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0章 法律实施·社会稳定(1 / 2)
辰时的阳光斜照在治所广场前的青石板上,几只麻雀在旗杆下啄食昨夜风吹落的谷粒。宫本雪斋走出门廊,灰蓝直垂的衣摆扫过门槛边新长出的一簇狗尾草。他没坐轿,也没让护卫开道,只拄着拐杖往高台走去。膝盖旧伤在晨光里依旧发闷,像一根细线在骨缝里来回拉扯,但他脚步没停。
文书早已候在台上,手中捧着一卷黄绢诏书。台下站了不少人,有穿粗布裤裙的流民,也有戴乌帽的老吏。有人交头接耳,声音不大:“又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怕不是又要征丁修城。”一个缺了门牙的老汉低声说:“前年换了三任代官,个个都说要安民,结果呢?春耕抓夫,秋收加赋。”
雪斋登台,不急着说话。他先示意文书展开昨日定下的审讯规程抄本,当众朗读:“凡拘押人犯,须有二人以上在场录供;物证、口供并列查验;无记录者,不得采信。”念完,他又命人将抄本贴于木柱,与法令一同公示。
人群安静了些。
他这才展开黄绢诏书,声音不高,也不激昂:“今日讲三件事。第一,春耕期间,不得强征劳役。若有违者,百姓可至治所击鼓鸣冤,三日内必有回应。”话音刚落,便有一名前朝官员出列,手持旧式目残卷,背诵《贞永式目》中相应条文:“诸国守护,非奉幕府令,不得擅发丁役……”雪斋点头,等他念完,接着说:“第二,市集交易,须明码标价。秤砣、斗斛由公家校准,每月初一更换封条。”又一名老吏上前,引《建武式目》佐证:“商贾欺瞒,罚银五两,没其货半。”
“第三,邻里纠纷,先由里正调解。若调解不成,三日内立案,十日内裁决,不得拖延。”他说完,再请一位退职判官出面,逐条对照旧法,证明并非创制新规,只是恢复旧章。
台下有人点头,也有人皱眉。一个中年男子突然从人群中挤出,几步冲到木柱前,一把撕下刚贴的法令抄本,狠狠摔在地上,怒道:“我们逃荒至此,连饭都吃不上,还管什么明码标价?你们当官的懂什么!”
周围一片寂静。几名护卫下意识按住刀柄,却被雪斋抬手止住。
他走下高台,一步步走到那人面前。两人身高相仿,但雪斋身形更瘦,肩背却挺得笔直。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喘着气,瞪着他:“田村庄五。越中国冰见村人。去年领主加征‘阵夫赋’,我家三亩地交不出,只好逃出来。路上饿死两个孩子,老婆投了海——你说我该不该撕这纸?”
雪斋没答,只说:“我十岁失亲,十五岁饿倒在江户桥下,被人踢醒去扫雪。扫了三天,换了一碗冷粥。你说我懂不懂苦?”
田村庄五愣住。
雪斋回头,对账房说:“支五升糙米,半匹粗布,记入赈济账。”又对里胥道:“将此人编入临时工役名录,明日去东坡修渠,以劳换粮。”
账房应声取来物资。雪斋亲手递过去,说:“今日给你米布,是赈济。明日你若抢他人财物,我也必罚你。不是因你穷就可乱法,正因穷过,才知无法之世更苦。乱法一日,百姓十日不安。你要活命,我也要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