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雾散血涌(2 / 2)
“活口在祠堂后院,是个戴眼镜的小子,”他补充道,把对讲机往供桌上一扔,“咚”的一声,血溅在神龛的橡胶果木雕上,染红了木雕的凹痕,“按您的吩咐,没打要害,就是腿打断了,喊不出声。”
“嗡——”我的脑子像被重锤砸中,眼前瞬间发黑,耳边全是嗡嗡的鸣响。六名特警,都是在边境线摸爬滚打过的兄弟,上周制定计划时,小李还拍着我的肩膀说“袈沙哥,等端了这窝点,我请你吃边境的烤全羊”,可现在……我盯着供桌上的对讲机,编号牌上的“0715”被血浸得发暗,仿佛在无声地哭诉。一股怒火猛地冲上头顶,我几乎是凭着本能猛地拔腰间的伯莱塔92F——枪柄的防滑胶带还沾着我的汗,保险栓“咔嗒”一声被我拨开,枪口刚对准雷清荷的胸口,后脑勺突然被一个冰凉坚硬的东西顶住了。
“别动。”身后传来沙哑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缅甸口音,每个字都像磨过砂纸,“再动,我打爆你的头。”那是另一个迷彩服男人,他的枪托是改装过的橡胶底,却依旧冰得刺骨,死死抵在我的枕骨上,力道大得几乎要把我的头按进肩膀里。我能感觉到他粗重的呼吸喷在我的后颈上,混着烟草和汗臭的味道,还有他按在扳机上的手指——指节粗大,沾着点干涸的血渍,显然刚杀过人。
“放开他!”辛集兴的吼声突然炸响,他挣扎着要站起来,却被两个迷彩服男人死死按在地上。他的脸贴着祠堂的水泥地,地面被晨露浸得冰凉,沾着香灰和泥土,蹭得他脸颊发疼。嘴角磕破了,鲜红的血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水泥地上,晕开一小片红,混着泥土变成了暗褐色。他的喉咙已经喊得沙哑,像被砂纸磨过,额角的青筋暴起,像要撑破皮肤,双手被反剪在背后,指节因为用力而攥得发白,指甲深深抠进掌心:“雷清荷,你不得好死!炼胶厂的冷冻器官、金三角的器官窝点,你做的这些孽,那些被你害死的人,就算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
雷清荷慢悠悠地蹲下身,雪茄夹在他的右手指间,烟头还燃着一点猩红的光。他故意把烟头凑到辛集兴的脸前,离颧骨只有半寸远,烟灰簌簌地往下掉。“滋啦——”一点滚烫的烟灰落在辛集兴的颧骨上,瞬间烫出个小红泡,皮肤的焦糊味混着血腥味飘了过来。辛集兴的身体猛地一颤,冷汗顺着鬓角往下淌,滴在水泥地上,却死死咬着牙没叫出声,只是眼睛瞪得更大了,里面布满了血丝,像要喷出火来。
“报仇?”雷清荷嗤笑一声,声音冷得像淬了毒的冰棱,刮过祠堂的空气。他用雪茄头戳了戳辛集兴的脸颊,烟灰又掉了几点,“我十五岁在金三角抢地盘,第一次杀人是用砍刀,砍在那小子的脖子上,血喷了我一身;后来做军火生意,被同行围堵,我抱着炸药包冲出去,炸得他们连骨头都找不到。”他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雪茄在指尖转了个圈,“手上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要是怕报仇,我早死在湄公河的水里了。”
他走到祠堂门口,推开半扇门,外面的阳光涌进来,照在他的唐装后襟上——那片早上在橡胶林蹭的草屑还沾在上面,黄绿色的,和他身上的血腥味、烟味混在一起,刺眼得让人恶心。“刚才那六个特警,”他的声音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他们的家人明天就会收到一笔五十万的‘抚恤金’,用匿名账户转过去。你以为他们会闹?五十万,够在小城里买套房子,够供孩子读大学,他们会闭着嘴,把这事烂在肚子里。”
我被按在竹凳上,胳膊被迷彩服男人反剪在背后,关节处传来阵阵刺痛,却一动也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雷清荷的背影,看着他享受着阳光,仿佛刚才杀的不是六个鲜活的生命,只是踩死了六只蚂蚁。远处的枪声早就停了,风从橡胶林里吹进来,带着树叶的“沙沙”声,没有了之前的清爽,只剩下萧瑟的哀鸣,像在为那些死去的兄弟哀悼。祠堂里的香灰味越来越淡,被血腥味压得死死的,神龛上的橡胶树神像沾着血渍,空洞的眼睛望着我,像在无声地叹息。
雷清荷转过身时,右手多了把勃朗宁1935——枪身是暗黑色的,枪托缠着棕色的防滑绳,边缘磨得发亮,握把处还刻着个小小的“荷”字,是他找人特意刻的。他一步步走近,军靴踩在血印上,发出“黏腻”的轻响,最后停在我面前,弯腰把枪口死死抵住我的太阳穴。
冰凉的金属瞬间透过我的短发传来,枪身的温度比祠堂的水泥地还冷,压得我的太阳穴生疼。我能感觉到枪口的纹路,能闻到枪身上淡淡的煤油味——那是他每天擦枪时蹭上的。“袈沙,你是个好苗子,”他的声音放软了些,带着刻意的诱惑,眼神里却依旧是贪婪的光,“会用枪,懂战术,还能忍——跟着我,我让你当雷朵集团的二把手,管着整个金三角的军火运输。金钱、女人、权力,只要你点头,这些都是你的,比在边防连拿着死工资强多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那里面没有丝毫人性,只有对权力和金钱的欲望,像两口深不见底的黑井。我的后背早已被冷汗浸湿,胳膊的刺痛越来越烈,可心里却像烧着一团火,那是作为军人的尊严和信仰。我深吸一口气,声音没有丝毫颤抖,沉稳得像在边境线汇报情况:“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宁死不降。”
雷清荷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眼神里的诱惑变成了狠戾,他的手指猛地扣紧了扳机,枪身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祠堂里的空气瞬间凝固,只剩下香灰簌簌掉落的轻响,还有我平稳而坚定的心跳。
雷清荷突然笑了,不是阴恻恻的冷笑,是放纵的狂笑,笑得弯下了腰,拐杖从手中滑落在地,“笃”地砸在青石板上。他的笑声像破锣般嘶哑,震得神龛上的香灰簌簌往下掉,笑到最后猛地咳嗽起来,捂住胸口蹲在地上,唾沫星子从嘴角溅出来,沾在唐装前襟的油渍上,混在一起格外肮脏。他用袖口胡乱擦了擦嘴角,再抬起头时,眼里的嘲讽全变成了淬毒的狠戾,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不降?那就去死!”他的右手死死攥着勃朗宁1935的枪柄,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食指扣在扳机上,已经压下去了半分,枪口的凉意透过我的短发,刺得头皮发麻。
“哗啦——!”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祠堂的屋顶突然塌了一块,茅草和朽木混着灰尘倾泻而下,像一场小型雪崩。碎木屑砸在供桌上,“噼啪”作响,香灰被扬得漫天都是,呛得人睁不开眼。一个黑色身影裹着灰尘从破洞里跳了下来,落地时膝盖微屈,军靴踩在碎茅草上发出“沙沙”声——是张队长!他的左臂缠着厚厚的白色绷带,绷带被血浸得通红,从肘关节一直渗到手腕,血顺着指尖往下滴,落在地上,砸出一个个细小的血点。他的警服前襟撕开了一道口子,露出里面渗血的擦伤,头发被灰尘和血糊在一起,却依旧死死攥着一把88式狙击步枪,枪管上还沾着橡胶树的枯叶,枪口稳稳对准雷清荷的胸口。
“雷清荷,你骗我!”他的吼声嘶哑得像被火烧过,每一个字都带着撕裂般的愤怒,“你说只是抓内鬼,不会伤害特警!你说拿到账本就放他们走!”他的手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狙击枪的瞄准镜对着雷清荷的眉心,镜片反射着祠堂昏暗的光。我看见他的眼角挂着血丝,显然是刚从鬼门关逃出来,绷带下的伤口还在渗血,每动一下都疼得他牙关紧咬。
雷清荷愣了半秒,随即又笑了,这次是轻蔑的嗤笑,弯腰捡起地上的拐杖,拍了拍上面的灰尘:“骗你?你收我五十万美金的时候,就该想到有今天。”他的声音冷得像冰,话音未落,手指猛地扣下扳机——“砰!”
枪声在狭小的祠堂里炸开,震得人耳膜生疼。子弹擦着我的耳边飞过,带着尖锐的破空声,精准地打在张队长的左肩上。“呃啊——!”张队长疼得闷哼一声,肩膀猛地向后缩,狙击枪从手中滑落,“哐当”砸在青石板上,枪托磕出一个凹痕。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绷带,顺着胳膊淌到地上,在他脚边积成一滩小小的血洼。他踉跄着后退两步,靠在神龛上,神像被撞得微微晃动,手里的橡胶果木雕发出“吱呀”的轻响。
趁迷彩服男人的注意力全被张队长吸引,我猛地向后发力,用后背狠狠撞向他的肚子。“唔!”他疼得闷哼一声,手里的AK74“啪”地掉在地上,身体弯成了虾米状。我趁机挣脱他的控制,转身一脚踹在他的膝盖上,只听“咔嚓”一声脆响,他惨叫着跪倒在地,双手抱着膝盖在地上翻滚。
另一边,辛集兴也抓住了机会——按着他的两个迷彩服男人分神去看张队长,他猛地低头,用后脑勺撞向其中一人的下巴,“咚”的一声,那人捂着脸后退,另一个人还没反应过来,辛集兴已经翻身跃起,一把抄起地上的AK47,拉栓、上膛、扣扳机一气呵成——“哒哒哒!”
AK47的连射声震得祠堂屋顶的茅草又掉下来不少,子弹像暴雨般打在那名迷彩服男人的胸口,他的迷彩服瞬间被血洞布满,血花像炸开的红梅,溅在身后的墙壁上,顺着布幔的褶皱往下淌,把褪色的缠枝莲纹染成了暗红。他睁着眼睛倒在地上,身体抽搐了两下就没了动静,手里的枪滑到一旁,枪口还冒着青烟。
祠堂里瞬间乱作一团。剩下的那名迷彩服男人刚要去捡地上的枪,张队长忍着剧痛扑过去,用没受伤的右手死死抱住他的腿,两人扭打在一起,滚到了供桌底下,撞翻了铜制香炉,香灰撒了一地。我弯腰捡起地上的伯莱塔92F,手指扣住扳机,对着正要往后院跑的雷清荷开枪——“砰!”子弹擦着他的肩膀飞过,打在神龛的橡胶果木雕上,“咔嚓”一声,木雕碎成两半,果肉状的木屑溅得满地都是。
雷清荷吓得一个踉跄,却没回头,拼了命地往后院跑,拐杖都扔在了祠堂里。我和辛集兴对视一眼,立刻追了上去。后院的泥土还带着晨露的湿气,踩上去黏糊糊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比祠堂里更刺鼻。院子中央的木桩上,绑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我们的特警队长老王!他的双手被反绑在木桩上,警服被血浸透,浑身布满了深浅不一的伤口,有的还在渗血,有的已经凝固成暗褐色的痂。他的头歪向一边,眼睛紧闭,显然已经没了气息,可右手还死死攥着一张塑封照片,照片上是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背景是游乐园的旋转木马。
“王队……”辛集兴的声音发颤,眼圈瞬间红了。我走到木桩前,轻轻掰开王队僵硬的手指,接过那张照片——照片的边缘被血浸得发皱,塑封膜上还沾着他的体温,小女孩的笑容在血腥味中显得格外刺眼。我攥紧照片,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上周制定计划时,王队还拍着我的肩膀说“等任务结束,我带女儿去吃你说的边境烤串”,可现在,他再也见不到他的女儿了。
“嗡——!”
一阵引擎轰鸣声从后院围墙边传来。我们猛地回头,只见雷清荷已经跑到了一辆黑色丰田越野车旁,车门敞开着,驾驶座上的司机早就发动了车子,排气管冒着黑烟。他钻进副驾驶座,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眼神里满是挑衅:“下次见面,就是你们的死期!”
司机猛地踩下油门,越野车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砰”地撞在围墙上——朽坏的砖墙瞬间塌了一个大洞,砖块和泥土飞溅,越野车的后保险杠被撞得变形,却依旧没有减速,顺着橡胶林的小路疾驰而去,尾灯像两颗红色的鬼火,很快就消失在浓雾尚未散尽的树林深处。
我和辛集兴追到围墙边,看着空荡荡的小路,却无能为力。越野车的引擎声越来越远,最后被橡胶林的风声吞没。后院的地上,六名特警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着:小李蜷缩在墙角,手里还攥着半盒没拆封的子弹;戴眼镜的小张趴在地上,眼镜掉在一旁,镜片被血糊住;还有三个年轻的特警,身上的警服还很新,显然是刚入队不久……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后院的泥土,渗进地里,和泥土混在一起,变成了深褐色,像永远擦不掉的印记。
辛集兴突然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肩膀不停地发抖,压抑的呜咽声从指缝里漏出来,像受伤的野兽在哀嚎。我走到王队的尸体旁,把那张照片轻轻放在他的胸口,又用他的警服盖住——至少,要让他带着女儿的笑容离开。阳光透过橡胶树的缝隙洒在后院,照在满地的鲜血和尸体上,明明是温暖的光,却让人觉得彻骨的寒冷。
风从围墙的破洞里吹进来,带着橡胶林的清香,却吹不散这浓重的血腥味,也吹不走我们心里的绝望和愤怒。雷清荷跑了,但我知道,这不是结束。我捡起地上的AK47,擦去枪身上的血渍,目光望向橡胶林深处——那里藏着他的罪恶,也藏着我们复仇的决心。总有一天,我们会追上他,让他为这六条人命,为所有被他残害的无辜者,付出代价。
阳光穿过橡胶林的枝桠,筛成细碎的金箔,落在祠堂后院的泥地上——那里的血渍还没干透,暗红的液体在阳光下泛着油腻的光,像被打翻的劣质油漆,顺着土缝蜿蜒,钻进草根深处,连最顽强的狗尾草都蔫了半截,叶片上沾着的血点凝成了黑褐色的痂。风从山脊那边吹过来,裹着新割橡胶乳的淡甜清香,却冲不散半分浓重的血腥味——那是六名特警的血,混着迷彩服男人的血,黏在木桩上、围墙上,甚至沾在了橡胶果的绒毛上,一捏就挤出暗红的汁液。
我攥着伯莱塔92F的手越收越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连指甲盖都掐进了掌心,带来一阵尖锐的刺痛。枪身的防滑胶带早就被汗和血浸得发黏,贴在掌心的老茧上,像长在了一起;枪管还带着刚才射击的余温,隔着工装裤的布料蹭着大腿,留下一道温热的印子。最让我心头发紧的是贴在左胸口的肩章——纱布被冷汗浸得发潮,五角星的棱角硌着肋骨,每一次呼吸都能感觉到那坚硬的触感,像老班长在边境线拍着我的肩膀说“袈沙,别丢侦察连的脸”时的力道。
辛集兴蹲在王队的尸体旁,用袖子小心翼翼地擦去他脸上的血污。王队的眼睛还半睁着,瞳孔里映着头顶的橡胶树叶,嘴角凝着一丝未散的紧绷——那是他中弹前还在瞄准的神情。他胸口的照片被辛集兴抚平,塑封膜上的血渍擦不掉,却让照片里小女孩的笑容更刺眼:羊角辫上的蝴蝶结歪歪扭扭,门牙缺了一小块,背景里的旋转木马模糊不清,却是王队每次出任务前都要摸出来看一眼的宝贝。“他说等这次回去,就带丫头去迪士尼。”辛集兴的声音发哑,指尖摩挲着照片边缘的磨损处,那是被王队摸了无数次的痕迹。
远处的橡胶林深处,越野车的引擎声像垂死的蚊子,渐渐淡成了模糊的嗡鸣,最后彻底被风吹散。但我能看见泥地上两道深深的车辙——轮胎花纹是缅甸黑市特供的越野胎,带着防滑的深齿,压碎了好几棵刚冒芽的橡胶树苗,一直延伸到林子里最密的那片老胶树后,消失在晨雾尚未散尽的阴影里。风卷着几片枯叶,落在车辙上,却盖不住轮胎上沾着的血泥——那是从后院带出去的,像一串无声的路标,指向雷清荷逃亡的方向。
“他跑不远。”辛集兴站起身,拍了拍我发颤的肩膀。他的手上也沾着血,蹭在我夹克的肩章处,却让我瞬间安定下来。他手里攥着个牛皮本子,是刚才从祠堂供桌上抄起来的——那是雷清荷的私人账本,纸页上的字迹歪歪扭扭,记着“清迈-瑞士,5例,周五01:30”“仰光-迪拜,货在老胶厂3号窖”,每一笔都浸着无辜者的血泪。“账本在我们手里,他的器官运输路线全记着;张队长虽然伤了,但他知道雷清荷在缅北的暗巢位置;还有刚才缴获的对讲机,里面的通话记录能追出他和康达的联络频率。”辛集兴的声音越来越稳,眼角的红血丝还没退,却多了几分侦察连老搭档才有的笃定。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枪,枪管上的血渍顺着散热孔往下滴,落在王队脚边的照片上,晕开一小片模糊的印子。突然想起上周在橡胶树下的暗格,辛集兴塞给我的纸条上写着“等收网了,去吃村口李婶的米线”——那时我们都以为,结束后能笑着拍掉身上的灰,却没料到要踩着兄弟的血继续往前走。但我不后悔,就像王队手里的照片不会褪色一样,那些被雷清荷装进银色箱子里的器官、那些在炼胶厂白板上被标成“1例”“2例”的生命、那些特警家人撕心裂肺的哭声,都在逼着我们不能停。
风突然变了向,吹得围墙上的破洞“呜呜”作响,像有人在吹冲锋号。我抬头望去,橡胶林的上空飘着几缕淡白的云,阳光越来越烈,把车辙里的血泥晒得发硬。辛集兴把AK47递到我手里,枪托上还沾着他的体温:“张队长说,特警总队的支援已经在路上了,半小时后到。我们先顺着车辙追,能咬住他最好。”他的手指点了点账本上“老胶厂3号窖”几个字,“这里肯定藏着他最后的存货,也是他一定会回去取的东西。”
我接过AK47,枪身的重量压在肩上,熟悉得像穿了多年的军靴。转头看向王队和其他兄弟的尸体——他们横七竖八地躺着,却都保持着战斗的姿势:小李的手指还扣在扳机护圈上,小张的狙击枪镜头对着围墙破洞,最年轻的小林手里还攥着没发完的信号弹,红色的弹体在阳光下格外鲜艳。我弯腰捡起小林的信号弹,塞进战术背心的口袋里,冰凉的金属触感让我瞬间清醒:他们的战斗结束了,但我们的还没。
远处的橡胶林里,几只白鹭突然从树冠间飞起,翅膀划破晨雾,留下几道白色的弧线。我知道,那不是受惊,是支援的直升机快到了——螺旋桨的轰鸣声正从山脊后传来,越来越近,像擂响的战鼓。我和辛集兴对视一眼,他的手里攥着账本,我的肩上扛着AK47,我们的脚下踩着兄弟的血,也踩着雷清荷的罪证。
阳光依旧明媚,橡胶林的清香还在风里飘着,但这一次,血腥味不再是绝望的象征——它成了刻在我们骨子里的誓言。雷清荷的越野车或许已经开出了坎邦,但他逃不掉金三角的风,逃不掉我们手里的枪,更逃不掉那些被他害死的人的眼睛。我摸了摸胸口的肩章,又看了看辛集兴手里的账本,突然听见风里传来隐约的号角声——不是真的号角,是直升机的轰鸣、橡胶叶的沙沙声,还有我们心跳的共鸣,在金三角的上空交织成最坚定的战歌。
“走。”我拍了拍辛集兴的后背,伯莱塔在腰间沉甸甸的,像揣着一团不灭的火,“去老胶厂。”
车辙尽头的橡胶林深处,晨雾正慢慢散去,露出一条通往暗巢的小路。我们的脚步踩在血渍未干的泥地上,每一步都很沉,却很稳——因为我们知道,身后是死去的兄弟,身前是未竟的正义,而这场战斗,永远不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