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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7(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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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接下来用放在储藏室的箱子里的手电筒,察看阳台下的情况。之所以决定从那里下去,是因为没有其他合适的地方了。这一层走廊上的窗户都镶死,而露台上的护栏又是混凝土砌成的,无法系绳子。这个房间的南北窗户虽然没有镶死,但是没有系绳子的地方。只有阳台护栏上的铁管是唯一可以固定绳索一端的地方。

“正如大家知道的,这个建筑物的西侧有了小坡,下面就是水池,水池里有踏脚石,一直延伸到坡下。罪犯用电筒照着看,寻找踏脚石正上方的位置。罪犯担心如果弄不好,掉到水池里,有人会听到水声。而且,如果衣服被弄得湿漉漉的,罪犯也不知道到早晨能否弄干。如果湿漉漉的,就会被别人怀疑。我觉得罪犯就这样考虑过之后的情况,才开始行动的。

“决定好位置后,罪犯就开始把暂时做成的绳子从阳台上放下去。我的推理是当时,罪犯把装着东西的挎包首先放下去的。因为罪犯不知道到达地面的正确距离,所以不试试,就无法知道做好的绳子能否正好到达地面。因此,罪犯只能用挎包作为铅坠的替代物,将其放下去,然后依靠它触及踏脚石的手感来判断。之所以没有将挎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是因为罪犯觉得如果把挎包作为铅坠使用,需要相应的重量。

“从阳台到地面所需要的绳子最小长度是11米70公分。但是实际上,用手电筒照射下方,很难用肉眼确认绳子前端是否已经到达地面。所以,还是通过垂在前端的挎包是否落地来判断,是安全而又可靠的方法。事实上,你们站在阳台上,往下看看就会明白,11米70公分是相当高的。如果没有确实的手感,证明绳子前端已经落地,很难凭着大致的估算就下去。至少我没有这种勇气。

“罪犯把挎包作为铅坠,把绳子放下去。就这样,直到把绳子完全放下去,还是没有手感。罪犯便暂时把绳子另一端固定在护栏上,又到房间里查找,看还有没有其他能够连接的东西。或许就是在这个阶段,罪犯决定使用毛巾和死者身上的睡衣、睡裤等东西。罪犯把这些东西也系上后,再次将绳子放下去。但是依然不够。这时,抑或是在此之前,罪犯或许开始使用自己身上的皮带。还有一个方法,就是使用自己穿的衣服,但是罪犯想尽量不那么做。如果衣服上出现不自然的褶皱或者破损,第二天穿在身上,就会被人怀疑。即便换穿别的衣服,被警察检查随身物品时,也会遭受怀疑。

“不使用自己的衣服。但是没有材料了。罪犯黔驴技穷。看上去还差一点,绳子就可以到达地面,就差一点,没有材料了。

“至于从地面回收绳子的方法,罪犯应该一开始就考虑好了。绳子的长度不可能绕成两段,必须要不留痕迹地切断和护栏相连的绳子部分。为此,罪犯只能考虑将浸过灯油的手绢或者围巾用于连接护栏,从下面使用导火索,使其燃烧。从强度考虑,或许罪犯使用围巾的可能性高一些。如此一来,考虑到绳子和护栏连接部位的问题,绳子的长度就更差一点了。

“到这时,作为最后的手段,罪犯想到剪掉受害人的头发,加以使用。扎成一根的长头发。罪犯决定用橡皮筋或者线扎住头发根部,然后用针线包里的剪刀,剪掉头发,将其作为绳子的材料使用。也可能将头发扎成两根。人的头发,只要扎起来,真的很结实。

“然后加上这个最后的材料后,绳子终于垂到地面了。”

阿响轻轻地吐口气,依次看着侧耳倾听的深雪四人。无人说话。阿响觉得他们应该明白了。

“按照以上的顺序,罪犯从这个四楼逃脱了。罪犯双手握着绳子,脚撑在建筑物的外墙上,很好地调整着身体姿态,总算成功地着落到作为目的地的踏脚石上。”

阿响依旧用淡定的语调,继续说着。

“可以想象时间大概是凌晨2:30到3点多左右实施犯罪后,大致经过了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以这种形式脱逃,当然需要这么长的时间。不管怎样,半夜以后,罪犯才脱逃出来。当时,这一带没有风,罪犯使用导火索,然后连接处,安然回收绳子,然后抱着它,沿着踏脚石,走到水池外面。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这根绳子和从储藏室里拿走的手电筒藏到某个地方。这个地方一定要尽量离这里远一点。因此罪犯可能开车,也可能步行寻找藏匿处。不管怎么说,离天亮,时间上还绰绰有余,应该能找到适当的地方,即便警察搜索,也不容易发现。而且,对罪犯非常有利的是当晚天气开始变坏。只要下起雨,可能附着在护栏上的灰烬和庭院里的脚印都会被冲刷得干干净净。

“就这样,把绳子和手电筒藏到某个安全的地方后,罪犯回到这个别墅。因为c馆的后门整晚上都开着,所以罪犯应该能从那里偷偷地溜进来。但是在那之前,罪犯被离开别墅打算回家的青柳先生看见了。如果青柳先生的证词无误的话,那应该是凌晨3:30到4点之间。

“我说稍微讲一讲,但不经意就讲了这么长时间。总之,就这样,罪犯完成了当晚的罪行。好了,接下来”

阿响用舌头舔舔嘴唇。

“让我们回到最重要的问题上。这个罪犯究竟是怎样的人”

有人喘息,有人发出清嗓子的声音,还有人稍微扭动身体,屋子里显得有点嘈杂。不等有人回答再次提出来的问题,阿响继续说起来。

“正如刚才楠警视说的,似乎首先推导出来的答案是罪犯是腿脚不方便的人。”

“是的。”楠等一得意洋洋地附和着,“当然是那样子的。”

“在这里,最早得出的限定罪犯的条件完全颠覆了,罪犯的腿脚不方便。因此,罪犯才无法越过泼洒在三楼走廊上的油漆。或许罪犯没有自信一定能跳过去。

“可以试着跳一下,但是万一失败,情况就糟糕了。如果油漆上留下脚印,那将成为致命的证据。而且自己的脚也会被油漆弄脏,不容易完全洗干净。正因为有这样的忧虑,所以虽然不过是一米多一点的宽度,但是罪犯没敢尝试。”

“明日香井。”

一直一言不发,只是倾听的莲见此时怯怯地张口说起来。他本来靠着墙,此时也站直了,瞥了一眼身边的凉子。

“将脚印留在油漆上,的确危险,罪犯肯定想要回避这个危险。但是,从十多米高的阳台上,用那种绳子下去,也的确”

“你的意思是太危险”

“是的。”莲见没有把握地点点头,“要是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做那种事。”

“我没说是你干的。”

阿响冷淡地甩出一句。

“原本你就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你和我在一起的。假设没有这个证明,作为没有自信跳过油漆的人之一,必须要把你考虑进去。也就说,要考虑到你的体重问题。”

深雪将视线从莲见的面部移向身体。看着那个近两百斤的肥胖身躯,就算腿脚没有问题,也会让人觉得他非常符合阿响说的罪犯条件。

“就算把你考虑进去,但在下一个阶段,还是可以排除莲见你的。刚才说的那种手制绳子,肯定无法支撑你的体重。”

“”

“也就是说,至少对你而言,与尝试跳过油漆相比,从阳台下去的尝试是更加危险的行为仅针对你而言。对于其他所有人,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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