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研究具体细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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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两人开始整天研究具体细节。
抢船和抢货不一样——抢一船油,回来一分就卖了,查都不好查,谁能证明那油是你的?可船不一样,每艘船都有编号,从哪儿出发,到哪儿去,在各国的航线上都有备案,被追查的风险高得多。
要想不被查出来,首要环节就是必须杀掉船上的人,否则肯定露馅。
可一牵扯到杀人,就要考虑手底下那帮人了。以前打劫,他们不当回事,可要是玩出人命来,他们敢不敢下手?万一临时反水不干了,那就全完了。
需要考虑的问题,实在太多。
这回两人格外小心,考虑得十分周全。谋划了一段时间,觉得差不多了,翁泗亮便给索尼立下了三条规矩。
第一条:必须在公海上作案,相对安全些,没有哪个国家直接管辖。
关于公海,有必要多说几句。公海并非完全没人管——船旗国管辖是第一条:在公海上行驶的船,必须悬挂本国国旗,说明船是在哪个国家注册的,一旦出事,就归那个国家管,按那个国家的法律办。
有些小国家自己没什么赚钱的路子,便靠宽松的环境吸引船老板去注册,赚点管理费,巴拿马就是其中之一。船出了事,按他们的法律办,可船和船员都不是他们国家的,他们也懒得管。
这就造成了一种错觉,好像公海上杀人不犯法。
还有普遍性管辖,说白了就是国际刑警组织。可他们也不太爱管,也没时间去管,就像索马里海盗那样,来无影去无踪,怎么管?
再有就是属人管辖——作案人和被害人是哪个国家的,就归哪个国家管。
相对来说,公海上的管理确实要宽松一些。翁泗亮给索尼立下的第一条规矩,就是在公海上作案,这是必须遵守的。
第二条规矩,是不能动中国大陆的船只,这是绝对不能碰的。
前面说过,哪个国家的船丢了,就归哪个国家查。翁泗亮心里清楚得很——如果把中国船搞了,中国警方直接介入调查,他们这些人还在这片地面上混,能跑得了吗?
他常年跟边防打交道,深知其中的厉害。这件事上,他怕,他不敢动。
第三条,人弄死之后,必须扔在公海里,而且越远越好,最好是开到太平洋中心,或者北极南极,往大海深处一扔,被发现的可能几乎为零。
索尼听完这三条,用力点了点头,答应下来。
说到这儿,你可能会觉得,索尼的能力似乎比其他人更强,甚至比翁泗亮也不差。
可他偏偏甘居老二,对翁泗亮言听计从,自己从来不当老大。你看他在印尼,背后有老板;在这边,他又听翁泗亮的;当初跟朱有生合作,他也听朱有生的。
他在外面做任何事,都跟手下人说,咱要听老板的。而且他不光是嘴上说说,确实也是这么做的。
为什么?
因为这小子精明得很。他心里清楚,在中国的地盘上混,他要挑头当老大,根本罩不住。没有内地的深厚关系,他混不下去,所以必须得靠上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