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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徐德:我想已经触及到你的灵魂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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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排队?

这两个字并不陌生,买东西又或是去某些旅游景点游玩,甚至是上厕所的时候,都得排队。

没有人没排过队。

但......

什麽叫。

‘强奸案’的受害者,目前正在排队见犯罪嫌疑人!?

嗯?这对吗?

“张律师,这是不是搞错了什麽?我们要见的是张承,您别预约错人了。”

张倩只觉脑袋嗡嗡的,对方的每个字自己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却愣是给自己思维干停滞了。

排队?谁在排队!?

这案子,要见张承的无非就是检察官、法院、原告。

检察官都起诉了,现在已经等待开庭,法院也不会闲着没事庭前约见。

剩下的原告就是自己了啊!

一侧一米六个头,有些瘦削,身穿单薄衣裳的张母也是急忙点头附和。

“是啊是啊。”

“这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怎麽可能突然又冒出来个强奸受害者!”

她有点慌。

人最怕的就是变数,更何况还是开庭前的变数。

“没错啊,我找的就是张承。看守所也只有一个叫张承的。”

“看守所那边....警察前两天立的案,初步调查,6月13号当晚,确实是有性侵嫌疑。”

律师张伟也愣愣的,丝毫不知道发生了什麽。

这案子...不是有点诬告的嫌疑吗?

但现在什麽叫被告人还强奸了其余人!?

难道不是诬告?确有其事!?

只是,怎麽看守所,强奸时间点还是6月13号当天晚上十点!?

这......

这不对吧!

恍惚间,他好似想到什麽似的,忽的狐疑地看着张倩。

“张女士。”

“案发当晚,您确定...被告人张承强奸您的地现场......没有其他人?”

张伟试探性的对她询问道:

“我的意思是,也许...还有第二个受害者呢?”

张承也许一次性强奸了两个也不定,类似三人成行?

毕竟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理论上虽然对方在强奸第一人的时候,第二人可以逃跑,也可以拿东西悄摸反抗,但实际上,只要做好束缚,还是能做到一次强奸两人的。

比方将人捆绑起来,强奸完第一人後,再强奸第二人。

只是......

张倩是没有证据的。

换而言之,她身上也不具备被束缚所产生的痕迹,就连淤青也没有,所以,所谓的三人成行几乎不可能做到。

可看守所传来的消息又不可能错......

最关键的是。

张倩坐在沙发上,傻眼的道:“没...没有。”

张伟这就有点搞不懂了,他摸了摸脑袋,再次问了一遍。

“您好好想想呢?”

“万一呢?您想想,强奸现场有没有什麽异动?我指的是,也许强奸您的时候,角处就有一个被捆绑住的女孩呢?只是您没看到。”

按照他的思维来,受害者是不一定见面的。

可都处在同一现场,稍微做点什麽动静肯定都能听到!

虽是这麽。

但问题也来了......

“我了没有,这怎麽可能还有第二个嘛!!!”

张倩人都傻了,整个人瞬间开始怀疑人生。

强奸这件事...是虚构的啊!

是污蔑,是自己给张承在泼脏水,压根就不可能的事,咋可能出现第二个人!?

举个例子。

就像,你虚构了一件事,你在路上随机殴打了一个路人,这件事本身不存在!

结果,突然冒出一个人,自己是受害者,要你给赔偿......

这不开玩笑的吗!!!

“是啊是啊,怎麽会有第二个人?”

张父张母也脑袋嗡嗡的,迟疑着看一下自己闺女,但也没多愣神,只是追问道:

“会不会是那个受害者搞错了?”

“他告错人了?”

张伟有些摸不着脑袋,身为一个金牌律师,这种现象却也只是第一次见。

此时,他只觉得头皮下的大脑有些发痒。

伸手挠了挠,又过了片刻後。

最终站起身道:

“张女士,您可以先回家等我消息。。”

“被告人今天下午的会见时间满了,那相应的,原告...嗯,另一个原告,应该也在看守所里。”

“我去看守所与对方交流一下。”

排队排队,你是往後排的,一般来,从你站的位置远近就能判断出前面人在哪。

自己今天见不到,而明天又能见到。

那麽,对方所预约的时间也就今天下午了。

张倩三人也是急忙站起身,慌里慌张的开口道:

“我跟你一起去!”

张伟本想些什麽,岂料,对方身後的张父张母也七嘴八舌的补充着。

“一起去吧,出了什麽事还能互相关照一下。”

“是啊,万一要是出了什麽事,我们还能调节一下。”

要是先前,张伟是直接否定的。

毕竟,这种疑似诬告的案子,被告人见了原告,基本会应激。

但现在......

张伟有些拿不定主意,他迟疑了半晌,最终,还是点点脑袋,答应下来。

“行。”

话。

他便向外走去,坐上车,载着三人,一路向着绿森市看守所而去。

......

......

绿森市,看守所。

会见室内,两个人结束了会见,旋即其中一个律师打扮的人站起身,向外走去。

“吱~”

会见室的门开了。

屋外有些无聊的林月和刘钰站起身。

“怎麽样了?”林月打着哈欠,看着徐德歪了歪脑袋,“委托人怎麽样了?”

闻言。

刚结束会见的徐德开口道:“已经将目前整体情况了一遍。”

双方会面了。

当然,其实先前张承一直都有见律师,不过见的都是钱昊。

现在的话...案子被移交到徐德手里,自然该重新见一面。

除此外,案件的庭审也发生了改变,有关新局面,也得给张承一下,以免对方被自己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只是......

林月问道:“张先生怎麽样了?”

“委托人他.......”

徐德有些不知道该怎麽描述,良久後,才笑道:“嗯,情绪有些复杂,但总体情是比较稳定的。”

放眼整个东国,张承也算是独一份了。

一个人,能被继女和妻子,先後控诉强奸,但偏偏他还真没做过这件事,经历多少有点魔幻。

当然。

做没做过这是徐德了不算,他是被告律师,没有资格替原告人做态度表决!

所以......

徐德给了林月一个眼神。

林月秒懂,她立马正襟危坐起来,看向刘钰,拉着她坐在公共椅子上,温声道:

“刘女士,有关赔偿的话,我想我们还是得先商量商量的。”

“您对赔偿金的预估金额是多少?”

赔偿?

刘钰有些愣神。

林月当即开口解释道:“《刑事和解协议》,这东西这两个月内您应当了解过。”

“协议的效力生成,是需要双方交换对等条件的。”

“只原谅的话...在法庭上有概率不被采纳。”

协议协议,拆开来看,就是协商的议论。

多数人可能觉得,案件受害者如果选择原谅被告人,哪怕不获得任何好处,被告也能因此获得谅解。

实则不然。

法院是很现实的,你的谅解,必须要通过‘对等条件交换’,法官才会大概率采纳!

比如,受害者给了二十万的赔偿,又或给予一些其余的好处。

你原告见被告人的认错态度诚恳就签了?没要任何好处!?

那审判长的疑心病就要犯了。

所以......

“您要是不想太过严重的惩罚被告人...嗯,可以给一个大概的金额,後面我方找委托人协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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