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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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局
開庭那天下了雨。
不是暴雨,是那種細密的、纏綿的秋雨,打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上,濺起一層薄薄的水霧。
何小禾打了一把透明的傘,站在法院門口的臺階要穿得正式一點。
陳韻已經到了。她站在大廳裏面,正在跟唐薇說話。黑色風衣,高跟鞋,頭發一絲不茍地盤在腦後。跟第一次見面時相比,她的表情沒有太大變化——依然是那種冷靜的、商業化的冷靜。但眼神不一樣了。之前的冷靜是因為還沒輸,現在的冷靜是因為已經贏了。
唐薇穿了她最正式的那套灰色西裝。文件夾裏裝着厚厚一疊材料——報案材料、合同原件、銀行流水、錄音文字稿、經偵的調查報告。
沈星辭沒有出庭。
她在旁聽席上。以李曼秋的朋友的身份。戴着帽子和口罩,坐在最後一排。
張遠被帶進來的時候,沈星辭差點沒認出來。
他瘦了。不是那種減肥的瘦,是那種在看守所裏吃不下飯的瘦。臉頰凹進去,眼窩深陷,頭發亂糟糟的,穿着一件看守所發的灰色外套。
他走進法庭的時候,眼神掃過旁聽席。掃到沈星辭的方向時,停了一秒。
沈星辭的心跳加速了。但她沒有動,沒有低頭,沒有躲避。帽子和口罩遮住了她大半張臉。張遠不可能認出李曼秋——那個離異的、溫柔的、不太聰明的中年女人。
他移開了目光。
——
庭審從上午九點半開始。
公訴人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女檢察官,姓劉。她的聲音很平,但每一句話都像是在釘釘子。
被告人張遠,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投資項目名稱,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先後騙取四名被害人投資款共計人民幣一百二十七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
一百二十七萬。沈星辭在心裏記了一下。比她之前知道的多。說明經偵在并案偵查之後,又發現了新的受害者。
張遠的辯護律師是一個中年男人,姓王。他的辯護策略很簡單——認罪認罰,請求從輕。
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願意積極退賠被害人損失,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認罪認罰。沈星辭在心裏冷笑了一下。張遠不是良心發現,是他知道自己跑不了了。經偵凍結了他的銀行賬戶和公司賬戶,裏面還有六十多萬沒來得及轉移。他的上線周明遠在案發第三天就跑了——跑到泰國去了,據說。
張遠被抛棄了。他的上線抛棄了他,他的團隊抛棄了他。辛辛苦苦被組織流水線培養出來,出事就被頭目随手抛棄,淪為頂罪棋子是這類騙子的最終宿命。他一個人扛下了所有的罪名。
——
唐薇在庭審中的角色是附帶民事訴訟的代理律師。
審判長,我方代表被害人何小禾、陳韻,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人張遠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包括投資本金、利息及維權合理支出。
她打開文件夾,拿出了一份文件。
我方提交的證據包括:投資協議原件、銀行轉賬記錄、被告人與被害人的聊天記錄、以及被告人對犯罪事實的供述錄音。
投資協議。
沈星辭在旁聽席上看到唐薇舉起那份文件的時候,心裏有一種奇怪的感覺。那份協議——她親手設計的、唐薇親手寫的、張遠親手簽的那份協議——現在成了法庭上的關鍵證據。
審判長,請注意這份投資協議的第五條和第六條。唐薇的聲音清晰而有力,第五條規定,被告人作為投資管理人,需将部分個人資産作為履約保證金存入指定賬戶。第六條規定,如投資出現虧損,被告人需優先賠償甲方損失。這兩條條款是被告人親自審閱并簽署的——上面有他的親筆簽名和手印。
她把協議遞給法官。
這份協議證明了一件事:被告人不是不懂投資的風險,他是明知風險存在,仍然以虛構的項目騙取被害人的投資款。他在簽署這份協議的時候,很清楚投資虧損意味着什麽——但他選擇了用別人的錢來冒險,而不是自己的。
法官看完協議,擡頭看了張遠一眼。
張遠低着頭,沒有說話。
沈星辭看到他的手在發抖。
——
庭審進行了兩個小時。
公訴人出示了全部證據:合同、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經偵調查報告、銀行賬戶凍結清單。每一份證據都像是釘子,一顆一顆釘進張遠的棺材板裏。
辯護律師只做了象征性的質證。他知道這個案子沒有辯護空間——證據太完整了,鏈條太清晰了。從張遠第一次搭讪何小禾,到最後一次從陳韻那裏拿到錢,每一步都有記錄。
最致命的一擊來自錄音。
公訴人當庭播放了張遠對李曼秋坦白的那段錄音。
法庭裏安靜得只剩下錄音裏張遠的聲音:
我的收入來源,很大一部分來自客戶的投資款。這些錢不是全部用來投資的,有一部分做了其他用途……
沈星辭坐在旁聽席上,聽着自己的錄音。錄音裏張遠的聲音很輕,很疲憊,像是終于卸下了僞裝。
何小禾坐在被害人席上,低着頭,眼淚無聲地流下來。
陳韻坐在她旁邊,表情沒有變化。但她的手——那只一直放在膝蓋上的手——握成了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