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水井三具女尸,真凶竟是与她们有“爷孙恋”的61岁门卫(2 / 2)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报啥警啊,赵大爷叹了口气,那三千多块是好几家凑的,有的户主都搬走了,钱也不多,老周说算了算了,再找个人就是了。大伙儿都没当回事,就当他是个爱贪小便宜的糟老头,哪能想到...他说着说着声音低了下去,脸色变得不太好看。
警方马上调取了户籍系统里所有姓赖的、年龄在六十岁上下的男性信息,让老住户们逐一辨认照片。当翻到第三页的时候,赵大爷手指一顿:就他!就是他!赖兴发!
资料显示,赖兴发,男,当时61岁,四川本地人,有前科,上世纪九十年代因强奸罪被判刑六年。照片上的赖兴发穿着囚服,剃着平头,可即便如此,也能看出年轻时应该长得不错,五官端正,浓眉大眼,眼神里透着一种说不上来的精明劲儿。
强奸犯?组长盯着资料上的那行字,零三年到零八年在这个小区当门卫,零八年突然携款潜逃,到现在下落不明。这中间,零六年到零八年之间,三具尸体出现在门卫室附近的两口下水井里。时间、地点、作案条件,全都对得上。
接下来专案组围绕赖兴发展开了紧锣密鼓的追查。老住户中有一个姓钱的退休工人跟赖兴发喝过两次酒,关系比旁人近一些。他回忆说,有一回两人在门卫室门口坐着喝二锅头,老赖喝到兴头上跟他吹牛,说自己这辈子什么都见过,什么都不怕,连死都不在乎。我当时还觉得这老头挺硬气,钱师傅说,现在想想那话瘆得慌,一个正常人谁会老把死挂在嘴边啊?
民警调查了赖兴发的社会关系网,发现他零八年离开茶花巷之后换过好几次住处,有时在城郊的出租屋,有时在建筑工地的临时棚子,很少在一个地方待满半年。但经过连续的摸排走访和技术侦查,最终在距离茶花巷大约四公里的一个汽车站附近的老旧小区里锁定了他的落脚点。那个小区比茶花巷还破,楼房外墙剥落得跟疮疤一样,楼梯间堆满杂物,赖兴发就住在三楼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单间里,窗户用报纸糊着,门口挂着一把生锈的铁锁。
抓捕行动安排在发现尸体后的第三天凌晨。天还没亮透,巷子里安静得只剩下流浪猫翻垃圾桶的声音。专案组安排了八名民警,四人破门四人接应。当铁锁被剪断、房门被猛地踹开的时候,赖兴发正躺在床上睡觉,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老头衫,被子薄得像一层布。被按在床上的时候他没怎么挣扎,只是睁开眼睛看了看头顶的民警,嘴角甚至还扯了一下,不知是苦笑还是别的什么。
赖兴发!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他沉默了几秒,嗓子有点哑:知道。井里那仨人,我杀的。
押回审讯室之后,赖兴发的配合程度出乎所有人意料。他主动交代了每一名被害人的身份、认识的过程、杀害的经过和藏尸的细节,语气平淡得就像在讲别人的故事,时不时还抿一口民警给他倒的白开水。
第一个死者,是18岁的重庆女孩张丽。那是2004年的事,赖兴发刚到茶花巷当门卫没多久。张丽在巷口一家火锅店打工,火锅店老板在茶花巷十一号租了一套房子给员工当宿舍,张丽就是住那儿的。有一天傍晚,张丽端着个搪瓷盆路过门卫室,左手食指上缠着一条沾了血的白布条,她看见赖兴发坐在门口抽烟,就停下来问:大爷,你这儿有白酒没?手被玻璃划了,借点消消毒。
赖兴发从床底下摸出半瓶沱牌曲酒递给她,张丽倒了小半碗,把手指头伸进去泡了泡,疼得龇牙咧嘴的却还冲他笑了一下。那之后没过几天,张丽又来了,说她辞了火锅店的活儿,原因是老板老让她加班还不给加班费。她从集体宿舍搬了出来,身上就剩十几块钱,连顿饭都吃不起。
她问我借五十块钱,赖兴发说的时候没什么表情,说等找到工作就还。我给了她。又问晚上住哪儿,她说没地方去,我就说你要不嫌弃就在门卫室凑合一宿,外间有个旧沙发。她答应了。
就这么着,五十块钱和一个沙发,张丽就住进了门卫室。赖兴发说,起初就是照顾她,觉得小姑娘一个人在外地不容易。可没过多久,两人就住到了一起,同吃同睡。小区里白天人来人往,晚上安静下来之后,门卫室的那盏黄灯泡就成了两个人唯一的光源。张丽渐渐变得挑剔起来,嫌赖兴发给的零花钱少,嫌他做的饭咸,嫌他没出息,一个六十岁的老门卫,哪来的出息?两人开始吵架,有时候吵得凶了,张丽摔门出去,过不了半天气又消了回来,因为外面她谁也不认识。
转折出现在一天晚上。张丽说要回一趟重庆看家里人,让赖兴发给她一千块钱当路费和家用。赖兴发翻了翻抽屉,总共也就攒了不到八百块。他说拿不出这么多。张丽的脸一下子就变了,站在门卫室门口叉着腰大声嚷嚷:你要是不给,我就告你强奸我!我看你这么大岁数了坐不坐得了牢!
赖兴发说张丽喊得特别大声,周围几家住户的灯都亮了。他脑子一懵,伸手就捂住了张丽的嘴,另一只手卡住她的脖子把她往屋里拖。张丽挣扎了几下,手在他胳膊上抓了几道白印,可一个十八岁的瘦弱女孩哪挣得过一个干力气活儿的老头。几分钟后,张丽不动了,嘴唇发紫,眼睛半睁着,瞳孔散得大大的。
赖兴发把她放在地上坐了一会儿,抽了根烟,脑子里嗡嗡地响。等烟抽完了,他把张丽的尸体拖到门卫室外面那口下水井边上,掀开井盖,整个人蜷着塞了进去。井里黑漆漆的,咚的一声沉下去之后就没动静了。他盖上井盖,回了屋,洗了手,倒头就睡。
第二天该收水电费收水电费,该给人开门给人开门,日子照常过。张丽从火锅店辞职之后没跟任何人打招呼,集体宿舍的室友也没觉得奇怪,只当她不声不响回了老家。没有人来找她。
第二个死者出现在2005年夏天。16岁的云南姑娘唐艳,个子小小的,扎着两条麻花辫,穿一件碎花衬衣,脚上是一双塑料凉鞋。她说来德阳是找一个同乡姐姐的,可到了才发现姐姐早就不在这边了。她在茶花巷附近转悠了两天,钱也花完了,饿得蹲在小区门口的台阶上哭。
赖兴发当时正好出来倒垃圾,看见她蹲在那儿抹眼泪,就问了一句咋了丫头。唐艳抽抽搭搭地把来龙去脉一说,赖兴发让她等着,回屋拿了两个刚蒸好的白面馒头和一杯凉白开。唐艳接过馒头狼吞虎咽地吃,噎得直打嗝,赖兴发还给她拍了拍背。
她后来就隔三差五地来找我,赖兴发搓了搓手,有时候是白天,有时候是晚上,每次来都说找不到工作,没饭吃。我给了她几回钱,二十三十的,她就越来越依赖我。后来有一回她来借钱,说没地方住了,我就让她住门卫室,她也没拒绝。
跟张丽一样,唐艳很快就跟赖兴发住到了一起。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没文凭没手艺,普通话都说不利索,在德阳举目无亲,有个地方遮风挡雨有口热饭吃,她大概也没想太多。但日子久了,唐艳也开始不满足。那天她指着街上一个年轻女孩手里的翻盖手机说:大爷,你看人家都有手机,我也想要一个。你给我一千块,我自己去买,你要是舍不得,我就去派出所告你。
又是告强奸。又是要一千块。赖兴发听完这句话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竟是张丽临死前的那张脸。他什么话都没说,走过去从背后卡住了唐艳的脖子。唐艳个子小,力气更小,被他按在床沿上蹬了几下腿就软了下去。
这一次他有了经验,把唐艳的尸体拖进了门卫室里间那口下水井里。井口窄,尸体蜷起来塞进去刚刚好。他找了块旧木板盖在井口上,后来又慢慢腾出时间弄了点水泥,把井盖四周仔仔细细抹了一圈,封得严严实实。
第三个死者是38岁的谢芳。跟前面两个年轻女孩不同,谢芳是个已婚妇女,老公在中江老家种地,她一个人出来打工。赖兴发认识她是在2006年春天,一次在朋友家吃酒的时候碰上的。那天谢芳穿了一件碎花衬衫,头发烫了卷,唇上擦了淡淡的口红,赖兴发说她笑起来声音特别好听,给他倒酒的时候手腕上戴着一只细细的银镯子,晃得他眼睛都花了。
我是真喜欢她,赖兴发低着头说,跟那两个小丫头不一样,那种喜欢是...是心里发烫的那种。
酒席散了之后赖兴发找朋友要了谢芳的联系方式,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起来。谢芳在德阳也没有什么亲人,丈夫一个月才通一回电话,聊不上几句就挂了。赖兴发隔三差五请她吃饭,有时候在街边的小馆子,有时候买几个凉菜拎回门卫室。谢芳后来偶尔也在门卫室过夜,天亮之前就走,没人看见。
可就算是真喜欢,最后还是栽在钱上面。谢芳有一天跟赖兴发说,老家房子年久失修,下雨天漏水漏得厉害,想翻修一下,缺几千块钱,问赖兴发能不能帮她凑凑。赖兴发说他的钱除了日常开销全寄回老家给侄子侄女了,手里真没几千块。谢芳当时脸上就不太好看了,撂下一句:我在德阳也认识不少朋友,你不给我,我找别人弄你信不信?把你弄残了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赖兴发说谢芳这话刺得他浑身发冷。他想起自己坐牢那几年在里面受的罪,想起被狱友按在墙角的屈辱。他不能让人再把他弄进去,更不能让人弄残他。于是他趁谢芳背对着他低头穿鞋的时候,从背后掐住了她的脖子。谢芳比那两个小姑娘壮实,挣扎了好一会儿,指甲在赖兴发手背上抠出几道血印子,最后才慢慢不动了。
他把谢芳的尸体塞进了里间下水井里,压在唐艳的尸体上面。井里的空间越来越挤,但他不在乎,反正也没人知道。
连续杀了三个人之后,赖兴发说自己并没有马上逃跑的意思。他怕跑得太急反倒惹人怀疑,所以继续在门卫室住了两年多,白天照常开门锁门、抄电表收水费,晚上就一个人躺在里间那张吱嘎作响的单人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他说起初没觉得什么,杀了就杀了,反正是她们先拿话逼他的。可越到后来,夜里越睡不着。一闭上眼,张丽半睁的眼睛、唐艳散开的麻花辫、谢芳手腕上那只银镯子轮番浮上来,有时候还听见有人敲窗户,拉开帘子一看什么都没有,只有风吹着那张旧报纸哗啦啦地响。
到2008年秋天,赖兴发终于撑不住了。他趁着一批居民刚交完水电费的当口,把将近三千六百块钱揣进裤兜里,连夜收拾了几件衣服,揣着身份证和户口本,悄没声儿地走了。走之前他把门卫室的门虚掩着,钥匙挂在门框上,像是随时还会回来一样。可他再也没回去过。
审讯过程中赖兴发反复强调,那三个女人都是主动的自愿的,是他收留了她们,她们反过来咬他。但专案组很清楚,根据前期提取到的物证和口供交叉印证,张丽、唐艳、谢芳三名死者在遇害前都曾与赖兴发共处一室,并在不同时间段内与之发生关系,但无论这种关系是否存在的成分,赖兴发在对方提出金钱要求后以暴力剥夺他人生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两名年轻外地女孩的家属后来陆续被找到。张丽的父母从重庆赶来,两个老人头发花白,背都驼了,捧着女儿生前的照片手抖得拿不住。他们说女儿零四年出去打工之后没几个月就联系不上了,他们报了警,但当时警察查了查,说可能是离家出走,也没立案,就搁下了。这一搁就是六七年,再见到女儿,已经是一纸DNA鉴定报告。
唐艳的家人更惨。她是云南偏远山区出来的,父母不识字,她走了之后就再没音讯,家里人甚至不知道她到了德阳。是警方根据赖兴发供述的线索辗转联系到当地派出所,又找人进山带话,才确认了身份。唐艳的母亲听到消息之后当场昏了过去,被送到卫生院抢救了半个多小时才醒过来。
谢芳的丈夫,就是那个报案的男人,在得知凶手落网之后沉默了很久。民警问他当年为什么联系不上妻子没有及时报警,他支支吾吾说我寻思她就是跟人跑了家里还有地要种也没想那么多。可妻子失踪五年多,他几乎从没主动找过,警方发出认领通告之前他甚至连德阳都没来一趟。
2012年初,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赖兴发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赖兴发因琐事纠纷,先后故意非法剥夺三名被害人生命,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赖兴发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同年年底,赖兴发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