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靈獸契約 風流哥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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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靈獸契約風流哥哥+
柳行風在桌子上擺了糕點水果和仙露,貼心地掰成小份讓蓁蓁吃,見她伸手捧着糕點啃,又開始哄,“乖乖,和師兄簽約吧?簽約了我們就是一家人,我帶你回家,見我爹娘還有他們的靈獸,你們可以一起玩兒。”
蓁蓁被噎了一下,立刻搖頭,“不要。”
“簽約了你就能共享我的靈力,會比現在厲害哦。”
蓁蓁搖頭,“我不要主人。”
666說,靈獸契約本叫召喚契約,這個契約是修士研究出來控制靈獸的,不僅能把靈獸禁锢在靈獸袋裏、随時随地把靈獸召喚出來,還能通過契約控制靈獸的生死。
簽了契約後,靈獸就是修士的專屬奴隸、工具。被欺壓數萬年,靈獸反抗無數次,終于在三百年前獲得了一些權益,讓靈獸和修士的地位在官方定義中相對平等。
但由于靈獸們沒有找到反制修士的方法,其實這個反抗并不徹底,靈獸得到的平等大多時候只停留在嘴上、形式上。
比如把象征着屈辱史的“召喚契約”改名為“靈獸契約”,“召喚師”改名為“修士”,制定一系列法規約束修士們的行為、保護在契約中被壓迫、被虐待的靈獸。
但靈獸相對于修士,天然處于弱勢地位,再加上數萬年的馴化和認知規訓,很多被壓迫殘害的靈獸自己都意識不到自己在被壓迫,更別說将修士繩之以法了。
所以一進入這個世界,666就再三叮囑蓁蓁,絕對不可以跟修士簽訂靈獸契約,就算是姜玄星也不行。
柳行風:“那是多少年前的稱呼了?現在靈獸和修士是平等的夥伴,蓁蓁你放心,我肯定不會欺負你,也不會讓你做危險的事,打架我都不讓你上,我努力修煉自己上。”
蓁蓁還是搖頭,把糕點推遠了一點,疑惑地說:“這樣,不簽約也行呀。”
柳行風:“不簽約,你就不是我的了。”
666撇嘴,說那麽好聽,還不是要劃定所有權?如果簽了契約後蓁蓁是主導者,看柳行風還會不會這麽積極。
蓁蓁歪頭思考了一下,自覺理解了柳行風的意思,她反駁道:“簽約了,我也不是你的。”
柳行風:“簽約了,你就是我的靈獸。”
蓁蓁眨眨眼,不搭理柳行風了,因為她懵懵懂懂覺得,在柳行風眼裏,她的想法不重要,只要乖乖地讓他養就行。
不尊重她!
這讓蓁蓁不太高興,但小腦瓜想不到更多。
666知道,柳行風對蓁蓁這麽大方溺愛,不過是把她當做小寵物。他只在乎她的生長需求,不會在乎她的情感思想,還覺得小家夥吵架生氣好可愛。歸根結底還是那句話,靈獸和修士是不對等的。
這麽一想,姜玄星又比較難得了。
蓁蓁目前的身份,是姜玄星同母異父的妹妹,不過這其中沒有太多狗血淋頭和愛恨情仇。姜母因父母之命嫁與姜父,二人并無感情。姜父死在了戰場上,姜母生下遺腹子姜玄星。
孤兒寡母生活不易,姜母的契約獸承擔了大部分男主人的責任,一人一獸相互扶持日久生情,意外有了孩子。只是混血有缺陷,孩子在三歲時死了。
蓁蓁在那時替代了那個孩子,攜帶着讀者意念給的debuff,變成了“吞金獸”。當時他們一家非常倒黴地遭遇了魔襲,姜母和契約獸都死了,但不幸中的萬幸,蓁蓁的變化有了解釋。
性格不同,是遭遇巨變失去雙親。
特別能吃,是遭遇魔氣侵染異變了。
總之,蓁蓁三天吃空了家底,姜玄星走上了賣臉賣藝養妹妹的不歸路。
666現在希望姜玄星能快點成長起來,把蓁蓁帶走,它擔心蓁蓁留在柳行風身邊,會被他的想法影響到認知。
姜玄星忙得很,白天在靈獸閣,晚上回來看看蓁蓁,等她睡着了又偷摸出去,不知做什麽去了。
蓁蓁有一次清早發現他身上有傷,問他在乾什麽,他說是一個女修糾纏不休,非要跟他摟摟抱抱時不小心被抓傷了,還說這是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打聽。
當時柳行風在場,打趣道:“早聽聞姜師弟風流潇灑,紅顏知己不斷。”
蓁蓁:“什麽紅眼雞雞?”
柳行風:“是想當你嫂子的人。”
蓁蓁似懂非懂,對姜玄星說:“哥哥,你不要挨打。”
姜玄星漫不經心地“嗯”了一聲,拾掇了下自己,去靈獸閣了。
666好奇,分析了下姜玄星的行動軌跡和各種蛛絲馬跡,發現他每天晚上是去了黑市馴獸場。
靈獸只能和一個修士契約,但修士可契約許多靈獸,只是分主次。主獸能最大程度和修士心意相通靈力共享,是最佳戰鬥夥伴。次獸就沒這些了,只是被契約綁住的奴隸。
大多數修士在道德和法規約束下只會和一只靈獸簽約,但總有人貪心,簽多少個都嫌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