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7章 那些从定安县爬出来的老兵(2 / 2)
“少将军!可想死俺们了!”
“您这身子骨还是这么硬朗!”
“不够意思啊!这么多年也不来看看老弟兄!”
二十多条汉子呼啦啦围了上来,他们大多年纪不轻了,脸上刻着风霜,身上或多或少带着残缺——有人缺了耳,有人瘸了腿,有人脸上留着狰狞的疤。但那一双双眼睛里燃烧的光,却比年轻人更加炽热、更加沉静。
他们是凉州军的魂——第一批从定安县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老卒。当年活着走下城墙的,没几个是全须全尾。重伤退役后,被路朝歌安排进了各地预备役当教头,把一身用命换来的本事和那股子“以命换命”的疯劲,传给了下一茬、再下一茬的凉州兵。
路朝歌挨个捶打着他们的肩膀,眼眶微微发热,笑骂着:“丁卯才!你个老杀才,肚腩都出来了,是不是把教头饷银都换酒喝了?”
被点名的汉子三十多岁的年纪,左眼一道深疤直到嘴角,闻言咧嘴一笑,露出被烟草熏黄的牙:“哪能啊!媳妇管得严!倒是少将军您,看着清减了,是不是长安城的饭菜不养人?”
众人哄堂大笑。
路朝歌招呼大家坐下,亲自拍开酒坛泥封,给每人碗里倒上:“别的先不说,这第一碗,敬定安县,敬再也回不来的兄弟。”
所有人都肃然起身,双手捧碗,齐声低吼:“敬兄弟!”
烈酒入喉,滚烫一线,烧得人胸膛发热,眼眶发酸。
酒过三巡,气氛越发酣热。丁卯才抹了把嘴,独眼里闪着精光:“少将军,您把咱们这帮老棺材瓤子从各地薅到这荒郊野岭,总不是专门请我们喝酒的吧?有啥要命的活计,您吩咐!皱一下眉头,我丁字倒着写!”
路朝歌放下酒碗,笑容收敛,正色道:“老丁,还有各位老哥,确实有件要命的事,非你们不可。”
他指了指窗外漆黑训练场的方向:“刚才进来,看见那帮小子了吧?”
“瞥了一眼,”丁卯才嗤笑,撕着鸡腿:“蔫头耷脑,一身死气。咋?新募的兵?这成色可不行,比咱当年带的新兵蛋子差远了。”
“他们……不太一样。”路朝歌斟酌着词句:“不是常规战兵。我要把他们,练成另一种兵。”
“另一种?”一个少了三根手指的老卒疑惑:“不上阵杀敌,那还叫兵?”
路朝歌深吸一口气,将脑海中构想了无数遍的蓝图,缓缓道出:“我要的,是能在敌后独自生存数月、能伪装成任何人混入要害、能于万军中无声取上将首级、能完成寻常军队绝无可能达成之任务的……暗刃。”
他详细解释了“暗锋”的构想:小股渗透、长期潜伏、精准破坏、情报获取、定点清除……
食堂里安静下来,只有油灯偶尔的噼啪声。这些从最惨烈正面战场活下来的老兵,脸上第一次露出惊异、深思,乃至兴奋的神色。
丁卯才的独眼越来越亮,到最后,猛地一拍大腿:“妙啊!少将军!这他娘的不是咱们当年摸黑出城,去踹敌军狗窝的路数吗?就是更狠、更绝、更细!”
路朝歌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卷厚厚的册子:“这是我拟的训练大纲,各位老哥都是带兵的行家,帮我瞧瞧,哪里不对,哪里要补。”
“我瞅瞅!”丁卯才一把抢过,就着灯光翻看起来。
路朝歌一愣,讶然道:“老丁,你……识得字了?”
丁卯才头也不抬,粗壮的手指小心地划过纸面,哼道:“瞧不起谁呢?当年是不稀罕学!后来当了教头,总不能连花名册都让人念吧?硬逼着我家那小崽子教的,白天他上学,晚上我上学。咋样,这字儿,认得还挺全乎吧?”
他说得轻描淡写,但路朝歌知道,对于一个三十多岁、半生都在厮杀的中年汉子,从头开始识字,要下多大决心,吃多少苦头。
他看着灯光下,丁卯才那张疤痕狰狞却神情专注的侧脸,看着周围那些同样伤痕累累、却眼中燃着火的老兵,心中那块最坚硬的角落,悄然松动。
“好,”路朝歌的声音有些哑,他举起重新满上的酒碗:“那这帮小子,就拜托各位老哥哥了。咱们一起——”
“把他们,练成大明最锋利的暗刃!”
“干!”
酒碗碰撞,声响铿锵。
窗外,夜色如墨,星光初现。而东厢教室里,油灯昏暗,数十疲惫到极点的身影,正对着桌上复杂的地图与星图,咬着牙,瞪大充血的眼睛,试图从那混乱的线条与光点中,找到一条属于自己的、通往“活着”的路。
教室里点着油灯,每人一张桌子,桌上放着纸笔和一张简易地图。
一个中年文士站在讲台上,开始讲解如何辨识地图上的符号,如何根据星辰判断方位,如何计算两地之间的距离。
灰影强打精神听着——这些知识他其实大多都懂,薛家请过先生教他,但他从未认真学过,总觉得这些是书呆子才需要的东西。
而讲台上的中年文士不是别人,正是准备大隐隐于市的沈默沈先生,薛家被路朝歌连窝端了,沈默也算是彻底自由了,就在他准备离开长安,带着家人去其他地方生活的时候,他被路朝歌给拦住了。
老头子以为是路朝歌来找他算账来了,毕竟曾经也算是和大明做过对,现在找他麻烦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就路朝歌那狗脾气,别管你之前帮没帮过他,他要是想收拾你,根本不需要理由,这货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老爷子都认命了,想着大不了就交代在长安城,只要别连累了自己的家人就可以了。
没成想,沈默见到路朝歌的那一刻,他终于知道什么叫做谄媚了,路朝歌那谄媚的表情,差点把老爷子吓死。
路朝歌把整件事和老爷子一说,老爷子当然是拒绝的,毕竟他已经准备闲云野鹤一辈子了,现在让他去教一帮杀人犯、纵火犯等等等等文化知识,老爷子得多想不开。
可是吧!
路朝歌这个人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死不要脸。
这小子愣是在沈默耳边磨了三天时间,都快把沈默的耳朵磨出茧子了,老爷子最后实在是受不了了,然后给他推荐了几个人,也是有名有姓的读书人,路朝歌一听可就来兴致了,没过三天时间,沈默提到的那几位读书人就出现在了沈默的面前,并且一个个像是个被抛弃的深闺怨妇一般看着沈默,那眼神要多哀怨就有多哀怨。
路朝歌一解释,沈默恨不得杀了路朝歌。
这货让赖家庆去请人,请不过来就直接上手抓人,抓还不是抓一个,是一家人完完整整的抓回来。
在路上的时候,赖家庆还着重的介绍了一下沈默,就说是沈默推荐的他们,并很明确的表示,沈默先生已经答应了路朝歌的邀请,他们几个要是不答应,就有点不识抬举了。
反正是连请捎带着吓唬,几位先生也是无奈的同意了下来,不同意也不行,一家老小都在路朝歌手里呢!
其实,大家心里明镜的,就算是不答应,路朝歌也不会把他们的家眷怎么样,路朝歌在世家大族中名声确实是臭不可闻,但是在读书人心里还是挺不错的。
而且,路朝歌这人疯虽然疯了一点,有的时候甚至可以说是蛮不讲理,但是人家可从来不滥杀无辜,没听说哪个好人无缘无故死在路朝歌手里的。
最后,在这几位先生哀怨的注视下,沈默不得已答应了路朝歌的邀请,而且还签了一个所谓的保密协议,之后路朝歌大手一挥,给几位先生一人送了一套房。
当然了,这房子是从林哲言那货手里敲诈过来的,毕竟林哲言在长安城的房产可不少,那都是林哲言的老爹活着的时候在长安置办的,现在都是林哲言的产业。
路朝歌又觉得林哲言和自己应该不分彼此,所以林哲言的产业也有他路朝歌的一份,所以……
总体来说就是,林哲言又被路朝歌敲诈了。
不过,林哲言也在乎这些,他的产业同样遍布整个大明,路朝歌经商是为了给大明兜底,林哲言经商除了是他的天赋使然之外,同样也在给大明兜底。
为什么林哲言掌握着大明的钱袋子这么多年,李朝宗连换人的心思都没有?
很简单,因为人家是原始股,人家属于是带资入股的,当年李朝宗起兵的时候,那都是人家林家出的银子出的粮食,撑过了最艰难的那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