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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长胜轮案结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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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两辆大卡车和武警已整装待发,门外围满了记者、律师和死难者家属。

半个小时之后,刑事庭的侧门嘎吱一声打开了。

突然,一声暴喝炸响:“嘞哦嘞哦嘞哦嘞,go,go,go!哦嘞哦嘞哦嘞——”竟是九八年世界杯的主题曲《生命之杯》。

第一个出来的是翁泗亮。歌不是他唱的,他喝了不少酒,满脸通红,依旧沉默。他认真地看着台阶上站着的那些人——这是最后一眼了。

第二个出来的是索尼,也是满脸通红。歌是他唱的。这会儿他倒不一样了,面带笑容,嗷嗷地唱着,仿佛回到了九八年的夏天,和那些志同道合的人一起看世界杯的日子。

还记得他当年为了看世界杯,特意跑回印尼吗?如今,他用这首主题曲,给自己送葬。

杨京涛、郭云鹏……依次被带了出来。有人跟着唱,有人低着头,一声不吱。

最后一个出来的是黄达明。他没喝酒,也没唱歌,只是用汕尾话语无伦次地嚷着,哇啦哇啦说个不停。在场的记者来自天南海北,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大意无非还是不服。

被推上刑车时,东北胖子杨京涛回头冲他喊了一声:“达明,别说了,认命吧!”

黄达明忽然改用普通话,大声喊道:“我冤枉啊——哈哈!”

他猛地挤开身边的人,说:“我是汕尾人,我的祖先都在这里。我就要死了,死之前我要在这儿磕几个头,愿我死后保佑我的家人和孩子平安。”

说完,泪水夺眶而出,哗哗往下淌。他扑通一声双膝跪地,用力地哐哐磕了三个头。

刺耳的警笛骤然响起,满载着这伙人的刑车绝尘而去,驶向他们人生的最后一站——刑场。

这一天,离二〇〇〇年的春节,还有八天。

长胜轮的案子,到此算告一段落。

不过,案子里还有六个人在逃。直到二〇〇二年二月二十二日,一个叫张俊红的主犯才在陕西省周至县一个亲属家中被抓获。

这小子是郭云鹏拉进来的,在船上直接动了手,事后分了三万块钱。案发后他东躲西藏,钱很快花光了,便跑回山西老家,在镇平县一个地方卖馒头。

被抓后,他起初供认了案情,可到了正式审讯时却翻了供,说铁壳船靠近长胜轮时他就反悔了,根本没上船。可别人的口供都在那儿摆着,翻供又有何用?

二〇〇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一审判处他死刑,二审维持原判,执行枪决。

还有五个人至今下落不明,都是些虾兵蟹将,我查到的信息里,也没有他们的结局。

再说黄达明,他到底冤不冤?这件事,当年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一审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面对记者的提问,官方给出了解释:

第一,你黄达明提供了铁壳船,明知他们不是去干什么好事,还带着两个马仔为翁泗亮马首是瞻,亲自送这些人上船,并提供武警制服和迷彩服——你就是幕后主使之一。

第二,你在岸上通过无线电与翁泗亮指挥抢劫,是主犯。第三,劫持长胜轮之后,你死皮赖脸跟翁泗亮要了一万美金,说明你有股份。

虽然事后有立功表现,但罪不可恕。关键是,这个案子影响太大——二十三条人命,一艘大船,还没算那一万四千吨炉渣。光那条船,值多少钱?

若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他或许还能保住一条命,可在这个案子里,他必须死。

那朱有生为什么没判死刑?主要原因是他没参与长胜轮案,只参与了抢劫路易莎号,而且最终也没拿到钱,所以判了无期。他算是捡了一条命,如今应该早已出狱了,不知还会不会跳“兔子跳”。

贾宏伟呢,他做什么都没用。写信,写书,悔过,忏悔,大鼻涕哭多长——在这个案子里,他毫无疑问是第三大主犯,必须死。

翁泗亮和索尼就更不用说了,死刑,没跑。

买船的罗杰,后来一直受到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但至今没有关于他的确切信息。那艘长胜轮也一直没有找到,被航海界称为“鬼船”。

这个案子在国际上影响很大。中国警方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侦破此案,实属不易。

翁泗亮当初最怕的就是中国警方,所以才叮嘱索尼要去外海干,可到头来,还是栽在了中国警方手里。

有人说,要是他们真去了外海,是不是就没事了?其实不然。船员全是中国人,中国警方不可能不管。

何况他们涉案多达三十八人,这么多人,难保谁日后不会出点别的事——万一有人失手打死人,会不会拿这个案子出来立功?

所以,就算在外海干,破案也是迟早的事。

长胜轮的案子,到此就全部讲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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