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徐德:我想已经触及到你的灵魂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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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排队?
这两个字并不陌生,买东西又或是去某些旅游景点游玩,甚至是上厕所的时候,都得排队。
没有人没排过队。
但......
什麽叫。
‘强奸案’的受害者,目前正在排队见犯罪嫌疑人!?
嗯?这对吗?
“张律师,这是不是搞错了什麽?我们要见的是张承,您别预约错人了。”
张倩只觉脑袋嗡嗡的,对方的每个字自己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却愣是给自己思维干停滞了。
排队?谁在排队!?
这案子,要见张承的无非就是检察官、法院、原告。
检察官都起诉了,现在已经等待开庭,法院也不会闲着没事庭前约见。
剩下的原告就是自己了啊!
一侧一米六个头,有些瘦削,身穿单薄衣裳的张母也是急忙点头附和。
“是啊是啊。”
“这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怎麽可能突然又冒出来个强奸受害者!”
她有点慌。
人最怕的就是变数,更何况还是开庭前的变数。
“没错啊,我找的就是张承。看守所也只有一个叫张承的。”
“看守所那边....警察前两天立的案,初步调查,6月13号当晚,确实是有性侵嫌疑。”
律师张伟也愣愣的,丝毫不知道发生了什麽。
这案子...不是有点诬告的嫌疑吗?
但现在什麽叫被告人还强奸了其余人!?
难道不是诬告?确有其事!?
只是,怎麽看守所,强奸时间点还是6月13号当天晚上十点!?
这......
这不对吧!
恍惚间,他好似想到什麽似的,忽的狐疑地看着张倩。
“张女士。”
“案发当晚,您确定...被告人张承强奸您的地现场......没有其他人?”
张伟试探性的对她询问道:
“我的意思是,也许...还有第二个受害者呢?”
张承也许一次性强奸了两个也不定,类似三人成行?
毕竟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理论上虽然对方在强奸第一人的时候,第二人可以逃跑,也可以拿东西悄摸反抗,但实际上,只要做好束缚,还是能做到一次强奸两人的。
比方将人捆绑起来,强奸完第一人後,再强奸第二人。
只是......
张倩是没有证据的。
换而言之,她身上也不具备被束缚所产生的痕迹,就连淤青也没有,所以,所谓的三人成行几乎不可能做到。
可看守所传来的消息又不可能错......
最关键的是。
张倩坐在沙发上,傻眼的道:“没...没有。”
张伟这就有点搞不懂了,他摸了摸脑袋,再次问了一遍。
“您好好想想呢?”
“万一呢?您想想,强奸现场有没有什麽异动?我指的是,也许强奸您的时候,角处就有一个被捆绑住的女孩呢?只是您没看到。”
按照他的思维来,受害者是不一定见面的。
可都处在同一现场,稍微做点什麽动静肯定都能听到!
虽是这麽。
但问题也来了......
“我了没有,这怎麽可能还有第二个嘛!!!”
张倩人都傻了,整个人瞬间开始怀疑人生。
强奸这件事...是虚构的啊!
是污蔑,是自己给张承在泼脏水,压根就不可能的事,咋可能出现第二个人!?
举个例子。
就像,你虚构了一件事,你在路上随机殴打了一个路人,这件事本身不存在!
结果,突然冒出一个人,自己是受害者,要你给赔偿......
这不开玩笑的吗!!!
“是啊是啊,怎麽会有第二个人?”
张父张母也脑袋嗡嗡的,迟疑着看一下自己闺女,但也没多愣神,只是追问道:
“会不会是那个受害者搞错了?”
“他告错人了?”
张伟有些摸不着脑袋,身为一个金牌律师,这种现象却也只是第一次见。
此时,他只觉得头皮下的大脑有些发痒。
伸手挠了挠,又过了片刻後。
最终站起身道:
“张女士,您可以先回家等我消息。。”
“被告人今天下午的会见时间满了,那相应的,原告...嗯,另一个原告,应该也在看守所里。”
“我去看守所与对方交流一下。”
排队排队,你是往後排的,一般来,从你站的位置远近就能判断出前面人在哪。
自己今天见不到,而明天又能见到。
那麽,对方所预约的时间也就今天下午了。
张倩三人也是急忙站起身,慌里慌张的开口道:
“我跟你一起去!”
张伟本想些什麽,岂料,对方身後的张父张母也七嘴八舌的补充着。
“一起去吧,出了什麽事还能互相关照一下。”
“是啊,万一要是出了什麽事,我们还能调节一下。”
要是先前,张伟是直接否定的。
毕竟,这种疑似诬告的案子,被告人见了原告,基本会应激。
但现在......
张伟有些拿不定主意,他迟疑了半晌,最终,还是点点脑袋,答应下来。
“行。”
话。
他便向外走去,坐上车,载着三人,一路向着绿森市看守所而去。
......
......
绿森市,看守所。
会见室内,两个人结束了会见,旋即其中一个律师打扮的人站起身,向外走去。
“吱~”
会见室的门开了。
屋外有些无聊的林月和刘钰站起身。
“怎麽样了?”林月打着哈欠,看着徐德歪了歪脑袋,“委托人怎麽样了?”
闻言。
刚结束会见的徐德开口道:“已经将目前整体情况了一遍。”
双方会面了。
当然,其实先前张承一直都有见律师,不过见的都是钱昊。
现在的话...案子被移交到徐德手里,自然该重新见一面。
除此外,案件的庭审也发生了改变,有关新局面,也得给张承一下,以免对方被自己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只是......
林月问道:“张先生怎麽样了?”
“委托人他.......”
徐德有些不知道该怎麽描述,良久後,才笑道:“嗯,情绪有些复杂,但总体情是比较稳定的。”
放眼整个东国,张承也算是独一份了。
一个人,能被继女和妻子,先後控诉强奸,但偏偏他还真没做过这件事,经历多少有点魔幻。
当然。
做没做过这是徐德了不算,他是被告律师,没有资格替原告人做态度表决!
所以......
徐德给了林月一个眼神。
林月秒懂,她立马正襟危坐起来,看向刘钰,拉着她坐在公共椅子上,温声道:
“刘女士,有关赔偿的话,我想我们还是得先商量商量的。”
“您对赔偿金的预估金额是多少?”
赔偿?
刘钰有些愣神。
林月当即开口解释道:“《刑事和解协议》,这东西这两个月内您应当了解过。”
“协议的效力生成,是需要双方交换对等条件的。”
“只原谅的话...在法庭上有概率不被采纳。”
协议协议,拆开来看,就是协商的议论。
多数人可能觉得,案件受害者如果选择原谅被告人,哪怕不获得任何好处,被告也能因此获得谅解。
实则不然。
法院是很现实的,你的谅解,必须要通过‘对等条件交换’,法官才会大概率采纳!
比如,受害者给了二十万的赔偿,又或给予一些其余的好处。
你原告见被告人的认错态度诚恳就签了?没要任何好处!?
那审判长的疑心病就要犯了。
所以......
“您要是不想太过严重的惩罚被告人...嗯,可以给一个大概的金额,後面我方找委托人协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