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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怎么又在挑拨离间?【二合一大章求月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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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的?

“应该是高院的了,毕竟案子刚结束......想来,应该也得抓紧时间推进案情才对。”

中级检察院的法警呢喃着开口,只是稍微一想,‘真相’就出现在脑海中。

不过...还得确定一下才行。

想到这。

法警抬头,看向面前的市公安局民警,又问:

“他们拿凶器做什麽去了?”

市公安局的同志闻言,脸上流露出笑意,他缓缓开口道:

“嘿,那几个人抱着凶器,什麽觉得这凶器是假肢,去做假肢鉴定去了!”

“我当警察十几年了,还会是头一次见到这种理由,你逗不逗?”

“毕竟,咱们脚下这地方可不是普通的物证管理室!”

着。

民警指了指脚下。

警局里有两个专门保管凶器的物证室,一个是用来储存寻常物证,如刀具、锤子、又或是一些现场存在的证据,像是指纹之类。

另一个便是眼下的特殊物证室。

而凶器,在警方这,正是被以‘特殊物品’对待,储存在这地方......

至於有多特殊?

看看其余物证就知道了。

“您瞧咱这物证室都放着什麽玩意。”

民警笑着,指了指室内一角,专门被隔绝开的东西,那玩意...外型像是几根金条堆积在一起,足有巴掌大。

赫然是个炸弹!

“这玩意,是几年前收缴的土制炸药,一个疯子想把at机炸开抢钱,正常情况下炸药会将机械内的钱币损坏,但这疯子有点能耐,控制药量得当,一点钱不带损坏的!”

“这种民间技术搓出来的稀罕玩意,虽然挺危险的,可前阵子组织销毁,愣是给这玩意留了下来。”

话。

民警又指了指另一个东西,那是一柄类似喷洒农药的东西。

如果装在人身上,整体看起来像背上背个书包,手里拿着外形酷似枪械的杆子。

“你瞅,还有这,这玩意我不你看得出来是气枪吗?”

“威力还挺大,一两枪就能给人打死!”

“诸如此类的玩意多如牛毛。”

着。

民警摆摆手,脸上流露出无语的笑容。

“结果,法院那边的人跟我,他们认为这种危险玩意是‘假肢’!?”

“甚至这东西还崩死了个人!”

“嘿,真是开眼了。”

闻言。

检察院的人也是觉得有点好笑,不过稍稍思考後,还是觉得有些不妥。

“不对劲啊,高院不应该去申请做【枪械鉴定】吗?”

检察院的人摸着下巴思索,“怎麽带去做【假肢鉴定】了?”

他又转念一想,又打消了想法。

“但...也差不多吧,被告方主张是假肢,如果鉴定成功,那就不是枪,如果鉴定不成功,论点就支撑不住,两种鉴定作用差不多。”

“应该...吧?”

思来想去。

检察院的法警想不通索性就不想了,收起心思,抬头看着面前的民警,开口道:

“行,那後续物证回来後,我再申请。”

民警点头,“到时候我联系检察院。”

讨论完,检察院的法警便向外走去,倒也没表露出那种蛮横的必须让检察院先做鉴定的态度。

法警迅速离开,坐上停在院里的车缓缓离开。

只是......

“嗯?市检院的车?”

院内,另一辆车车门打开,一个高院法警走下车,看着前脚离开的车屁股顿时愣住。

他稍稍思考後,没有愣神,而是快步向着市公安局走去。

来到大厅後,高院法警就找人开始安排自己来此的目的。

“找一下2003年5月1日【枪击案】的物证,我这边申请委托物证中心进行鉴定。这是上级给我批的条子,您看一下......”

这个法警是高级法院来的人。

一般来,高院的人优先级比较高,毕竟能走到这位置的案子远不是寻常案件所能比拟。

只不过......

“不是,你们轮流来啊?”

物证管理室门口。

市公安民警刚准备将门锁上,回头一看,高院法警又站在自己屁股处,顿时令他有些无语。

“什麽?”

高院法警有些懵,“什麽轮流来?”

他才刚来啊,什麽叫‘轮流’?

突然的,他脑海中浮现出刚才在院中,看到的市检院的车屁股。

而接下来。

民警的话也给了他答案。

只见市公安民警随口道:“物证被带走做‘假肢鉴定’了,目前不在市公安局,你怕是白跑一趟了。”

物证已经没了!?

高院法警微微错愕,但又想到对方的‘假肢鉴定’,稍稍思索後,倒也没再多纠缠。

“市检院带走了?啧,还挺快,不过也就比我快那麽几分锺啊。”

“算了,谁做都一样。”

高院法警摇摇头。

鉴证信息是公用的,无论是谁,是法院,还是检察院,又或是被告和原告,他们做鉴定实际上区别没多大。

物证中心给出的回执报告,一般不会因申请人是谁而跟着转变结果。

就是没想到。

市检院速度还挺快。

“物证要是回来...那跟高院通知一下,我这边先回去了。”高院法警道。

民警点点头:“嗯嗯,走吧走吧。”

几个字下。

高院法警这才离开。

见此,民警就要将物证室的门彻底关上。

只不过......

民警身後,忽的又传来一道声音。

“同志您好,我这边申请对2003年5月1日的【枪击案】案件凶器,做一份鉴定,这是我向高院申请的申请报告,您看......”

民警:.......

市公安民警脸色有些麻木,他面无表情地回头,看着身後之人。

只见。

此时正有两名戴着金丝眼镜,西装革履,发型一丝不苟,浑身散发着精英气质的人正提着公文包,面露微笑地看着他。

不是.......

“怎麽没完没了了!?”

民警彻底无语了,他感觉自己好像被做局,一整天都在陷入不断的循环之中。

此时此刻...正如彼时彼刻!

“什麽没完没了?”

律师严密看着面前的民警微微一愣,接着脑子一转,想到刚才来的时候,隐约间好似看到了高院来的法警。

“哦,物证是被法院带走了是吧?”

市公安民警点点头,机械般麻木地重复着,“对,被带去做【假肢鉴定】了。”

“原来如此。”

律师严密闻言,内心了然,当即点点头。

高院速度还挺快。

得到答案。

严密便缓步离开市公安局,他还要去学习该如何伪装身体不适。

唯有公安民警有些心累。

“啧,这基层法院啥时候才能换个简称啊。”

民警呢喃着,脸上有些无奈。

实话,其他单位来了,他都是喊‘市检、高院、中院’之类的。

可到了基层法院就不行了,喊个‘基院’总觉得怪怪的,就像是‘妓院’一样,可要是不叫简称又读着很繁杂。

“算了,不过也无所谓。”

民警微微摇头,接着,这才彻底将物证室的门关闭。

......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

“到手了到手了。”

“鉴证所那边应该三天以内就能得来回执报告...不,应该一天以内就能鉴定完?”

“话,咱们这算什麽?”

与此同时。

海城,基层人民法院内。

徐德看着手里确认立案的回执报告,脸上流露出了笑容。

立案了。

他们昨天掐着基层法院下班的点,提前找法院立案,今天一早前来询问,就得到物证已经被带去做鉴定的消息,速度可谓十分之迅疾!

但话又回来了。

身侧。

林月此时只觉有些别扭,甚至是自己脑子有些不够用,脸色古怪地看着徐德,半晌後,才缓缓开口道:

“咱们这算...偷?”

想到这,她就眼角一跳。

现在已经是下午五点十分。

算算时间,案件相关的其余人应当已经对物证着手调查,却没任何申请的信息,不出意外...应当是没有意识到证据不在他们任何一方的手里。

於是乎,休庭期以一种诡异的方式进行着推动。

中检以为高院申请了、高院以为中检申请了、原告又以为高院申请了!

但实则就是,没有任何一方人正在推动凶器鉴定!

偏偏,物证就是在公安局消失了。

很难不像偷。

但这算什麽偷?证据偷?

“什麽偷,咱们这都是走流程,打报告批条子申请的!”

徐德对林月的称呼表示十分不满,他满脸不耐地表达自己态度。

“你见过谁家偷要批条子的?”

林月觉得言之有理,但仔细一想,却依旧觉得古怪,且浑身难受,最终索性不想了。

两人没再纠结。

反倒是向外走去,拦了辆出租车,接着,二人便一屁股坐上去,出租车开始行驶。

目的地是‘老屋村’,也就是被告人‘李杰’的老家。

彼此间距离有点远,两人索性开始交流着信息,进行规划。

“目前‘物证’这一点,我们从基层法院入手的行为,应当能得到些许优势。”

“但也仅限於优势了,如果公诉方那边准备掀桌子,这点优势将荡然无存,所以,需要一定安抚,庭审前行为不能太过激。”

路上,两人坐在车後座。

徐德压下内心的情绪,冷静下来後,缓缓思索。

林月点点头,她眉头皱起,思索後,沉声道:

“你怕公诉方会重打一审?”

徐德没有掩饰,点点头,“怕。”

林月细细思索後,摇摇头道:

“那确实该怕。”

“这种关头,高院承担的压力很大,物证中心若是给个模棱两可的信息...完全可以顺势‘发回一审’进行重打。”

“但即便如此也没用吧。”

“李杰本身并未恶意杀人,重打一审,也改变不了诉书被判驳回的结局。”

徐德摇头,伸出手,给了对方一个脑瓜崩。

“哎哟。”

林月捂着额头,看着他牙痒痒道:“你干嘛!?”

“你是猪妞你还不信,昨天刚打的庭审你今天就忘了!”

徐德厉声开口,接着摇头,冷笑道:

“发回一审,公诉可就能更改诉书了!”

“如果是单从公正的角度上来讲,诉书无论改成什麽样,只要凶器不是枪,那李杰就是无罪的。”

“但如果,原告和公诉不为公正...那李杰板上钉钉的有罪!”

话。

他又补充了一句。

“别忘了,庭审开庭初,原告方拿了个什麽角度出来!”

闻言。

林月微微一顿,旋即了然,只是眉头蹙起。

“你觉得,一审公诉可能会修改诉书,改成抢劫?”

徐德点点头,“不是没有可能。”

改成抢劫,那他们所做的一切就全都报废。

自己装傻充愣一个月,骗了公诉和杜藤才拿到的优势瞬间会荡然无存。

而装傻这一招也只能用一次。

随着自己用完这次後...後知後觉的杜藤和公诉方,对自己的信任估摸着已经跌入了谷底。

别没取到任何证据对方会不会信了。

哪怕是徐德放个屁,对方都得思考这究竟是屁还是屎!

只是.......

“这种情况...有点像兑子,双方各退一步。”

林月开始动用自己的脑袋,若有所思着,旋即眉头一皱。

她抬起头来看着徐德,沉声道:

“共赢?”

“如果诉书改成抢劫,那对我们来,先前的努力并非白费,而是一种态度激进的‘减刑辩护’!”

什麽意思?

字面意思。

如果将徐德一开始的目的修改成不是无罪,而是减刑呢?

将‘无罪角度’不再列为目的,而是改成实现目的的手段。

真实目的修改为‘减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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