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子夜檄文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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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时代洪流下的暗渠”
九十年代中期至新世纪初,伴随着宏观经济转型与地方财政压力,部分资源型城市经历了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制与资产重组。这本是激发活力、优化配置的必要过程。然而,在“抓大放小”、“改制搞活”的旗帜下,某些角落却滋生了权力与资本媾和的毒瘤,上演了一出出“崽卖爷田心不疼”的疯狂戏剧。国有煤矿,这些凝聚着共和国工业化心血、深埋着不可再生乌金的黑色宝藏,在种种精心设计的“市场化”操作中,被以令人瞠目的低价“处置”,巨额国家财富就此易手,造就了一批批一夜暴富的“煤老板”,也养肥了一批批监守自盗的“掘墓人”。
平城市,这个曾经的煤炭重镇,便是这场悲剧的典型缩影。而时任平城市市长、市委书记的邹同河(现任石油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其主导的煤矿改制与出售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让我们掀开历史的帷幕,审视那一组组冰冷数据背后,触目惊心的流失与至今难以愈合的创伤。
写完引言,林东航眼中寒光更盛。他并非凭空捏造,也非单纯依赖前世模糊记忆。早在决定扳倒邹同河后,他就已通过“天枢”系统以及一些可靠的私人调查渠道,有意识地搜集、核实邹同河在平城任职期间的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碎片原本只是作为背景资料储备,如今,在沈晚晴事件的催化下,它们被迅速激活、串联、深化,化作射向目标的利箭。
他继续敲击键盘,文章进入核心部分:
二、解剖“手术”:三大典型案例的血泪账
案例一:富源煤矿——“评估魔术”与“零成本”收购
富源煤矿,平城市下属优质国有煤矿之一,探明储量约5亿8000万吨,煤质优良(低硫、低磷、高发热量),开采条件相对较好,配套设施齐全。1997年,在邹同河主导推动下,平城市政府启动富源煤矿“改制试点”。
贱卖过程:
指定评估,腰斩价值:改制领导小组(邹同河任组长)绕过公开招选,直接指定了一家与邹关系密切的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后于2003年注销)进行评估。
该所采用极为保守(甚至过时)的评估方法,刻意忽略当时及未来煤炭市场价格上涨预期(彼时煤炭价格正处于低谷上行通道初期),仅以极其低廉的“残余价值法”评估矿山固定资产,对采矿权价值的评估近乎象征性。
最终,将一个储量丰富、设施完好的煤矿整体评估价值定为人民币2.1亿元。而据业内同期可比交易及专业机构事后分析,富源煤矿当时的合理市场价值应在38-40亿元之间。
设置苛刻受让条件,定向“招标”:改制方案中,为受让方设置了极为严苛且指向性明显的条件,如“必须是在平城注册十年以上的本地民营企业”、“需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需承诺接收全部在职职工(近2000人)并承担全部历史包袱”等。这些条件看似合理,实则将绝大多数有实力的外部投资者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