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糊满了脸,左脸上的三道血痕还在渗血,看起来狼狈又可怜。可雷清荷只是冷冷地看着他,眼神里没有丝毫怜悯——证据确凿,容不得他狡辩。
“呸!谁信你这鬼话!”站在最前排的瘦高个保镖忍不住嗤笑一声,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寂静的客厅。他的话像一根火柴,点燃了周围人的窃窃私语——
“上个月在‘夜来香’赌场,康哥喝醉了拍着桌子喊‘林晓梅那娘们早晚得跪我面前’,我可是亲眼看见的!”
“何止啊,他前阵子还让我查林姐的银行流水,说要抓她的把柄,我没敢答应。”
“还有上次缅甸那批16的货款,少了十万,明眼人都知道是他私吞了,也就雷总没戳破!”
议论声越来越大,像潮水般淹没了康达的辩解。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带着鄙夷和厌恶——这个仗着“大义子”身份横行霸道的胖子,觊觎林晓梅的权力和美色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林晓梅死了,所有证据都指向他,说“失手”谁信?这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杀了管账的人,想掩盖自己私吞公款的罪行!
康达还在地上挣扎,额头磕得全是血,嘴里反复喊着“不是我”,可没人再看他一眼——连他自己的心腹阿力都别过脸,不敢与他对视。
雷清荷坐在客厅正中央的真皮沙发上,沙发扶手上还留着康达刚才蹭的雪茄灰,他却毫不在意。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着那枚银色的U盘——U盘上挂着的十字架吊坠已经氧化发黑,是林晓梅的东西。冰凉的金属触感顺着指尖往上窜,U盘里存着雷朵集团所有的暗账:从缅甸的军火交易记录,到老挝官员的贿赂清单,再到橡胶林里私设赌场的流水,每一笔都见不得光。这是林晓梅替他管了五年的“命脉”,她记账从来一丝不苟,数字精确到分,连他自己都挑不出错。
他的目光落在地上像条死狗的康达身上,眼神里没有丝毫温度,只有一片冰封的冷寂。脑海里闪过林晓梅刚进集团的样子——二十岁的姑娘,扎着马尾,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端咖啡时手都在抖,却记得他所有的习惯:咖啡要加两勺糖,雪茄要提前醒十分钟,账本要用蓝黑墨水写。十年时间,她从一个怯生生的小秘书,变成能独当一面的财务主管,手里握着他所有的秘密,却从来没泄露过一个字。有一次仇家找上门,她抱着账本躲在地下室,硬是饿了两天两夜,也没让账本落入别人手里。
可康达呢?这个他最早认的义子,除了惹事就是贪钱。去年私吞了泰国军火商的五十万定金,差点让交易黄了;上个月为了抢花方的渠道,在酒桌上动了刀,还是他出面才压下去;甚至私下里拉帮结派,说“等雷总老了,集团就是我的”。这些事他都看在眼里,忍了又忍,只因为他是跟着自己打天下的“老人”,可现在,他居然杀了林晓梅——杀了他最得力的“账房先生”,还是用这么龌龊的方式,这简直是在打他的脸,是在断他的后路!
雷清荷的手指慢慢收紧,U盘的棱角硌进掌心,疼得他微微皱眉,却也让他的眼神更冷了。他抬起头,目光扫过客厅里的手下,所有人立刻闭上嘴,连呼吸都放轻了。
“把他拖到刑房。”
雷清荷的声音很轻,像一阵风吹过,却带着刺骨的残忍,每个字都像冰锥扎在人心里。他的嘴角甚至还勾起了一丝极淡的弧度,那笑容却比哭还让人害怕。
“碎了他。”他顿了顿,拐杖在地上轻轻敲了一下,“让他连骨头渣都拼不回来,扔去橡胶林喂野狗——记得把他的金戒指摘下来,别浪费了。”
最后一句话像一道死刑令,彻底击垮了康达。他猛地瘫在地上,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连挣扎的力气都没了,只剩下喉咙里挤出的“呜呜”声,像条被抛弃的野狗。两个保镖上前,架着他的胳膊往外拖,他的脚在地上拖出长长的痕迹,裤腿蹭着地上的血渍,染得一片狼藉。
客厅里静得可怕,只有雷清荷的拐杖敲在瓷砖上的“笃笃”声,和康达越来越远的哀嚎声,在傍晚的寂静里,显得格外瘆人。辛集兴站在人群最后,低着头,掩去了眼底一闪而过的冷光——第二步,成了。
总部地下室的刑房藏在最深处,沿着二十三级陡峭的水泥楼梯往下走,每一级台阶都布满青苔,湿滑得能映出人影,扶手锈迹斑斑,一摸就能蹭满掌心。还没走到门口,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就先撞了过来——最底层是陈年血渍的腥膻,像发酵的腐肉;中间混着刺鼻的消毒水味,是用来掩盖气味的,却反而更显诡异;最上层飘着淡淡的腐烂味,不知是哪具无人清理的残肢在角落里发臭,三种味道缠在一起,像只无形的手扼住喉咙,呛得人忍不住咳嗽。
刑房的铁门厚得像城墙,上面焊着几根生锈的铁条,门把手上缠着发黑的铁链,链环之间卡着干涸的血痂。推开时,铁门轴发出“吱呀——”的刺耳声响,像老鬼的哀嚎,在空旷的地下室里回荡。墙面是斑驳的水泥,布满了深浅不一的血渍——有的呈暗红色,像凝固的泥浆,是半年前留下的;有的还泛着淡红,边缘发潮,显然是近期的;最吓人的是墙角那片黑紫色的血渍,形状像个人影,据说去年有个叛徒被活活打死在这里,血渗进水泥缝里,怎么洗都洗不掉。
墙根堆着各式各样的刑具:带倒刺的皮鞭,鞭梢缠着铁丝,上面还挂着几缕干枯的毛发;生锈的老虎凳,凳面凹下去一个大坑,边缘沾着发黑的布条;还有几根拇指粗的钢管,管壁上布满凹痕,显然是常年用来打人的。地上的水泥缝里嵌满了暗红色的血痂,踩上去黏糊糊的,像踩在烂泥里,每走一步都能听见“啪嗒”的黏连声。
两个保镖架着康达的胳膊,像拖死狗似的把他拽进来。康达的双腿软得像煮烂的面条,脚尖拖在地上,蹭过血痂时发出“沙沙”的声响,裤腿沾满了污泥和血渍。一被扔在铁架前,他就“扑通”一声瘫在地上,胸口剧烈起伏,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顺着下巴往下淌,在满是血污的脸上冲出两道歪歪扭扭的白痕。“爹!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他的声音嘶哑得像破锣,双手往前乱抓,想抓住雷清荷的裤脚,却只摸到满地的血痂,“求您饶我一命!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我给您当牛做马!”
雷清荷坐在刑房角落的实木椅子上,椅子上铺着张发黑的兽皮,不知是哪种动物的。他手里端着个紫砂茶杯,里面的普洱茶早就凉透了,茶叶沉在杯底,像堆烂泥,他却连碰都没碰。指尖夹着一支未点燃的雪茄,眼神冷得像冰,死死盯着地上的康达,没有一丝波澜——仿佛眼前不是曾经的义子,而是一块碍眼的垃圾。
康达还在不停地磕头,额头撞在水泥地上,发出“咚咚”的闷响,很快就渗出血来,和地上的血痂混在一起。“爹!看在我跟着您十年的份上!求您开恩!”他的额头已经磕得血肉模糊,说话都含混不清,却依旧不肯停。
雷清荷终于动了——他缓缓抬起手,对着旁边的阿彪挥了挥。没有多余的动作,没有一句话,可那眼神里的杀意像淬了毒的刀子,让所有人都瞬间噤声。
阿彪往前跨了一步,阴影将他整张脸遮住,只露出左脸上那道从眼角划到下颌的刀疤,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狰狞的光。他是雷清荷最信任的死忠,十年前在缅甸替雷清荷挡过一枪,从此成了刑房的“刽子手”。此刻,他手里拎着一把生锈的大砍刀,刀身长半米,宽约十厘米,边缘卷了刃,却依旧闪着骇人的寒光,刀把上缠着的粗布条被血浸得发黑发硬,层层叠叠的血痂几乎遮住了原本的颜色。
“康哥,对不住了。”阿彪的声音没有丝毫温度,像从冰窖里捞出来的,他缓缓举起砍刀,手臂肌肉绷起,青筋像蚯蚓似的爬在皮肤上。康达的瞳孔瞬间收缩成针尖大小,嘴里的求饶声戛然而止,只剩下喉咙里挤出的“嗬嗬”声,身体剧烈地往后缩,却被旁边的保镖死死按住肩膀,动弹不得。
“咔嚓——!”
一声脆响刺破刑房的寂静,像树枝被生生折断,清晰得让人头皮发麻。阿彪的砍刀狠狠劈在康达的左臂上,刀刃轻松地切开皮肉和骨头,康达的左臂“咚”的一声掉在地上,断口处的鲜血像喷泉一样喷涌而出,溅在墙上,瞬间晕开一片暗红色的血花,像朵恶心的罂粟。
“啊——!!!”
康达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音尖锐得像被踩住尾巴的猫,震得刑房的铁架都在发抖。可这惨叫只持续了几秒,就迅速嘶哑下去,变成破风箱般的“嗬嗬”声——他的喉咙已经被恐惧和剧痛堵得发不出完整的声音。他的眼睛瞪得滚圆,眼球几乎要突出眼眶,瞳孔里死死映着自己掉在地上的左臂,手指还在无意识地抽搐,满是难以置信的恐惧。整个身体像触电般剧烈抽搐起来,尿顺着裤腿淌在地上,混着血渍,散发出刺鼻的骚味。
阿彪面无表情地提起砍刀,刀上的血顺着刀刃往下滴,“嘀嗒、嘀嗒”落在地上,和康达的惨叫声形成诡异的节奏。他没有丝毫停顿,再次举起砍刀,对着康达的右臂劈了下去——又是“咔嚓”一声脆响,右臂也应声而断,落在左臂旁边,断口处的血柱比刚才更粗,喷得更远,溅了阿彪一裤腿。
康达的哀嚎已经变成了无意识的呻吟,嘴角溢出白色的泡沫,眼睛翻起白眼,只剩下一丝微弱的气息。可阿彪依旧没有停手,他挪动脚步,对准康达的左腿,砍刀再次落下——“咯吱”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比之前更沉闷,显然是腿骨更粗硬,却依旧没能挡住锋利的刀刃。左腿掉在地上时,带起一串血珠,顺着水泥缝往墙角流,像一条暗红色的小蛇。
接着是右腿。“咔嚓”声再次响起,刑房里的血腥味浓得几乎要凝固,呛得人睁不开眼睛。康达彻底没了动静,只有胸口还在微弱地起伏,瞳孔已经开始涣散,脸上还挂着未干的眼泪和鼻涕,混合着血污,像个被摔碎的破布娃娃。
地上的四肢散落在四周,血汇成一滩暗红色的水洼,顺着楼梯缝往上漫,在台阶上留下一道道血痕。阿彪拎着滴血的砍刀,站在血泊里,像一尊没有感情的杀戮雕像,等待着雷清荷的下一个命令。
辛集兴靠在刑房最深处的阴影里,冰冷的水泥墙贴着他的后背,寒意顺着风衣的布料往里钻,却冻不透他胸腔里翻涌的暗火。他的脸藏在光线照不到的地方,没有任何表情——既没有复仇的狂喜,也没有杀戮的狰狞,只有一种近乎麻木的平静,像暴风雨过后的湖面,底下却藏着汹涌的暗流。
左手始终揣在卡其色风衣的内袋里,指尖反复摩挲着那枚桃木牌。牌身只有半个巴掌大,是老周用缅甸酸枝木亲手刻的,上面的半朵荷花纹路被他摸得光滑温润,连花瓣边缘细微的刻痕都磨平了,只留下浅浅的凹印。牌的背面刻着一个极小的“周”字,笔画里嵌着点经年累月的汗渍,泛着淡淡的油光。此刻,桃木牌被他的掌心焐得发烫,带着体温的温热透过布料传来,像老周当年拍他肩膀时的力道,沉稳而坚定。他的指尖微微用力,指甲掐在荷花的花心上,却一点也不觉得疼——比起老周死在安全屋的惨状,这点痛感不值一提。
他的目光越过刑房中央的血泊,落在康达的尸体上:那具曾经嚣张的躯体此刻像个被摔碎的布偶,左臂和右臂分别落在铁架的两侧,断口处的血已经半凝,呈黑紫色,像凝固的沥青;左腿卡在老虎凳的缝隙里,右腿滚到了墙角,沾着满地的血痂和灰尘;头颅歪向一边,眼睛还圆睁着,瞳孔却已经彻底涣散,失去了所有光泽,只剩下凝固的恐惧。辛集兴的视线没有停留,又转向角落里的雷清荷——他依旧坐在那张铺着兽皮的椅子上,手里端着那杯早就凉透的普洱茶,杯盖斜斜地扣在杯口,茶叶沉在杯底,像堆烂掉的枯叶。他甚至没再看康达一眼,仿佛地上的碎尸只是一堆碍眼的垃圾。
当康达最后一次抽搐着蜷起身体,随即彻底瘫软,连微弱的呼吸都消失时,辛集兴的指尖在桃木牌上顿了顿。他知道,第二步棋,落稳了。
雷清荷终于有了动作。他缓缓放下茶杯,杯底与兽皮椅面碰撞,发出“嗒”的一声轻响,在死寂的刑房里格外清晰。他撑着龙头拐杖站起身,纯金的杖头在满是血渍的水泥地上磕了一下,溅起一点暗红色的血沫。他依旧没看地上的碎尸,只是用拐杖指了指门口,声音平淡得像在吩咐“清理垃圾”:“把这里收拾干净,血擦了,骨头找个麻袋装好,扔去橡胶林最深处——别让野狗把骨头叼到总部附近。”
说完,他转身就走,黑色的唐装下摆扫过地上的血痕,留下一道浅浅的灰印,却毫不在意。拐杖拄在楼梯上的“笃笃”声越来越远,像在为这场血色审判敲下最后的休止符。
辛集兴从阴影里走出来,风衣的下摆扫过墙角的铁链,发出“哗啦”的轻响。他跟在雷清荷的身后,脚步放得极轻,军靴踩在台阶上,没有发出一丝声音——这是老周教他的“潜行步”,如今不仅用在盯梢上,更用在这场步步为营的复仇里。
刚走出地下室的铁门,夜风就从头顶的通风口灌了进来。那风带着橡胶林特有的清苦气息,混着夜露的湿意,吹在他的脸上,让他打了个寒颤。风里还残留着刑房的血腥味,却被这股自然的气息冲淡了不少,像是在提醒他:这场复仇,还没结束。
他停下脚步,抬头望向总部顶楼的办公室——那扇巨大的落地窗亮着灯,灯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在墙上投下一道道竖长的光影,像监狱的铁栏。他知道,雷清荷此刻一定坐在酸枝木书桌后,手里捏着林晓梅留下的那个银色U盘,眉头紧锁地核对暗账。想到这里,辛集兴的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笑,那笑意只在嘴角停留了一瞬,便又隐去,快得像错觉。
没人知道,那个U盘里藏着他的后手——上周趁林晓梅去食堂吃饭时,他溜进她的办公室,用一根细针蘸着“隐形墨水”(那是他从黑市买来的苯酚溶液,遇紫外线会显蓝紫色),在“缅甸毒贩交易”那一页的表格缝隙里,悄悄写了一行小字:“2024.3.15,金三角码头,50kg海洛因,接头人‘老鬼’”。墨水干了之后完全隐形,只有用他藏在宿舍的紫外线小手电才能照出来——那是他为扳倒雷清荷埋下的最关键的伏笔。
他重新攥紧掌心的桃木牌,指尖的汗浸湿了牌身的刻痕,荷花的纹路硌得掌心微微发疼。心里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带着压抑了半年的快意,几乎要冲破喉咙:“老周,你看——户志死在曼德勒的仓库里,花方吊在废弃油桶的铁架上,峻左断在刑房的老虎凳旁,康达成了野狗的食物,林晓梅沉在浴缸的血水里……下一个,就是雷清荷身边最得力的三个爪牙:替他管赌场的山九,守码头的峻右,还有专门替他灭口的花粥。”
想到这三个名字,辛集兴的眼底闪过一丝狠戾,像淬了毒的刀锋。他甚至忍不住在心里低笑起来,笑声在胸腔里打转,带着疯狂的快意:“哈哈……很快,很快就能把他们一个个拉下来。等收拾完这些杂碎,就轮到雷清荷那老东西了。到时候,我会把他的头磕在你的墓碑前,告诉你——所有欠你的,都还清了。”
夜风再次吹过通风口,带着橡胶叶的沙沙声,像是老周在无声地回应。辛集兴整了整风衣的领口,将桃木牌紧紧按在胸口,转身朝着总部的方向走去。他的脚步沉稳而坚定,每一步都像踩在复仇的棋盘上,朝着最终的目标,一步步靠近。顶楼的灯光依旧亮着,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猎人眼中的猎物。
橡胶林的夜风裹着潮气,从连绵的树冠间钻出来,像一群无声的幽灵,贴着雷朵集团总部的围墙根溜过。风里带着三重气息:最淡的是橡胶汁液的清苦,混着腐叶在夜雨里泡出的霉味;中间浮着的是泥土的腥气,是风卷过后山荒坡时沾来的;而最沉的,是从地下室刑房飘来的血腥味——那味道像凝固的铁,黏在风里,钻进每一道墙缝,连围墙上的青苔都被染得发暗。
风撩动着围墙边的野生蕨类植物,叶片上的露珠“嘀嗒”砸在地上,混着被卷起来的碎叶一起滚动。那些碎叶有的沾着机油(是从废弃仓库吹过来的),有的带着暗红的血痂(不知是康达还是哪个倒霉蛋的残留),还有的嵌着细小的弹壳碎片(上个月火并时留下的)。它们在风里打着旋儿,先是绕着门口的石狮转了两圈,石狮的眼睛被夜色染得漆黑,嘴角还挂着不知哪年的血渍;接着又掠过巡逻保镖的脚边,保镖正靠在墙角抽烟,火光在风里明灭,他眯着眼打了个哈欠,完全没注意到风里的血腥味越来越浓;最后,碎叶顺着围墙的裂缝钻进总部大院,很快就被浓黑的夜色吞没,没了踪影。
总部顶楼的办公室还亮着灯。那是整栋楼唯一的光源,百叶窗没拉严,漏出几道狭长的光带,斜斜地打在对面的仓库墙上,像一把把没出鞘的刀。灯光里能看见一个模糊的剪影——雷清荷正坐在酸枝木书桌后,背对着窗户,手里捏着那枚银色U盘,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击,节奏忽快忽慢,像在盘算着什么。书桌一角的台灯亮着,暖黄色的光映着他鬓角的白发,也映着桌案上散落的雪茄烟蒂,烟蒂上的火星已经灭了,只留下一截发黑的灰烬。
这盏灯像一只孤独的眼睛,死死盯着脚下这片沾满鲜血的土地——能看见废弃仓库的铁皮屋顶在夜色里泛着冷光,能看见橡胶林的树冠连成一片墨海,还能看见地下室的通风口冒着微弱的白汽(是清理血渍时用的蒸汽)。可它看不见,围墙阴影里,辛集兴正贴着墙根站着,军靴踩在潮湿的泥土里,没发出一丝声响。
辛集兴的右手垂在身侧,指尖轻轻搭在腰间的匕首柄上。那把军用匕首的防滑绳被夜露浸得微潮,末端的“周”字刻痕贴着掌心,像老周在无声地指引。他微微抬头,目光穿过夜色,精准地锁定顶楼那扇亮着灯的窗户,眼神里没有丝毫波澜,只有一片淬了冰的冷寂。风掀起他的风衣下摆,露出里面藏着的紫外线小手电——那是他用来激活U盘里隐形字的关键,此刻正安静地躺在内袋里,贴着那枚温热的桃木牌。
没人知道,这把藏在夜色里的“复仇刀刃”,已经悄悄对准了那盏孤灯后的身影。风还在吹,血腥味还在飘,可辛集兴的呼吸已经平稳得像夜色本身——他在等,等一个最合适的时机,把这盘复仇的棋,下到最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