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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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彈幕又飄了幾條。
【這倒稀奇。股份能當銀子使?】
【那豈不是想脫身就脫身,又不耽誤生意?】
【這法子……合本做不到這個。】
“第三,有限責任。你投了一百兩,生意虧了,最多這一百兩沒了。你家的房子、地、存款,一分不動。債主追到門口,你把股份給他看——我就這麽多,要命一條,要錢沒有。”
【什麽???只賠本金??不涉家産??】
【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這豈不是虧多少都有限?那誰還怕做生意?】
雁非等彈幕飛了一會兒,才繼續說。
“第四,朝廷給特權。荷蘭議會給了這家公司一紙文書——從非洲好望角往東,一直到南美洲南端,這片海面上的貿易,只許這一家公司做。別人做了,就是犯法,這家公司可以派兵船去打。”
“這四條規矩加在一起,你們想想,會怎樣?”
彈幕安靜了好一陣。
【資本鎖死,錢就動不了了?不,股份能轉手,錢其實沒鎖死,是鎖在生意裏了。】
【股份能轉手,又有朝廷保護,那誰不敢投?投了能賣,賠了只賠本金,這買賣做得。】
【十四家合成一家,再也不用互相壓價了。買的時候一家去買,價錢壓下來;賣的時候一家去賣,價錢擡上去。】
【這不是合本。合本斷然沒有這樣的規矩。】
【荷蘭人這是什麽章程?人死了生意照做,人退了股份照轉,賠了錢只賠本金——這生意是鐵打的?】
【我活了四十六年,管了二十年商號,從沒想過生意能這樣做。】
【這法子,是把千萬人的散碎銀子聚成一座銀山。一人拿一百兩做不成什麽,一萬人都拿一百兩,那就是一百萬兩。】
雁非看着彈幕一條接一條往上湧,沒有接話。她等了幾息。
“這家公司叫荷蘭東印度公司。1602年成立的時候,募集了六百五十萬荷蘭盾的資本——你們知道這是什麽概念嗎?同時期的英國東印度公司,資本只有它的十分之一。”
“這六百五十萬盾,不是幾個大商人的錢。是荷蘭的商人、工匠、碼頭工人、寡婦、女仆——各行各色的人,你出五十兩,我出一百兩,湊出來的。阿姆斯特丹一個城市,就認了一半的股份。”
她把手從紙條上移開,開始收拾桌上的東西。
“股份制的事,今天就講到這兒。”
彈幕又飄上來幾條。
【且慢,這公司後來怎樣了?】
【股份轉手如何轉法?】
【下期還講荷蘭?】
“下期講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股票是怎麽買賣的。再講銀行——錢莊的升級版。再講郁金香——荷蘭人怎麽把一朵花炒成了一棟房子的價錢。”
“今天就到這兒。”
直播關了。
畫面暗下來之後,雁非坐在椅子上,長長地吐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