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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他不说要降妖了只是说很羡慕范连海,说他有仁爱之心,可惜仁爱之心用错了地方,妖精就是妖精,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
范连海也是个没主见的家伙,被大胖和尚花言巧语的一通说,心中那份坚定的信念又开始动摇了。
这次大胖和尚并没有给他降妖的符篆,而是告诉他,今晚半夜时分,让他警醒着点,一定会有好戏看的。
范连海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便答应了,大胖和尚说:“你是不是每个月总有那个一两天的时间,晚上感觉特别困”
范连海仔细回忆了一下,还真是这么个情况,每到月圆之夜,自己就会莫名其妙的特别困。
“这是因为月圆之夜是妖精的最佳时机,它们要吸收月华以提升自己的修为。不想被你发现就施法让你睡去了。”
大胖和尚信心满满的道:“今晚我在你身上画下清心咒,你就不会犯困了,到时候你密切注意,看谁深更半夜的出来,那个人就是妖精。”
这时候范连海已经完全相信了这位大和尚的话,乖乖的让大和尚在自己的身上画下了一个鬼画符般的符咒。
回到房间中之后他便假意睡觉,可是身上的衣服都没有脱完,就躺在装睡。
时间慢慢的过去,转眼就到了半夜时分,这时候,房间中突然朦胧起来,仿佛有一层雾气慢慢升起来。
江面上起雾也是正常现象,可是也不应该连房间里也都是雾气啊
这一刻,范连海就坚信了大胖和尚的话,自己睡在自己身边的枕边人中真的有一个人是妖精。
春娇是大户人家的千金,这一点毋庸置疑,一般大户人家的千金怎么也不可能是妖精,那么就剩下百里冰了,从两人好上到现在,范连海就没有见过她的任何亲人。
用百里冰的话说,自己的家人都已经死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他就再也没有一个亲人了。
还有一点更加可疑,那就是那些家丁们曾经去找过百里冰的那个农家小院,可是什么都没找到,只有一个巨大的坟茔,连墓碑都没有。
当时他还不相信,时候自己也没有去查过,现在想来这的确是一个很大的疑点。
就在这个时候,百里冰突然悄无声息的爬起来,下了床之后,直接向门外走去。
这一下,范连海彻底的相信了,自己蹑手蹑脚的走背后跟过去,如果百里冰是妖精,那也得看看他究竟是什么妖精。
很快,百里冰便来到了船尾,范连海悄无声息的隐藏在一个水桶模样的东西背后,探头探脑的向外张望。
只见在皎洁的月光下,翩翩佳人款款下拜,跪在船尾面向着月亮一张嘴,吐出一粒金黄色的珠子来,在天空中来回的飞翔。
月亮照在珠子上一缕缕月华被珠子吸收了,足足有半个小时,那珠子渐渐的向下回落。
就在这个时候,范连海陡然觉得身上被大和尚画符的地方仿佛被烙铁烫伤了一样,一阵剧痛,忍不住惨叫一声。
百里冰本来正准备将内丹吞回去的,陡然听到爱郎的惨叫,心神一震,跟自己的内丹联系出现了一丝松动。
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陡然传来一声大笑,紧接着一只大手突兀的出现,一把将百里冰的内丹抓在手中,随即便消失了。
百里冰心系爱郎的安危,连自己的内丹被抢也顾不上追回来,赶紧过去看他。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大骂这个范连海梦中的范连海果真是一个混蛋中的混蛋,听信大和尚的鬼话,害了深爱自己的女人,简直不是男人。
范连海倒在地上一个劲的抽搐,胸口冒黑烟,百里冰没有了内丹,对这种本来手到擒来的小事也束手无策,只得叫来春娇,用清水将大胖和尚画的符咒洗掉了,这才保住了他一条小命。
“哈哈哈范郎,谢谢你了,没有你我还真得不到你媳妇的内丹,贫僧告辞了,阿弥陀佛”
就在这时候,天空中传来这样一个声音,范连海一口鲜血喷出来,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
第一百零八章痴情白鼠
话音刚落,天空中就有一个黑影飞过去了,很明显就是那个大胖和尚。
范连海悔恨交加,一口逆血再次喷出来,人也晕过去了,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船舱里的。
“范郎,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听信那和尚的话,一上船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他是个妖怪,只是他修为不高,对我还产生不了威胁,所以我就没有在意,只是没想到他利用你坏了我五百年的道行。”
床头,百里冰一脸凄然的看着范连海,他已经活不成了,虽然用清水洗掉了那和尚画的符咒,可是时间太长了,符咒的力量早就深入心脏,就算有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他。
“屁屁,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的,这一切都怪我,如果我不听那和尚的话,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了。”
范连海躺在,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他也知道自己要完了,只是觉得对不起百里冰。
“范郎,别说对不起的话,如果没有你,也许五百年前我就已经死了。”
百里冰用手指堵住了范连海的嘴,眼泪泫然欲滴,带着哭腔道:“我知道你想知道什么你想知道我的原形是什么。我这就告诉你,等你死的时候你自然会明白我说的都是真的。五百年前”
五百年前,范连海并不是叫范连海,而是叫范增懿,是一个落魄的书生,虽然饱读诗书,但是却因为不懂阿谀奉承,在考场连连失意。
年近四十也没有娶到老婆,更是一事无成,最后范增懿便选择了写文章,借古讽今。
在一次逛街的时候,偶然遇到几个小顽童正在逗弄一只瓮中的小白鼠玩。
一时之间,范增懿动了恻隐之心,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条姓命,便用一文钱将小白鼠买了。
本想当时就放生的,但是又恐怕被这些小顽童再次捉到,便带回了自己家中。
一只小白鼠,本身也吃不多,再加上又是杂食动物,倒是好养。
回到家后,范增懿便将小白鼠放生了。时间一长也就忘记了这件事。
后来,在他晚上挑灯写文章的时候,那只小白鼠竟然又回到了他的家中,也不怕他。
范增懿奋笔疾书,它就在桌子上自己玩耍,等范增懿闲下来的时候,它还做各种动作逗范增懿开心。
范增懿也渐渐喜欢上了这只小白鼠,第一因为它可爱,第二,这只小白鼠并不像别的老鼠那样又脏又乱,而是一身毛发胜雪,两只红眼睛犹如红宝石一般。
每次吃饭,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