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 请许天讲清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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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启信息的说明还没完成归档,专项组便收到七份预约申请。
七个人都在澜江市任处级职务。
两人来自财政局,一人来自市金融办,两人来自城市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另有两名干部任职于市属企业。
申请内容写得相近。
只提交本人保管的原始材料。
只说明本人签过、收过和退回过的文件。
不参加部门统一汇总,也不与其他经办人员核对说法。
何建明让收文人员按照预约顺序分别接收,每个人单独制作来源说明。
第一名干部带来一份资金协调会记录。
会议时间是2003年六月十七日。
记录共六页,末页列着参会单位和材料分工。
关于安居储备,写的是“阶段性归集,用于补充城市基金短期流动性,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二名干部提交的也是这场会议记录。
同样六页。
同一段内容多了半句话:“可根据重点项目融资需要统筹调度。”
第三份记录来自基金管理办公室。
页码变成七页。
前六页与第二份大体相同,第七页增加了两项内容:基金董事会可选择金融机构办理周转,相关资金可用于项目融资增信安排。
三份记录的会议名称、时间和参会人员相同,内容却一份比一份多。
专项组工作人员问第一名财政局干部。
“你的版本从哪里取得?”
“会议结束当日,财政局办公室发给参会人员核对,我在收文登记上签过字。”
“有没有修改通知?”
“我没收到。”
第二名市金融办干部答道:“我的版本是三天后由市政府协调处传真过来的,传真回执还在。前一版是否作废,我没有收到书面通知。”
基金管理办公室的干部则提交了董事会材料目录。
“七页版本由基金管理办公室装入政策依据汇编。我只负责收,来源栏写的是市金融协调部门转送。”
“你见过原始会议记录吗?”
“没见过。”
“第七页是谁增加的?”
“收文时已经在里面。”
三个人都没替别人解释,材料来源也没互相补齐。
可三份记录摆在一起,扩大的过程已经有了顺序。
阶段性归集,变成统筹调度,又变成融资增信。
程文涛那句保障收益和流动性的批示,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被放进政策依据汇编。
消息报到韩绍诚办公室时,第四名干部还在接受登记。
韩绍诚看完三个版本,拨通财政局局长的电话。
“同一场协调会出现三份记录,财政局先把时间线整理出来,核对各版本形成时间、转送单位和使用范围,再统一报专项组。”
财政局长问道:“只整理财政局掌握的材料,还是把金融办和基金办的一并纳入?”
“既然是同一场会议,就要放在一起核。”
“市委有明确要求,各部门分别提交原始材料,不得提前协调数字,也不得统一说明。财政局无权要求金融办和基金办把材料送来预审。”
“我让你整理时间线,没让你改材料。”
“时间线也需要对材料来源作判断。财政局若把其他部门的版本装进本局报告,报告末页由谁签?”
“你作为财政局长,连文件形成顺序也不能整理?”
“财政局可以说明本局收到第一份记录的时间。第二份由金融办保管,第三份由基金办使用,请两家单位分别说明。专项组可以按照收文时间排列。”
韩绍诚压住电话。
“市政府掌握全局,总不能让三个部门各交一页,谁都不管材料怎么变的。”
“专项组负责核验版本变化。财政局若先形成统一时间线,后面出现第四份记录,谁承担遗漏责任?”
“你担心承担责任?”
“我只签财政局核过的内容。”
“下午到市政府开会。”
内部会议安排在三点。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市府办全部到场。
三份协调会记录分别放在桌上,任何单位都没拿到其他部门原件,只能查阅复印件。
韩绍诚先问市府办。
“同一场会议为什么出现三个版本?”
市府办负责人答道:“现存会议登记只有会议通知和参会名单,正式记录没有归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卷宗。这场会议当年被登记为工作协调会,材料由承办处室保管。”
“承办处室是谁?”
“市金融协调处。”
金融办负责人翻开机构沿革说明。
“当年金融协调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后来职能调整并入金融办,移交目录里只有第二份记录。”
“第三份是谁转给基金办的?”
“基金办收文栏写的是金融协调部门,没写经办人。”
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补了一句。
“传真页眉被裁掉,现存件只留正文和页码。”
韩绍诚把三份材料排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