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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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双腿一软,径直跪倒在地,以额触地,不停地哀恳:“將军开恩!下官愿意投降!府中的金银粮帛尽数奉上,只求將军饶恕下官的性命!”
霍去病神色没有丝毫变动,只是向身后略微抬手:“將府內所有的人都拘押起来,严加看守,不许走脱一人。”
兵士们应声上前,將瘫软如泥的朱志与嚇得抖作一团的管家等人尽数捆缚起来。
从攻破城门到完全掌控全城,不过短短两个时辰。
霍去病麾下的三千铁骑,竟然已经彻底拿下了辽州州城。
左右的將领相继上前,言辞激昂地说道:“將军用兵如神,两日之內疾驰四百里,一举攻破城池,如此奇功必定会流传后世!”
霍去病略微頷首,算是回应。
这场胜仗,胜在出其不意,也得到了天时的相助。
他转向传令兵,下令道:“速向主公报讯:辽城已经攻克,剩下三郡的敌人不足为虑,请主公安心。”
信使领命,立刻飞马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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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渐渐升髙,已经临近晌午。
苏匀正在书房里批阅文书,忽然听到窗外传来一声清厉的鸟鸣。
抬头望去,一只游隼稳稳地棲息在窗台上,脚上繫著一枚小巧的信筒。
侍从解下信筒呈递上来,里面装著的正是霍去病从辽城发回的捷报。
得益於游隼的极速飞行,仅仅两个时辰,数百里外的捷报就已经送到了。
苏匀展开信笺,看到霍去病竟然率领铁骑星夜疾驰四百里,仅用两个时辰就攻破了辽城,生擒刺史朱志,在阵前斩杀总兵陈述,不由得微微頷首。
“真不愧是冠军侯之名,”她轻声说道,“这般奔袭突击的能耐,仿佛已经融进了他的血脉里。
旁人还在推演攻城的方略,他早已兵临城下,出手果断利落,著实精彩。”
身侧的曹化淳凑近仔细阅览战报,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霍將军用兵的速度,实在令人骇人!四百里的奔袭,换作其他人,只怕人马都已经疲惫不堪,他却能一鼓作气强行破城,如此胆魄与战力,当真举世无双。”
“本王早就知道没有选错人。
让他统领骑兵,正是要藉助这风雷般的速度。
辽城已经拿下,辽州也就掌控在我们手中了。”
恰在此时,一道系统提示音从意识深处响起。
“叮!本周签到已经更新,是否確认签到”
“签到。”
“恭喜宿主获赠汗血宝马两千匹!”
听到这番奖赏,苏匀的眸中掠过一抹亮色。
汗血宝马的传奇,自古以来便广为流传。
它原產於西域的大宛国,因奔驰时颈侧流出的汗珠殷红似血而得名。
昔年汉武帝为了求得这种骏马,两次派遣大军西征,经过浴血奋战才得到数千匹,其珍稀程度可见一斑。
这种马体態修长健壮,肩髙可达六尺有余,奔腾时蹄下生风,耐力尤为超群。
寻常的战马日行三百里已经是极限,汗血宝马却能连日驰骋五百余里,纵使背负鎧甲长途奔袭,衝锋的势头也丝毫不会减弱。
在古代的战场上,一匹汗血宝马往往可以决定骑手的生死。
昔日霍去病北伐匈奴,麾下就有少许这样的神驹,凭藉它们的极速屡次攻破敌阵,成就了“封狼居胥”的不朽功业。
因其稀世罕见且极为强悍,汗血宝马歷来都是將相贵族竞相追逐的珍宝,一匹成年的良驹价值可抵一座城池一年的赋税,也成为了国家势力雄健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