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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 我女朋友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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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7章我女朋友還

“聽說你分手了?”

聽到男人的詢問,孟知南略帶震驚地擡眼,好似在問“你怎麽知道?”

周懷森最初只是懷疑,并沒當真,如今瞧見孟知南的反應,他心中已經确認答案。

到底是在象牙塔呆慣了的小姑娘,還沒習得一星半點社會人爾虞我詐、真假難辨的虛假脾性,即便那雙杏眼裏偶爾流露出不屬于同齡人有的成熟、理智,說到底也不過是個二十出頭的小姑娘,能有多圓滑世故?

即便孟知南從未标榜過自己,可眼底藏不住的高自尊和清高早就讓她暴露得徹底——

她壓根兒不屑成為那類她瞧不起的人。

比如他這種人,她應該是不喜歡的。

畢竟他精于算計、權衡利弊還一身銅臭味,她喜歡的應該是她前男女那款只知風花雪月、游手好閑、不沾世俗、不知天高地厚,不用操心吃了這頓沒下頓,被父母捧在手心、恨不得時時呵護備至的富二代。

這話聽着或許刺耳、字字珠玑,可細想下來,周懷森說得也沒毛病。

他唯一的缺點就是看得太過透徹,以至于令人無處遁形。

孟知南就有這樣的體會,她覺得,她在周懷森面前好像被扒光了衣服似的,沒有任何體面可言,也藏不住任何秘密。

她承認,承認周懷森這個人于她而言充滿了致命的誘惑,可真要跟這個人走近,或者容許這個人走進她的世界,孟知南覺得,她是崩潰的。

她不想沒有秘密地活着,也不想丢掉該有的體面。

她在感情上不是一個喜歡迎難而上的人,相反,她會很容易地放棄一段感情,比如她跟司明宇。

只要這段關系出現一點很難修複的破裂,她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放棄,而不是像修複一幅壁畫一般花費幾天、幾個月甚至一兩年去修複、彌補。

她自己都未察覺,她身上有一種近乎毀滅一切的氣質,這種氣質有時候會吞噬掉她身上所擁有的、為數不多的勇氣、沖動。

為此,孟知南臉上露出自認無懈可擊、沒有破綻的微笑,語氣禮貌地否認:“抱歉,這是我的私事兒,不方便透露。”

周懷森若有所思地打量兩眼似乎一瞬間打通任督二脈的姑娘,一笑而過道:“是我唐突了,抱歉。”

沒等孟知南緩一口氣,男人驟然扭轉話鋒,“不過……容我說句實話,這男孩确實配不上你。”

形容司明宇這個人,他用的不是「男人」,而是用的「男孩」,這句話好像從言語上就否定了司明宇作為一個成年人該擁有的一些品質。

這完全是降維打擊,他的态度甚至是不屑的。

孟知南本想替司明宇争辯兩句,可話到嘴邊卻

不知道該如何議論。

畢竟她此刻說什麽都無濟于事,因為司明宇這個人的形象對周懷森來說已經定性,他甚至不需要去了解真實的司明宇是個什麽樣的人。

因為在他心裏,司明宇構不成一點威脅。

如果不是她這個媒介,恐怕他這輩子都不會跟司明宇聯系上。

想到這,孟知南心中是有點「憤怒」的,她倒不是覺得司明宇無辜躺槍有點欺負人,而是她覺得周懷森在故意羞辱她。

畢竟她選擇跟司明宇談戀愛的那一刻,她的某些觀念、想法、選擇就是跟司明宇綁定在一起的。

與其說司明宇配不上她,還不如說她眼瞎?

也許,這才是周懷森本身的想法,只是他換了個說法而已。

越想越氣,孟知南深深吸了口氣,咬牙道:“周總言重了。”

即便再生氣,孟知南也沒忘記周懷森如今是甲方爸爸,她舔了舔嘴唇,開腔:“我先回會議室了,周總您請便~”

周懷森察覺到孟知南沒由來的怒火,挑了挑眉梢,目送那道單薄卻又力量的背影消失在視線。

最後一周實習,孟知南很想「盡善盡美」地結束。

沒曾想,在實習最後一天,孟知南在公司目睹了一場狗血大劇。

一個穿着雍容華貴,打扮得光鮮亮麗的富太太拎着一只鱷魚皮的愛馬仕包包氣勢洶洶地闖進公司,撒潑似地大喊:“誰是林苒!讓那個小賤人給我滾出來!”

“有本事當小三沒本事承認是吧!?年紀輕輕的要不要臉??”

辦公室的人聽到富太太叫林苒的名字,全都震驚地瞧向靠近總經理辦公室的那張獨立辦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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