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豁然开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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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是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二日。
陈英才忙完了手头的活,下午便到了宝安十九区五十九栋二〇一号张小建的住处。
他跟陈谦是好朋友,因此毫无防备。
推门进屋,只见屋子里聚了不少人,有的在闲聊,有的在打牌,录音机里还放着咣咣响的音乐,一派寻常聚会的热闹景象。
他找到陈谦,两个人便坐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就在这时,张小建、陈伟祥、邱敬义、陈直奔几个人,手里攥着绳子,悄悄绕到了他的身后。
突然之间,五个人一齐出手,将绳索套上了他的脖颈。
陈英才拼命挣扎反抗,可一对五,又是毫无征兆的偷袭,哪里还有半点机会?
不消片刻,人便断了气。
随后,他的尸体被几人抬上车,拉到了惠阳县沙田镇田头管理区市场附近,抛在了路边。
那辆银灰色的实力牌面包车,车牌号广东02—,被张小建径直开回了丰顺老家,照例卖给了那个徐贤俊。
这一回卖了五万四千元,五个人平分了。
张小建这边又得手了一次,那边的张楚强也渐渐打听到了底细。
原来他们不是靠偷,而是靠杀人夺车。
知道真相之后,张楚强不但没有半点害怕,反倒高兴起来。
他正为偷车的事犯愁呢,一听说是抢,心里豁然开朗——这可比偷车简单多了。
更何况,他手里还有别人没有的门路。
在他看来,张小建他们又是开洗头房又是让女人出去抛头露面,费了那么大的周章,实在多此一举。
自己有更省事的办法。
他认识一个人,叫刘高文,当年二十四岁,广东揭西县人。
这个人身份有些特殊——他是深圳黄田派出所的一名治安员。
关于他的职务,后来有人说他是副队长,但以他二十四岁的年纪来看,这个说法未必可靠。
他与张楚强既非同乡也非同学,更谈不上亲戚,究竟是怎么搭上线的,外人不得而知。
推测起来,大约是张楚强平日里手脚不干净,又爱惹是生非,在派出所处理治安问题时与刘高文有了接触。
两人年纪相仿,一来二去便熟络了,再辅以平日里的小恩小惠,隔三差五请顿酒吃顿饭,慢慢地就成了朋友。
正是通过这层关系,张楚强从刘高文手里弄到了几样要紧的东西:警服、手铐、路障,还有一辆带着警灯的三轮跨斗摩托车——就是那种警灯一转起来便呼啦呼啦直闪的偏三轮。
这些行头一上身,再往路边一站,任谁看了都会以为是正儿八经的警察在执勤。
装备一到手,事情便好办多了。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日晚上,张楚强带着张展庭、陈强、张静波四个人,换上那身从刘高文手里弄来的制服,便大模大样地上路了。
这里需要交代一句——陈强和张展庭原本是跟着张小建干的,怎么这会儿又跑到张楚强这边来了?
其实他们与张小建之间从来就不是什么大哥与小弟的关系,不过是临时搭伙的合作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