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把“建议”改成了“方案”(1 / 2)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张律师,你儿子现在在哪。”王文华问。
张律师抬起头。
他摘下金丝眼镜用衬衫下摆擦了擦,重新戴上。
“他在北京读法学硕士。上个星期给我打电话,说他选的方向是少年司法。我说这个方向冷门,不好找工作。他说了一句跟我当年一模一样的话——‘爸,不是因为好找工作才去做,是因为没人做才要去做’。”
他说完这句话,低下头,用手背擦了一下眼角。
陆亦可把笔记本合上,站起来,把纸箱子从桌上搬起来抱在怀里。
箱子很沉,她抱起来的时候膝盖顶了一下桌腿,桌上的茶杯晃了一下,水洒出来几滴。
“张律师,督查组会把这些案卷一本一本看。你写的每一页,都有人看。”王文华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在桌上。名片上只有一行字——“汉东省政法委督查组,王文华”。这是他自己用打印机打的,字体是宋体,没有花纹,没有头衔,干干净净。
回到厅里已经过了下班时间,督查组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季昌明把纸箱子里的案卷一册一册拿出来,在地板上摆了一排,按年份从远到近。他拿起最早的那份翻开,里面的详细版辩护意见总共十几页,当时打印纸很薄,背面的字迹透过来,在灯光下像是纸张自己的纹路。
他一页一页地看,看到最后那行补上去的字——“此人已回归社会,职业:修车师傅。”他摘掉老花镜,把那句话又看了一遍。
“这个张律师,我以前见过。”季昌明说,语气很淡,像是在回忆一个很久以前的人,
“有一年省律协开年会,他坐在最后一排,没有人介绍他,他也没有跟任何人交换名片。散会以后人都走光了,他还坐在那里。我问他怎么不走,他说他有个案子明天开庭,他在背辩护词。我问什么案子,他说是一个小孩偷了超市两瓶洗发水。
他说他想替那个小孩做无罪辩护,因为那个小孩偷洗发水不是为了自己用,是想给瘫痪在床的奶奶洗头——奶奶在床上躺了半年,头发黏成一团,邻居说用洗发水能洗干净,他没钱买,就偷了。我说这个案子你做无罪辩护很难。他说他知道,但总得有人说。”
“判决呢。”陆亦可问。
“判了。缓刑。法官在判决书里写了一句话——‘被告人之动机虽不合法,然其情可悯’。这是那个法官第一次在判决书里写‘其情可悯’四个字。
后来那个小孩长大了,考了师范,当了小学老师。”季昌明把那本卷宗合上放在膝盖上,“现在你们去那所小学还能看见他,教三年级语文,每年六一儿童节都带学生去福利院表演节目。”
窗外已经全黑了。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一盏,又灭了。陆亦可把纸箱子搬到白板里拿着那份最早案卷,一动没动。
“季检,您不回去吗。”
“再看一会儿。”他把老花镜戴回去,翻到下一页。
张律师正式加入督查组那天,穿着一件新衬衫。
衬衫领子很硬,一看就是第一次穿,折痕还板正地压在领尖上。他在督查组办公室门口站了片刻,看着白板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名字和照片,看了很久。
赵秀兰、周德福、赵晓光、做饭阿姨——每一个名字旁边都贴着一张照片。他走到赵晓光的照片前面停住了,照片上赵晓光蹲在工棚门口,身后铁皮墙上那行粉笔字“今天出工,明天发钱”还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人,现在在干什么。”他问陆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