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0章 米拉太太的嘲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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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入关后,当时海上还有来自南明及郑成功郑氏政权的威胁,所以一直敌视海外,认为这些海外华人都是南明、郑氏政权的支持者,一旦抓到都是严惩的。
这是现实的安全因素。
也有一种视海外华人为弃民的思维,而这背后是天朝上国的观念。
华夏自古以来就视自己为天下的中心,自己是天朝上国,应该万国来朝,周边国家都是蛮夷。
文明的中心在中原天朝,四夷蛮夷仰慕华夏教化,理应前来归附,天子接纳远人,“既来之,则安之”,这是天朝施予的恩惠。
人员流动只能是单向的,只能是四方蛮夷慕圣德而来华夏,才合乎秩序。
而海外华人出国谋生,在清朝朝廷的眼里,就是天朝的子民主动抛弃故土、礼乐、衣冠,跑到蛮夷之国去谋生定居,这在这套价值观里面是完全颠倒的秩序。
有天朝子民投靠番邦蛮夷,真是岂有此理?
东南亚多次发生西方殖民者联合土著人屠戮华人的惨案,明清朝廷不是没有能力管,而是不想管,背后就是这种天朝上国的观念在起作用。
两次鸦片战争之后,华夏的海防形同虚设,十五个通商口岸像筛子一样,让西方国家的势力长驱直入,他们开始大规模在东南沿海掳掠、契约贩卖华工(猪仔贸易),大量华人被卖到东南亚、美洲、古巴、秘鲁做苦力,死亡率极高,大量虐杀华工事件曝光,国内舆论震动。
朝廷虽然还有弃民思维,但事关国家尊严和现实利益,清朝也开始重视海外华人的问题。
1868年的《蒲安臣条约》,正式允许华人到漂亮国打工,契约华工大规模涌向漂亮国。
《蒲安臣条约》,又称《天津条约续增条约》,是清朝与漂亮国政府于1868年7月签订的外交条约,由清朝特使蒲安臣与漂亮国国务卿西华德签署,此条约是对华夏和漂亮国《天津条约》的修订,确立了两国对等外交地位,主要内容包括互设领事机构、保障公民自由移民与贸易、互享最惠国待遇、允许进入对方官办学校就读,并明确漂亮国不干涉华夏内政及铁路电报等事务。
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于1872年启动首批官派幼童赴漂亮国留学的计划。
1875年以后,清朝开始重视海外华人的保护问题,不再把海外华人当成“背弃天朝的奸民”,承认他们是大清子民。
这里面有一个推动因素就是钱。
洋务运动需要钱,海外华侨手里有资本,可以回国投资建厂(华夏改开后吸引的第一批外资投资,主力也是来自海外华人华侨)。
1877年,清朝在新加坡设立第一个海外领事馆,之后在漂亮国、古巴、秘鲁陆续设立领事馆,这些地方都是海外华人比较多的地方,领事馆核心职责之一就是保护华人。
只不过因为国力不足,这保护力度就不好说了,领事馆多是口头交涉,遇到排华浪潮,很难真正挡住所在国的排华法案。
1911年以后,民国历届政府对于海外华人华侨的积极作用有了充分重视,对于保护海外华人华侨也是尽心尽力,不仅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如侨工事务局、侨务委员会等,还曾经专门出兵护侨。
如1918年的西伯利亚武装护侨。
当时S国内乱,几十万华工在西伯利亚遭到劫掠屠杀,国内还在军阀混战,但依然派军舰、陆军出兵海参崴,接回大量被困华工。
这是华夏几千年,第一次主动出动军事力量,跑到海外救本国侨民。
只是护侨的最重要依靠是国力,而当时华夏国力贫弱,只能反复外交照会抗议,没有反制筹码,改变不了大局。
到了1965年,实际情况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如果不是有陈晋的介入,这次爪哇的事情,华夏政府能做的最多也就是接回一些华侨,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