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年代文里带有金手指的穿越女8(1 / 2)
林向香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弟弟妹妹跟踪了,她带着喜悦的心情去见自己喜欢的人。
玉米叶擦过裤脚,林向香攥着帕子的手沁出薄汗。
昨天钱勇进帮她把陷在泥里的柴火筐扛回来时,指腹的老茧蹭过她的手腕,烫得她一晚上没睡好。
树后传来熟悉的脚步声,她抬头就撞进钱勇进含笑的眼里,男人手里拎着个布包:“我娘寄来的红枣,给你补补。”
“怎么是他?”林仲秋差点咬到林倩珊的手心。
林倩珊皱着眉:“知青心思活络,万一以后回城抛了五姐怎么办?”
林仲秋刚要开口,就看见钱勇进把红枣塞进林向香手里,又从兜里摸出个磨得发亮的铜哨:“这是我爹的老物件,以后你有事就吹,我随叫随到。”
他转头对两个姐姐道:“钱勇进的人品还是可以的,应该做不出为了回城而抛妻弃子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林倩珊提出质疑。
林仲秋:“我跟钱勇进也算有些交情,对他比对其他人了解得多一些。”
林倩珊不知道林仲秋的经历,对他的眼神并不信任。
“得试试他。”林倩珊眼底闪过算计。
“怎么试?”林向红跃跃欲试。
林仲秋眼神闪了闪,给了钱勇进一个“自求多福”的祝福,也满是兴趣地看向林倩珊。
林倩珊勾起唇角!
另一边,正跟亲爱女友甜甜蜜蜜的钱勇进打了冷颤。
林向香关心地问:“怎么了?生病了吗?”
“没有,没有。”钱勇进看着女友满脸的关心,心里更甜蜜了。
林向香就是他这辈子认定的妻子,温柔贤惠但又有自己的主见,外柔内刚,长得也十分合他的眼缘。
这么好的女孩子若是错过了,他绝对会遗憾终生了。
于是,他积极出击,终于将人追到了手。
他已经写信给自己的父母了,等他们回信到了,自己就向女友求婚。
他不知道的,后面一波接一波的“考验”正要向他袭来。
隔天林向红就拽着钱勇进在村口哭,嗓门大得半个村子都能听见:“我姐说公社有个回城指标,让你别跟我五姐处了,赶紧去争!不然过这村没这店了!”
钱勇进攥住她的手腕,往她手里塞了颗水果糖——还是上次林向香给他的那颗,糖纸都磨软了。
“我跟向香说过,要留就一起留,要走就一起走。”
他声音掷地有声,“指标再好,不如她笑一下。”
这话刚好被躲在柴垛后的林倩珊听见,她悄悄撤了步,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
目前看来,这个男人是不错的。
如果以后他真的做出抛妻弃子的事情,他们林家人也不是吃素的。
不说别的,光是他们家的大哥,就能够让钱勇进喝一壶。
林向红十分羡慕林向香找到了这么好的男人,她怎么就没有这样的运气呢?
林向红把这话学给爷奶爹娘听,林满仓和林抗美四人原本也是不看好知青做女婿的,但听了钱勇进的表现,他们对这个未来女婿满意了,林满仓吧嗒着烟斗:“这小子比邓国庆那滑头靠谱。”
林家很快就把婚事提上了日程,用姑娘们的工资扩建的院子刚好空出新房,钱勇搬出知青院,搬进林家那天,特意给林仲秋送了瓶白酒:“以后咱就是一家人了。”
婚礼办得热热闹闹,林仲秋提前上山打了只野猪,几个姐姐姐夫带来的糖果肉蛋堆了半屋。
开席时,知青们看着油光锃亮的野猪肉,筷子抢得比谁都快。
想不到乡下一个农户的家庭条件,比他们这些城里人的家庭条件还好。
一些小心思多的知青已经在考虑,要不要跟当地人结婚了。
男知青们的视线都放在了林倩珊和林向红的身上。
不过经历了最初追求林倩珊的各种折戟沉沙后,男知青们知晓了这朵高岭之花不好攀折,便将视线放到了林向红身上。
这天过后,林向红发现自己的行情竟然变好了,有好些男知青开始追求自己。
不过,这些可都是曾经追求过林倩珊的。
有男知青凑到林向红身边搭话,被她当场揉了情书扔进灶膛:“昨天还围着我六姐转,今天就换张脸,当我瞎?”
她刚换好护士服走出卫生院,就看见诊室外站着个穿军装的男人。
裤脚沾着泥,左臂吊在胸前,正是上次帮她把晕倒的老人抬进医院的陆和平。
陆和平在军中的成绩比不上林建国,但也不错了,年纪轻轻已经是排长。
他这一次是受伤回家疗养,每隔一段时间要去医院检查一下伤势愈合情况。
而每次,接待他的护士都是林向红。
“林护士,今天该换药了。”男人声音洪亮如钟,耳尖却泛着红,手里还攥着朵刚摘的野菊花。
就这样,两人认识了,还产生了好感。
在陆和平伤好要返回部队前,两个人便将婚给结了。
婚后不久,林向红便随军了。
因为她是正规中专毕业的,又在县医院工作了几年,有着工作经验,随军后便被安排到了军区医院,继续做护士。
将视线拉回现在。
李文娟啃着鸡骨头,看着钱勇进给林向香夹菜的模样,突然想起前世,这个时候的钱勇进,正蹲在黑市墙角数票子,身后是邓国庆警惕的眼神,两人怀里揣着不知从哪弄来的粮票。
这些物资引起了黑市的人的注意,想要抓住他们,逼问物资的来源。
两人逃跑,一个人成功逃脱,一个人却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