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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暗战余晖与黎明荣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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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下的水泥地坑坑洼洼,常年渗水的地方积着浅浅的水洼,倒映着头顶灯泡的昏光,像一块破碎的镜子。鞋底踩上去黏糊糊的,能感觉到泥垢嵌进鞋底的纹路里,每动一下,都能听到“咕叽”的轻响。墙角的缝隙里还堆着些不知名的碎屑,像是老鼠啃剩的骨头,偶尔能瞥见灰影一闪,伴随着“吱吱”的叫声,飞快地钻进墙洞,吓得我下意识绷紧了身体。

空气里的味道复杂得让人作呕——浓重的霉味是主调,像老仓库里堆了十年的旧棉絮,钻进鼻子里就呛得人想咳嗽;还混着铁锈的腥气,大概是铁笼和铁链锈烂的味道;更远处偶尔飘来一股若有若无的腥臭味,混着野狗的狂吠,让我瞬间想起花粥说的“野狗场”——那叫声又凶又哑,时而短促地狂吠,时而发出低沉的呜咽,像是饿极了在撕咬什么,每一声都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提醒着辛集兴可能遭遇的下场。

手腕上的麻绳早就被换成了拇指粗的铁链。铁链是冷的,贴在皮肤上像冰,一端用铁环锁在铁笼栏杆上,另一端扣着个厚重的铁镣,勒得手腕生疼。之前被木刺扎破的伤口已经化脓,淡黄色的脓水顺着手腕往下淌,沾在铁链上,干了之后结成硬邦邦的痂,一动就扯得伤口裂开,钻心的疼混着钻骨的痒,像有无数只小虫子在皮肤底下爬,可我连挠一下都做不到——铁链的长度只够我勉强坐下或站起来,连抬手摸脸都费劲。

花粥再也没露过面,只有一个穿黑t恤的男人每天来送两次东西。他的t恤洗得发白,领口磨出了毛边,左胸位置还有一块褐色的污渍,像是干涸的血。每次他都拎着个破旧的塑料桶,里面装着两块干硬的全麦面包和一瓶凉水。那面包硬得像石头,表面裂着密密麻麻的纹路,咬一口能硌得牙床发疼,咽下去的时候刮得喉咙生疼;水是凉的,装在塑料瓶里,瓶身布满划痕,喝起来带着股淡淡的铁锈味,像是从生锈的水管里接的。

我试着跟他说话,每次他放下东西要走时,我都会沙哑地问:“花粥在哪?你们要把我带去哪里?”可他从来没回应过,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像我只是铁笼里的一件废品。只有一次,他弯腰放面包时,领口往下滑了点,我瞥见他脖子上挂着个小小的莲花吊坠——是黄铜做的,边缘磨得发亮,花瓣缺了一角,和山九耳朵上戴的那个一模一样。那一刻我才明白,他也是莲花帮的人,是花粥的死忠。

地下室里没有窗户,分不清白天黑夜,只有头顶一盏昏黄的灯泡勉强照明。灯泡用了很多年,玻璃罩上积着厚厚的灰尘,光线暗得像蒙上了一层黑布,只能照出铁笼周围一米左右的地方,再远就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它还时不时会闪烁,“滋滋”地响着,像随时会熄灭,每次闪烁时,墙上的影子就会扭曲变形,像张牙舞爪的怪物。

我只能靠送饭的次数来判断时间——每天两次,大概已经过了三天,也可能是四天。时间在这里变得格外漫长,像凝固的水泥,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煎熬。饿了就啃两口硬面包,渴了就喝两口凉水,剩下的时间就蜷缩在铁笼里,盯着头顶的灯泡发呆,或者摸着警服内袋里张队长的警牌——那是我唯一的念想,冰冷的金属贴着胸口,像在给我传递力量,提醒我不能放弃,一定要活着出去,为辛集兴报仇。

黑暗里,野狗的叫声又响了起来,这次更近了,像是就在地下室的门外。我攥紧了警牌,指甲深深嵌进掌心,哪怕疼得钻心,也不敢放松——我知道,只要我还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还有希望,就一定能等到黎明。

我将后背重重抵在铁笼的栏杆上,冰凉的铁锈透过磨破的警服后襟渗进来,像无数根细针扎着皮肤。肩膀因为长时间蜷缩而僵硬发酸,稍微一动就牵扯得手腕的伤口发疼——铁链勒出的红痕已经结痂,又被反复摩擦得裂开,淡红色的血水顺着小臂往下淌,滴在满是泥垢的水泥地上,晕开一小片浅湿的印子。

闭着眼,辛集兴最后睁着的眼睛就像刻在视网膜上,挥之不去。那天在“金孔雀”308包厢的暗红色灯光里,他的左腿以诡异的角度歪着,膝盖处的血把警裤浸成深褐,胳膊被麻绳勒得青筋暴起,却还在拼尽全力嘶吼:“花粥!有本事冲我来!别碰他!”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却带着一股不管不顾的狠劲。哪怕后来被花粥踩住膝盖,疼得脸色惨白,他也没哼一声,只是死死瞪着那个女人,直到被弯刀刺中小腹,还在喘着气说:“‘远星号’的证据……早就交上去了……你们跑不了……”

我猛地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的旧伤里——那是上次和张队长一起抓毒贩时留下的疤,此刻被掐得重新渗出血珠,尖锐的痛感像电流一样窜过神经,让我瞬间清醒。不能睡,不能绝望,辛集兴的仇还没报,杨杰他们肯定正拿着我的定位四处找,我必须活着出去,必须亲手把花粥押到审判席上,让她为那些被莲花帮害死的人偿命。

摸索着伸向警服内袋,指尖终于碰到一块冰凉的金属——是张队长的警牌!那天被花粥的人按在地上搜身时,他们翻遍了我的口袋、腰带,却没注意到警服左胸内侧有个缝死的小夹层,我早在出发前就把这枚警牌塞了进去。

我小心翼翼地把警牌掏出来,借着头顶昏黄的灯光打量——黄铜材质的牌面被磨得发亮,边缘有些许磕碰的痕迹,上面“张建军”三个阳文刻字清晰有力,警号“0”的数字笔画里还嵌着点经年的汗渍。我把警牌紧紧贴在胸口,冰凉的金属很快被体温焐热,贴着心脏的位置,能感受到它随着心跳微微震动。恍惚间,好像又听见张队长粗哑的声音:“小袈裟,别怕,有我在,毒贩不敢动你一根手指头。”又好像看见辛集兴拍着我的肩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下次出任务还跟你一组,你负责盯梢,我负责动手,绝对万无一失!”这些声音像一束刺破黑暗的光,把地下室的霉味和铁锈味都驱散了些,让我不至于被绝望彻底吞噬。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头顶的灯泡突然开始“滋滋”闪烁,光线忽明忽暗,映得铁笼的影子在墙上扭曲变形,像张牙舞爪的怪物。就在这时,地下室的铁门突然发出“吱呀——”的刺耳声响,像是生锈的合页被强行掰开,指甲刮过铁皮的声音钻进耳朵,让我瞬间绷紧了身体,下意识地往铁笼深处缩了缩。

刺眼的白光从门缝里涌进来,像一把锋利的刀劈开黑暗,我猛地眯起眼,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在地下室待了太久,眼睛早就适应了昏黑,这突如其来的光亮让视网膜像被灼烧般刺痛。我用胳膊挡住脸,透过指缝看见一个纤细的身影站在门口,逆着光,看不清表情,只能隐约看到她身上穿的深色风衣,在风里微微晃动。

脚步声“嗒嗒”地响着,越来越近,每一步都像踩在我的心跳上。等我慢慢适应了光线,才看清来人是花粥。她不再穿那天的黑色吊带裙,而是换了一件藏青色的防水风衣,领口立着,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涂着正红口红的嘴唇。风衣的料子很挺括,在灯光下泛着冷硬的光,领口别着那枚金莲花吊坠,吊坠上的碎钻反射出细碎的光,晃得人眼晕。她的头发梳成了低马尾,不像上次那样蓬松卷曲,显得格外利落,也格外冰冷。

她走到铁笼前,停下脚步,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像在打量一只被困住的老鼠,没有丝毫温度。地下室的空气瞬间凝固了,只有远处野狗的低吠偶尔传来,衬得这里格外安静,安静得能听见我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咚——”,沉重而急促。

“知道吗?”她终于开口,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冷漠,像冰面下的水流,“杨杰给辛集兴办了烈士仪式,就在昨天。”她顿了顿,看着我骤然收缩的瞳孔,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弧度,“葬在公安烈士陵园,碑上刻着‘革命烈士辛集兴’,还放了花圈,挺热闹的。”

“轰”的一声,我的大脑像被重锤砸中,心脏猛地沉下去,沉到了冰冷的谷底。烈士仪式?烈士陵园?也就是说,杨杰他们找到了辛集兴的尸体,那个被花粥下令“扔去喂狗”的战友,最终还是被好好安葬了……眼泪瞬间涌满了眼眶,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铁链上,发出“嗒”的轻响。我赶紧低下头,用手背狠狠抹掉眼泪——不能让她看到我的脆弱,绝不能让她得意。

我抬起头,死死盯着她的眼睛,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却每个字都咬得格外用力:“你以为这样就能打垮我们?雷清荷已经落网了,她招出了莲花帮所有的接头点,你们的毒网已经破了!剩下的余孽跑不了,你也一样!等我出去,一定会把你送上审判台,给辛集兴报仇,给张队长报仇,给所有被你们害死的无辜人报仇!”我说着,猛地抓住铁笼的栏杆,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伤口裂开的血水沾在锈迹斑斑的铁条上,红得刺眼。

花粥突然笑了,笑声不像女人该有的柔软,反而像碎玻璃在水泥地上滚动,又尖又冷,在空旷的地下室里回荡,激起一阵阵回音。“出去?”她挑眉看着我,眼神里满是嘲讽,“你以为你还有机会出去?雷总已经安排好了,明天一早就把你转移到缅甸勐拉,那边有专门的‘审讯室’,有的是办法让你开口——‘远星号’的航线图、你们总部的加密频率、还有你发展的那些线人,这些可都是能换大钱的宝贝。”

她往前凑了凑,一只手抓住铁笼的栏杆,指甲涂着和口红同色的红漆,划过锈迹斑斑的铁条,留下一道浅浅的红痕。“你最好识相点,到了那边主动交代,还能少受点罪。”她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毒蛇吐信般,带着刺骨的寒意,“要是敢嘴硬,我保证,你会比辛集兴死得更惨。”

说完,她松开手,转身就走,风衣的下摆扫过地面的水洼,溅起细小的泥点。地下室的铁门“哐当”一声被重重关上,锁芯转动的“咔嗒”声格外清晰,瞬间把所有的光亮都隔绝在外,黑暗像潮水一样再次将我淹没。

我瘫坐在地上,后背靠着冰冷的铁笼,大口喘着气。花粥的话像一把刀,扎在我的心上,可我却没有丝毫害怕——反而更坚定了活下去的决心。我摸了摸胸口的警牌,上面的温度还在,张队长和辛集兴的声音仿佛又在耳边响起。我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任凭血水顺着指缝往下淌:“等着我,我一定会活着出去,一定会让你们血债血偿。”

可我却没再害怕——指尖摸着警服前襟的警徽,冰凉的金属贴着皮肤,像辛集兴最后拍我肩膀时的力道,沉而有力。他倒在“金孔雀”包厢里时,警服上的血渍晕开的形状,像极了边境橡胶林里盛开的野兰花,那是用生命守住的颜色。这身藏青的警服,不仅裹着我的热血,还裹着他未说完的话、未完成的事——守住边境的安宁,把毒贩赶尽杀绝。哪怕铁笼的栏杆再冷、黑暗再浓,只要胸口的警徽还在,只要还记得他最后瞪着包厢门的眼神,我就必须撑下去,像他那样倔强地活着,直到撕开这团黑暗,等到黎明刺破夜空的那一刻。

辛集兴的烈士仪式定在一周后。那天的阳光格外慷慨,金色的光像融化的金子,洒在烈士陵园的每一寸土地上,却怎么也暖不透笼罩在每个人心头的沉重。风是轻的,却带着橡胶林特有的涩味,吹过衣襟时,像有人在轻轻拽着袖口,带着说不出的委屈。

陵园里的松柏长得比别处更直,像一列列沉默的卫兵。树干的树皮裂开深深的纹路,像老人手上的老茧,摸上去粗糙而坚硬;松针绿得发亮,每一根都尖而挺,风穿过松针的缝隙,“沙沙”声细碎又压抑,像无数根手指在轻轻摩挲墓碑,又像谁藏在树后,压抑着不敢哭出声。水泥甬道两旁的白菊开得正盛,花瓣薄得像纸,边缘泛着淡淡的黄,花盘微微垂着,像在为逝者低头默哀。

丁家旺站在队伍最前排,身上的警服是新领的,藏青的布料没有一点褶皱,领口的铜纽扣擦得发亮,反射着阳光,晃得人眼睛发疼。他特意把肩章理得端端正正,却还是觉得哪里不对——以前都是辛集兴帮他整理,总会笑着说“阿旺,肩章歪了,像个没睡醒的兵”。他胸前别着一朵小白花,是纸折的,花瓣边缘有两道浅浅的折痕,是他昨天折了三遍才折好的,生怕折得不好,委屈了辛哥。花茎用细铁丝固定着,戳得胸口微微发疼,却远不及心里的疼万分之一。

他手里捧着辛集兴的遗像,相框是黑色的塑料框,边缘被磨得发亮——那是辛集兴生前总揣在警服内袋里的,出任务前总会掏出来看一眼,照片上是他和辛悦的合影,后来为了执行卧底任务,才换成了这张单人警服照。遗像上的辛集兴笑得格外灿烂,嘴角咧开的弧度刚好露出两颗小虎牙,是他惯有的笑法;警帽戴得端端正正,帽檐压得恰到好处,遮住了额前的碎发,却挡不住眼里的光——那是对警察这份职业的热望,是对妹妹的牵挂,亮得像边境夜晚最亮的星。警号“0”刻在照片下方的金属牌上,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每一个数字都像一把小锤子,敲在丁家旺的心上。

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冷的,是怕。怕手一松,相框就会掉在地上;怕指尖的力气不够,连辛哥的笑容都抓不住。掌心被相框的边角硌得发红,却不敢换姿势,只能死死攥着相框两侧,指腹蹭过相框边缘的磨损处——那是辛集兴以前总用拇指摩挲的地方,每次出完任务回来,都会对着照片念叨“悦悦又该想我了”。喉咙里像堵着一团湿棉花,喘不过气,他只能用力咽了咽口水,却还是尝到了淡淡的血腥味——是昨天晚上哭太久,咬破了下唇。

风突然大了些,吹得他胸前的小白花轻轻晃动,花瓣蹭过警服的布料,发出“沙沙”的轻响。他下意识地把相框往怀里紧了紧,像以前辛集兴把他护在身后那样,小心翼翼地护着这张照片。阳光透过相框的玻璃,在他手背上投下细碎的光斑,晃得他眼睛发酸,却不敢眨眼——怕一眨眼,眼泪就会掉在相框上,弄脏了辛哥的笑容。

队伍里有人轻轻吸了吸鼻子,声音很轻,却在寂静的陵园里格外清晰。丁家旺侧过头,看见小李警官用手背抹着眼睛,她手里拿着辛集兴帮她改的审讯提纲,纸页上的字迹潦草却有力,还留着他画的小箭头,标注着“这里要追问细节”。那一刻,他突然想起昨天整理辛集兴遗物时,在他的格斗俱乐部账本里发现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阿旺喜欢吃菠萝饭,下次带他去巷口那家”,字迹被水洇过,有些模糊,却看得他心尖发颤。

阳光依旧明媚,松柏依旧笔直,可那个总笑着拍他肩膀、总把“别怕,有哥在”挂在嘴边的人,却永远留在了那个硝烟未散的橡胶林里,留在了那个染满鲜血的包厢里,化作了遗像上那抹永恒的笑容,化作了陵园里一缕不肯散去的风。丁家旺深吸一口气,把相框举得更稳了些——他要让辛哥看清楚,他已经不是那个需要被护在身后的实习警察了,他会带着辛哥的警号、带着他的遗愿,继续守着这片土地,守着那些辛哥用生命换来的安宁。

辛悦坐在轮椅上,金属扶手被正午的阳光镀上一层晃眼的亮膜,她的指尖轻轻搭在上面,却没敢用力——冰凉的金属透过薄薄的皮肤,让她想起哥哥上次推她逛公园时,扶手被晒得温热,他还笑着说“悦悦,别碰,烫”。她身上盖着杨杰的警外套,藏青的布料上还留着淡淡的烟草味,混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那是杨队左肩伤口渗血的味道,昨天他把外套递过来时,还特意拢了拢领口:“盖上点,风凉,别冻着。”

她的脸色白得像刚浆洗过的白衬衣,连嘴唇都没一点血色,却死死咬着下唇,直到齿印深深嵌进唇肉里,尝到一丝咸涩的血味,才勉强把涌到眼眶的眼泪憋回去。握着轮椅扶手的手,指节绷得像快要断裂的细竹,指尖微微发抖,连指甲盖都泛着青白色——她的视线牢牢钉在前方辛集兴的遗像上,照片里的哥哥警帽戴得端端正正,嘴角咧着熟悉的笑,露出两颗小虎牙,可她再也听不到那句“悦悦,哥给你带芒果干了”。风轻轻吹过,掀起她鬓角的碎发,也吹得她盖着的警外套边角微微晃动,像有人在轻轻拍她的肩,却再也不是哥哥的手。

杨杰站在墓碑前,左肩的绷带在警服下鼓出一块明显的弧度,浅粉色的血渍隐约透出来,顺着衣缝往下洇了一小截。可他的脊梁挺得笔直,像陵园里那棵最粗的松柏,没有一丝弯垮——仿佛只要他站得够直,就能替牺牲的战友多扛一分责任。他右手握着辛集兴的警牌,黄铜材质的牌面被他反复擦得发亮,麦穗缠绕的警徽纹路清晰得能看清每一根线条,指腹摩挲过“0”这串警号时,指尖还能感受到辛集兴生前攥着它时留下的温度。

他深吸一口气,胸口因为用力而微微起伏,伤口的痛感顺着神经窜上来,却被他硬生生压下去。声音起初是洪亮的,像在边境执行任务时的动员令,可说到“不幸牺牲,年仅29岁”时,尾音还是忍不住发哑,像被砂纸磨过的钢管:“辛集兴同志,男,1995年10月生,2018年6月加入市禁毒支队,从警五年,参与破获贩毒案件37起,抓获毒贩62人,缴获各类毒品共计1.2吨,其中Rkb1毒剂300公斤……2024年x月x日,在抓捕重大毒贩花粥的行动中,为保护战友、掩护证据,不幸牺牲,年仅29岁。经公安部批准,追授辛集兴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追认为革命烈士!”

风卷着他的声音在陵园里回荡,掠过松柏的枝叶,带出“沙沙”的呜咽声。在场的警员齐刷刷举起右手敬礼,藏青的衣袖在空中划出整齐的弧线,警帽上的国徽在阳光下泛着冷冽的光,像一颗颗悬在半空的星星,坚定而肃穆。丁家旺举着遗像的手更抖了,眼泪终于冲破眼眶,“啪嗒”滴在相框的玻璃上,晕开一小片湿痕,他赶紧用袖口去擦,却越擦越花——眼前又浮现出第一次跟辛集兴出任务的场景:那是在城郊的制毒窝点,毒贩突然挥刀冲过来,辛集兴的手臂牢牢挡在他身前,粗糙的掌心按在他的肩膀上,力道大得让他安心,声音压低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实习的跟在我后面,别乱跑,毒贩手里有刀。”

后来在办公室,他总看见辛集兴躲在走廊角落打电话,手机贴在耳边,嘴角弯着温柔的弧度,声音放得比平时轻一倍:“悦悦,哥这周忙完就去看你,给你带学校门口那家的芒果干,你上次说的那个口味,哥记着呢。”有次他好奇问起格斗俱乐部,辛集兴坐在办公桌前,手里转着笔,故作轻松地笑:“就是开着玩,里面的学员都挺乖,偶尔陪他们打两场,强身健体。”可现在他才知道,那些“乖学员”里,有被莲花帮威胁的商户,有想回头的毒贩马仔,而辛哥说的“打两场”,是故意输拳给毒贩看,只为了取得信任,每次输了之后,他都会偷偷揉着被打肿的肋骨,却从没跟任何人说过。

杨杰的声音突然顿住,他抬起右手,手背飞快地蹭过眼角——那里沾着没忍住的泪,却不想被人看见。等情绪稍微平复些,他才又开口,声音轻得像在跟老朋友说话,却字字都带着疼:“老辛,你总说你开格斗俱乐部是为了‘强身健体’,其实我们都知道,那是你为了执行卧底任务搭的幌子。你跟我提过,俱乐部里有个叫阿凯的学员,是莲花帮的外围马仔,你花了半年才让他愿意跟你说实话;你还说,每次跟毒贩接头打拳,你都得故意往肋骨上挨几拳,打得越重,他们越信你,有次你回来,肋骨青了一大片,却笑着说‘没事,皮糙肉厚’。你最怕的就是悦悦知道,每次她问你‘哥,你俱乐部忙不忙’,你都装得特轻松:‘不忙,就教别人打打拳,安全得很’……老辛,你这辈子,为了任务、为了妹妹,扛了太多了,现在可以歇了。”

——其实,我开那家“兴武格斗俱乐部”,从来都不是为了赚钱,更不是为了“强身健体”。

第一次在杨队办公室说这个想法时,我攥着桌角的手心里全是汗,连声音都有点发紧。悦悦刚考上外地的大学,临走前还拉着我的手哭:“哥,你别总出危险任务,我怕。”我当时笑着说“傻丫头,哥就是个普通警察,能有什么危险”,可转身就跟杨队申请了卧底任务——边境的Rkb1毒剂越来越多,莲花帮的接头点藏得越来越深,需要有人钻进他们的圈子,而我练了十年散打,刚好能借着开格斗俱乐部的由头,靠近那些“爱打拳”的毒贩。

杨队当时拍着我的肩膀,掌心的力道很沉,像在给我打气:“老辛,我知道你担心悦悦,但这任务,你最合适。要是怕,随时跟我说。”我摇摇头,想起上次在橡胶林里,看见一个吸毒的小姑娘才十五岁,瘦得像根柴,眼里一点光都没有,心里就像被针扎着疼——我不能退,退了,就有更多像她这样的孩子被毒贩毁了,悦悦也可能生活在有毒的天空下。

俱乐部开业那天,我特意选了个离毒贩常去的赌场不远的巷子,墙面刷成黑色,故意弄得“江湖气”重些。第一个来的是山九的小弟,穿个花衬衫,吊儿郎当地说“老板,来打一场”。我故意放慢出拳速度,让他一拳砸在我胸口,疼得我差点喘不过气,却还是笑着说“兄弟,你厉害”。他得意地拍着我的肩膀:“以后常来,跟你打拳痛快。”我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偷偷揉了揉发疼的胸口,心里却松了口气——第一步,成了。

后来跟线人接头,我都选在俱乐部的后院,那里堆着些破旧的拳套和沙袋,音乐开得很大,能盖住我们的声音。有次阿凯跟我说,莲花帮要运一批Rkb1进来,我连夜把消息整理好,藏在拳套的夹层里,第二天借着送拳套去干洗的由头,偷偷交给了杨队。那天晚上,我跟悦悦打电话,她问我“哥,你今天累不累”,我故意笑着说“不累,就教了两个学员,挺轻松的”,挂了电话,我看着镜子里自己胸口的淤青,突然有点想哭——悦悦,哥对不起你,又骗了你,可哥必须这么做,等把毒贩都抓了,哥就带你去看海,再也不骗你了。

俱乐部开在老城区最窄的那条巷子里——巷子宽得刚够两辆自行车错开,两侧的墙皮剥落成一块块灰皮,露出里面发黄的土坯,墙根堆着居民倒的煤渣和烂菜叶,混着雨后的潮气,散发出一股霉味。我租的是间废弃的粮站仓库,墙面刷了三遍黑色乳胶漆,却还是遮不住墙缝里的蛛网和霉斑,墙角的霉印像张摊开的地图,蔓延到半墙高。门口挂的招牌是块铁皮焊的,上面用红漆写着“兴武格斗”四个大字,红漆早就褪色发暗,边角卷着边,风一吹就“哐当”晃,撞得旁边的旧电表箱“滋滋”响。

开业第一天,我刚把生锈的卷闸门拉到一半,就有三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晃了进来。领头的染着黄毛,穿件没拉拉链的皮夹克,露出里面印着骷髅头的t恤,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烟,烟蒂吊在嘴角,说话时烟灰簌簌往下掉:“老板,听说你这儿能打拳?来一场?”旁边两个跟班也跟着起哄,一个把袖子撸到胳膊肘,露出小臂上刺的歪歪扭扭的莲花——花瓣缺了一角,正是莲花帮的记号。

我的心瞬间提了起来,却故意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搓了搓手笑道:“行啊,不过我这刚开业,手艺生疏,别介意。”拳台是用旧木板搭的,踩上去“咯吱”响,我跳上去时,故意放慢了脚步,假装脚底打滑。黄毛率先跳上来,拳头捏得“咔咔”响,没等我摆好姿势就一拳砸过来——我早有准备,侧身躲了一下,却故意让他的拳风擦过我的脸颊,然后“哎呀”一声往后倒,假装被拳风带倒在地。

“就这?”黄毛嗤笑一声,抬脚踩在我的手腕旁,“还开格斗俱乐部,我看是骗钱的吧!”我赶紧爬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五百块钱递过去,钞票是我特意换的零钱,边角还沾着点面粉——早上帮巷口馒头铺搬蒸笼时蹭的。“兄弟厉害,这钱算我赔的,就当交个朋友。”我笑得一脸谄媚,眼角的余光却死死盯着他们胳膊上的莲花纹身,把纹身的位置、花瓣的残缺都记在心里。三个年轻人拿着钱笑得得意,黄毛拍了拍我的肩膀:“行啊老板,够上道,以后我们常来。”看着他们晃出巷子的背影,我摸了摸刚才被拳风擦过的脸颊,手心全是冷汗——第一步,总算没露馅。

日子一天天过去,俱乐部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附近职高的学生,背着书包来学拳防身,校服领口还别着校徽;有混社会的小混混,叼着烟在拳台边起哄,却不敢真的闹事——他们知道我“赔”过黄毛钱,以为我是“懂规矩”的人。但更多时候,我在等那些“特殊”的客人——有个叫老陈的水果摊主,每天收摊后都来“练拳”,他的水果摊被莲花帮强收保护费,妻子还被毒贩威胁;有个叫阿凯的年轻人,是山九的马仔,总在练拳时故意输给我,偷偷塞给我纸条——那些纸条上写着毒贩的交易时间和地点,字是用铅笔写的,笔画很轻,怕被人发现。

每次接头,我都会把俱乐部的音响开到最大,震耳的摇滚乐盖过我们的说话声。后院堆着破旧的拳击手套和沙袋,我会把纸条藏在最旧的那只拳套夹层里——那只拳套的皮革已经开裂,露出里面的海绵,正好能藏下纸条。等所有人走后,我关了卷闸门,在昏暗的灯光下把纸条上的信息抄在笔记本上,再把纸条烧掉,灰烬冲进下水道里。每次抄完,我都要检查三遍,确保没有遗漏一个字,然后把笔记本藏在拳台的木板底下,那里有个我提前挖好的小洞,刚好能放下笔记本。

最惊险的一次,是花粥的人来“考察”。那天下午,俱乐部里突然来了四个穿黑西装的男人,领头的是个一米九的壮汉,剃着光头,脖子上挂着金链子,走路时地面都像在晃。他身后跟着个戴眼镜的男人,手里拿着个文件夹,应该是花粥的副手。“听说你这儿拳打得不错?”光头男人开口,声音像打雷,“跟我打一场,赢了,以后莲花帮的人都来你这儿练拳;输了,这店就别开了。”

我知道这是试探,不敢有丝毫大意。跳上拳台时,我的腿都在微微发抖——光头的拳头比我的头还大,指关节上全是老茧,一看就是经常打拳的人。他没等我准备好就冲了过来,一拳砸在我的肋骨上——“咚”的一声闷响,我感觉肋骨像要断了一样,疼得我眼前发黑,喉咙里涌上一股腥甜。我咬着牙,硬生生把血咽了回去,故意往左边躲,让他的第二拳砸在我的肩膀上,然后假装站立不稳,“扑通”一声倒在拳台上,嘴角还挤出一点血沫——那是我提前含在嘴里的红墨水。

“就这?”光头男人嗤笑一声,转身就走。戴眼镜的男人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满是轻蔑。等他们走后,我趴在拳台上半天没起来,肋骨处已经青了一大片,碰都碰不得。晚上回到租的小屋,我对着镜子撩起衣服,看着肋骨上的淤青,像块发黑的烙铁,眼泪突然掉了下来——悦悦刚好打来电话,声音软软的:“哥,你怎么了?声音不对啊。”我赶紧擦了擦眼泪,笑着说:“没事,练拳的时候不小心碰了一下,小伤,过两天就好了。”“那你要小心点啊,别受伤了。”悦悦的声音带着担心,“等我放暑假,就去找你玩。”挂了电话,我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悦悦的照片——照片上她穿着高中校服,笑得一脸灿烂,我摸了摸照片,心里像被针扎着疼:悦悦,哥对不起你,又骗了你,可哥不能停,要是停了,那些毒贩就会害更多像你一样的孩子。

我见过太多被Rkb1毒剂害惨的家庭。有次在边境执行任务,看见一个母亲抱着吸毒的儿子跪在地上哭,儿子才二十岁,瘦得像根柴,眼神空洞,嘴里还在喊着“要毒品”;有个警察同事,为了抓毒贩,被藏在橡胶林里的陷阱扎伤了腿,落下终身残疾,却还笑着说“值得”。每次想到这些,我就觉得身上的警服更沉了——这不是普通的衣服,是责任,是承诺,我不能退,也退不起。

我常常在夜里梦见悦悦,梦见带她去海边玩,她穿着连衣裙,在沙滩上跑,笑声像风铃。我想着,等把莲花帮的毒网彻底破了,我就关掉俱乐部,带悦悦去看海,去吃她最爱的芒果糯米饭,再也不骗她,再也不让她担心。

可现在,我大概是看不到那片海了。躺在“金孔雀”的包厢里,感觉生命一点点从身体里流失,我却不后悔——至少我把“远星号”的航线记录传出去了,至少杨队他们能顺着线索把毒贩都抓起来。我想起悦悦的笑脸,想起老陈感激的眼神,想起阿凯塞给我纸条时紧张的样子,心里突然很平静。

杨队,对不起,我没能完成最后的任务;悦悦,哥对不起你,不能陪你长大了,但你要好好的,要记得,哥是个警察,哥没给你丢脸,没给这身警服丢脸。

杨杰念到最后一个字时,风突然变大了,卷起地上的落叶,吹得松柏叶子“沙沙”作响,像无数双手在轻轻鼓掌,回应着辛集兴未说完的心声。辛悦再也忍不住,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盖着的警服上,晕开一小片湿痕。她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哽咽着说:“哥,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了。”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却异常坚定,“上次我去你租的小屋,看见你枕头底下的线人名单,看见你笔记本上记的交易地点,我就知道你不是在开俱乐部……哥,你没丢脸,你是我最骄傲的哥,是最勇敢的警察!”

风还在吹,把辛悦的声音传遍整个陵园,传进每个人的耳朵里。丁家旺举着遗像,眼泪滴在相框的玻璃上,却再也不擦——他知道,辛哥看到妹妹的理解,一定会很开心。杨杰攥着辛集兴的警牌,警牌被眼泪浸得发亮,他仿佛又看见辛集兴笑着说:“杨队,等案子结了,我带悦悦去看海。”那笑容,像阳光一样灿烂,永远刻在了每个人的心里。

安葬仪式开始的信号,是第一声大提琴的低鸣——哀乐从陵园入口的音响里淌出来,起初像被雨水泡胀的弦,每一个音符都沉得砸在水泥甬道上,溅起细碎的沉默。渐渐的,小提琴的呜咽混了进来,缠在松柏的枝叶间,绕着每个人的脚踝往上爬,钻进衣领里,激得人后颈发僵。站在最前排的警员们下意识地挺直脊背,藏青的警服在风里微微贴紧身体,像裹着一层化不开的沉重。

两个年轻警员捧着辛集兴的骨灰盒,从人群后走到墓穴前。骨灰盒是深棕色的檀木做的,木纹是细细的水波纹,摸上去温润却带着凉意——是杨杰特意选的,他记得辛集兴以前说过,喜欢檀木的味道,说闻着踏实。盒盖正中央刻着“革命烈士辛集兴之墓”九个隶书字,笔画深而有力,刻痕里还留着淡淡的木蜡油味,像是怕这冰冷的木头冻着里面的人。盒子周围缠的黑布是绒面的,边缘缝着细细的白边,针脚走得很密,是支队里手巧的小李连夜缝的,她说“老辛这辈子利落,送他的东西也得整齐”。

两人走到墓穴前,脚步放得极轻,像是怕惊动了里面的人。墓穴不深,内壁砌着浅灰色的砖,砖缝里还沾着点湿润的泥土。他们弯腰,小心翼翼地把骨灰盒放进去——檀木盒碰到砖壁时,发出一声极轻的“嗒”响,在哀乐声里却格外清晰,像一根针轻轻扎在每个人心上。然后,其中一个警员展开叠得整齐的国旗,鲜红的绸缎在风里抖了一下,像一团燃烧的火,缓缓盖在骨灰盒上——国旗的边角刚好盖住盒盖的刻字,红色的底、金色的星,和深棕的檀木撞在一起,刺得人眼睛发疼,眼泪不受控地涌上来。

杨杰往前跨了一步,弯腰时左肩的伤口扯得生疼,他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右手却稳稳地托起辛集兴的警牌。黄铜的牌面被他攥了一路,早就焐得发暖,警徽上的麦穗纹路被指尖摩挲得发亮,连警号“0”的刻痕里都沾着点他的体温。他把警牌轻轻放在国旗上,位置刚好对准骨灰盒的中心,仿佛要让这枚陪伴辛集兴五年的警牌,继续贴着他的名字,继续守着他没完成的使命。

“老辛,安息吧。”他的声音轻得像耳语,只有风能听见,“你的仇,我们一定会报——花粥跑不了,莲花帮的余孽也跑不了,那些藏在暗处的毒贩,我们一个都不会放过。”他顿了顿,指尖轻轻碰了碰警牌,像是在和老伙计碰拳,“袈裟,我们也一定会找到,就算挖遍边境的橡胶林,就算追到缅甸的勐拉,也得把他安全带回来。边境的毒,我们会清干净,绝不会让你白白牺牲,绝不会让你牵挂的悦悦受一点委屈,更不会让你用命守住的这片土地,再被毒雾缠上。”

哀乐还在继续,风卷着音符绕着墓碑转,松柏的叶子“沙沙”响,像是在替老辛回应。辛悦坐在轮椅上,被人推着走到墓碑前,她伸手摸了摸国旗的边角,指尖碰到绸缎时,眼泪又掉了下来,却没再哭出声,只是轻声说:“哥,你放心,我会好好的,会看着杨队他们把坏人都抓起来,会替你去看海。”

仪式结束后,大家陆续离开,脚步声在甬道上渐渐远去,最后只剩下杨杰一个人站在墓碑前。夕阳慢慢沉到山后面,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像一道沉默的屏障,护在墓碑前。风比刚才凉了些,吹得他警服的下摆轻轻晃,左肩的伤口又开始疼,他却没动,只是掏出手机,指尖在屏幕上滑了半天,才调出“袈裟”的号码。

拨号键按下去的瞬间,他屏住了呼吸,耳朵紧紧贴着听筒——“嘟——嘟——嘟——”忙音的声音像钝刀子,一下下割着他的心。他盯着屏幕上跳动的时间,从“00:01”到“00:20”,忙音始终没停,最后自动挂断,屏幕上跳出“无人接听”的提示,像一张冷漠的脸。

他没放下手机,指尖在拨号键上停了很久,指腹蹭过磨损的塑料外壳——这手机是辛集兴以前用过的,后来辛集兴换了新的,就把这个给了他,说“旧是旧了点,能用”。现在,这旧手机里存着的号码,一个永远打不通了,另一个还在失联的边缘。他又一次按下拨号键,对着听筒轻声说:“袈裟,老辛走了,走得很光荣,葬在最好的烈士陵园,有松柏陪着他。”

风卷着白菊的香气过来,花瓣轻轻蹭过墓碑,像老辛在轻轻拍他的肩。“你一定要活着,”他的声音带着点哽咽,却格外坚定,“我们等你回来,一起给老辛报仇,一起守着这边境,一起去看他想看的那片海——他说过,要带悦悦去的,我们替他带,也替他看看,那片没有毒雾的海,到底有多蓝。”

远处的山影在夕阳下成了深紫色的轮廓,像一道沉默的城墙,守着这片埋着英雄的土地,也守着边境千万盏亮着的灯。杨杰知道,这场禁毒之战还没结束——花粥还在逃,袈裟还失联,藏在暗处的毒网可能还在蠕动,黑暗或许还会在某个夜晚蔓延。但只要还有人穿着这身藏青的警服,还有人记得辛集兴藏在格斗俱乐部里的初心,记得他肋骨上的淤青、笔记本里的线索,记得他最后瞪着包厢门的眼神,就一定能等到黎明。

等到毒网彻底破碎的那天,等到边境再也没有Rkb1的阴影,等到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长大,他们会带着辛集兴的警牌,去看那片海——让海浪声告诉老辛,他守着的土地,终于干净了;他牵挂的人,终于安全了;他没完成的路,他们替他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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