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額卡(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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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遠秒回:五萬也行,先試試看。我把投資協議發你。
投資協議。
沈星辭盯着這三個字看了一會兒。投資協議——這意味着他要走正規的合同流程。比小傑高明。小傑從來不給合同,只靠轉賬。張遠給合同,說明他更專業,也更懂怎麽讓投資看起來像投資。
她回了個好的,然後等文件發過來。
文件第二天就發了。沈星辭打開看了一遍——格式工整,條款齊全,有甲乙方、有投資金額、有預期收益、有期限。看起來像一份正經的投資合同。
但唐薇看了一眼就說:這份合同的問題不在條款,在法律效力。你看這個投資标的——寫的是某量化私募基金的優先份額,但基金名稱是一個空殼公司,注冊地在高新區。
高新區。又是高新區。
這份合同在法律上完全有效,唐薇翻到最後一頁,指尖無意識敲了兩下紙面邊角,你簽了就是自願投資,錢打過去就是你的投資款。就算以後發現被騙,也只能走民事訴訟,而且勝訴率不高——因為你簽的是投資協議,不是借款合同。
所以他不怕我告。
他巴不得你告。唐薇把合同放下,民事訴訟周期長、成本高,而且投資有風險這條免責條款會保護他。你投了五萬,哪怕最後全虧了,法律上你最多只能怪自己投資不慎。
沈星辭把合同合上。那我什麽時候給他打錢?
不急。先聊聊再說。
沈星辭沒給張遠打錢。但她做了一件事——
她辦了一張限額卡。
卡裏存了兩萬,設置了每日消費限額一千元。這張卡她只打算給張遠用。
為什麽是限額卡?因為限額卡有兩個好處:第一,控制實際損失;第二,通過消費記錄追蹤張遠的消費習慣。每一筆刷卡記錄都是一條線索——他在哪裏消費,消費頻率多高,消費金額多大,跟誰一起消費。
限額卡不是投資工具,是監控工具。
張遠第三次約見面的時候,沈星辭不經意地提起:上次你說的那個投資協議,我看了一下覺得還行。但我最近手頭有點緊,一下子拿不出五萬。你看能不能先少投一點?
多少?
一萬?
張遠想了想。一萬也行。你直接打我卡上就行。
沈星辭點頭。好的。那我回去轉。
她當然不會轉一萬。她轉了兩千——用那張限額卡。
兩千塊,夠張遠露出消費習慣。
兩天之後,沈星辭打開手機銀行,查看那張限額卡的消費記錄。
七筆消費。三筆餐飲(一家西餐廳、一家日料店、一家咖啡廳),兩筆購物(某商場男裝品牌、某數碼店),一筆加油,一筆超市。
七筆消費,三天內完成。但有三筆引起了她的注意。
第一筆:西餐廳消費,金額三百八十二元。時間——周三晚上七點。
周三晚上。張遠跟她說周三要加班,沒空聊天。
第二筆:日料店消費,金額五百二十六元。時間——周五中午十二點半。
周五中午。張遠說他周五約了客戶談項目。
第三筆:某商場男裝品牌消費,金額一千一百元。
一千一百元。限額卡的每日限額是一千元。這一筆超出了限額——說明張遠在限額之上用了其他卡支付了補差,或者這張卡的單筆限額跟每日限額不同。
但更重要的是:這三筆消費的地點。
沈星辭打開地圖,分別查了三個地址。
西餐廳在城西高端商業區。日料店在城南的寫字樓一層。男裝品牌在城東的購物中心。
三個地點,分布在城市的三個不同方向。
一個人一周內在三個不同區域的高消費場所消費——這不是正常的生活方式。除非他在三個不同區域都有約會對象。
沈星辭拿出筆記本,把三筆消費的時間和地點列出來。
周三晚上,城西西餐廳——跟誰?他說在加班。周五中午,城南日料店——跟誰?他說在談項目。城東購物中心,時間未确認——誰買單?
她翻了一下自己的聊天記錄。張遠每次約她都是下午或者傍晚,地點固定在城中心的咖啡館和附近的餐廳。從來沒有在城西、城南或者城東約過她。
如果沈星辭的記憶沒錯——這三個區域,正好對應着錢多多之前提到的三個另一個女人的居住區域。
三個區域,三個消費地點,三個不同的謊言。
張遠同時交往至少三個富婆。靠着一套投資話術游走三地,活生生把騙錢做成了全職通勤。
沈星辭靠在椅背上,把筆記本合上。
兩千塊的投資,換回了一個完整的消費畫像。這比任何私家偵探都劃算。
她拿起手機,給張遠發了一條消息:遠哥,你最近是不是特別忙?感覺你都沒怎麽理我。
這條消息的目的是試探。如果張遠同時在跟三個人周旋,他的回複速度和頻率就會有波動。
張遠的回複來了,間隔四分鐘。沒有啊,這幾天确實有點忙,但不是不理你。怎麽,想我了?
四分鐘。不算快,也不算慢。但沈星辭注意到一個細節——他沒有解釋在忙什麽。一個真正在加班或者談項目的人,通常會順嘴提一句在開會或者在見客戶。但張遠只說了有點忙,沒有細節。
沒有細節的忙,就是不忙。
或者——忙的事情不方便說。
沈星辭回了個嗯嗯,那你忙你的,我不打擾。然後放下手機,打開電腦。
她在案件文檔裏新建了一個條目:嫌疑人張遠(假名),疑似矩陣號執行者。同時交往至少三名女性目标。消費記錄顯示活動區域覆蓋城西、城南、城東。限額卡監控中。
然後她加了一行備注:下一步——确認三個區域的女性目标身份,獲取消費時間交叉比對,鎖定張遠的真實活動軌跡。
窗外傳來樓下燒烤攤的煙火氣。沈星辭突然覺得餓了。
她拿起手機,給林小鹿發了條消息:小鹿,出來吃燒烤,我請客。有新發現。
林小鹿秒回:你請客?太陽從西邊出來了?說吧,什麽事。
沈星辭笑了:來了就知道。
她換了衣服出門。走到樓下的時候,手機亮了一下。張遠發來一條新消息:曼秋,周末有空嗎?上次那個咖啡館,再去坐坐?
沈星辭想了想,回了個字:好。
嘴角的弧度剛好停在禮貌但不太熱情的位置。
指尖随手把手機揣進外套側兜,走進燒烤攤的煙火氣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