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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新单位的第一件案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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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沿海那些人消息灵通,路子也多,稍微嗅到一点风声,连夜就能收拾细软跑路。

有的是坐渔船偷渡,有的是通过走私通道,有的甚至直接用钱买通了路子。

一旦出了境,往香港、澳门一躲,或者再转道去东南亚,追起来比登天还难。

香港、澳门那时候还不是中国的。

两地在英国人、葡萄牙人手里管着,法律制度、社会规则跟内地完全不是一个体系。

内地警方在香港没有执法权,别说抓人了,连正式的调查手续都办不下来。

这事儿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粤港两地早在1981年就建立了边境会晤制度,可那主要是管边防的,碰上刑事案子、经济案子,渠道少得可怜。

一份简简单单的线索协查函,往往需要走外事渠道层层周转,光是公文在路上就要耗掉不知多少时间。

为了堵上这个窟窿,公安部从1981年就开始推动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工作。

这也就有了张小米去美国进行比赛,最终成了国内第一个国际刑警。

张小米他们这个部门,就是在这样的节骨眼上搭起来的。

此时的张小米站在办公室内,办公室在东长安街公安部大院里,几间不大的屋子,几张木头桌子拼在一起,墙上挂着一幅中国地图和一幅世界地图。

设备简陋得可怜——一台手摇电话机。

就这点家当,要办的是跨国的大案子。

来到刘娟办公室门前,敲门进去,刘娟正坐在桌前,面前摊着一摞厚厚的案卷,旁边的搪瓷茶缸冒着热气。

她抬头看了张小米一眼,也没寒暄,直接把最上面那本案卷推了过来。

“看看吧。”

张小米接过来,翻开第一页,眉头就拧了起来。

案卷封面上用钢笔工工整整写着三个字:陈占山。

他坐下来,一页一页地往后翻,越看心里越沉。

陈占山,男,四十七岁,南方沿海某市国营贸易公司的负责人。

这人在单位里干了快二十年,从最基层的办事员一步步爬到一把手的位置,上上下下的人头都熟,业务也精。

单位里的人提起他,都说这个人有能力,办事活络,在改革开放之后很快就摸清了新政策下的门道,把公司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可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个“活络”上。

从1980年开始,陈占山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司经营周转为名,先后多次挪用公款,总金额已经超过了500万。

这些钱一部分被他用来私下倒卖紧俏物资——钢材、化肥、柴油、计划内的工业原料,什么紧俏他倒什么。

物资从国营渠道以计划价拿进来,转手就按市场价卖出去,中间的差价全部进了他自己的口袋。

这在当时有个说法,叫“官倒”。

老百姓提起这些人,恨得牙根痒痒。

案发的过程也颇有戏剧性。

1982年8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各地开始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陈占山公司里的一名会计在对账时,发现了好几笔来路不明的大额支出,越查越觉得不对劲,心里犯起了嘀咕。

这人犹豫了好几天,最终还是把情况反映到了上级主管部门。

事情一下子就捅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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