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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5章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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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州某个地方的民歌?

好像是,他也说不清具体是哪里的。

“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嘿嘿参北斗哇——”

调子挺轻快的,每一个音符都是往上扬的,可见哼歌的人心情不错,至于为什么是这个,那就不用深究了。

洛德下意识地想要躲起来。

那个念头从他的脊柱底部升起来,沿着脊椎往上爬,一直爬到后脑勺。

这是一种本能,一种刻在基因里的反应——

当站在一个你不该在的地方、面对一个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的局面时,第一反应就是躲。

毕竟修罗场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的腿部肌肉已经绷紧了,脚尖微微转动,身体重心开始向旁边倾斜,准备闪到最近的一棵树后面。

但转念一想——那个念头来得也很快,像是一道闪电劈开了之前的本能反应。

躲什么?

他回来了,堂堂正正地回来了,为什么要躲?

他又不是贼,又不是逃犯,又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他回家了,回自己的家,有什么好躲的?

他站起身。

动作干脆利落。

双手撑在膝盖上,微微一用力,整个人就站了起来。

他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和泥土——手掌拍在衣服上,发出“啪啪”的闷响。

草屑被拍掉了,但泥土在衣服上留下了几块淡淡的污渍,拍不掉。

他低头看了看,也懒得管了,毕竟黑衣服不显脏。

整了整衣服,拉了拉衣领,扯了扯袖口,把那些皱褶尽量抚平。

这身搞出来的衣服的剪裁很合身,完美地贴合他的身体线条,看着挺高级,挺有气势。

但在这种林子里,在这个神州风格的墓碑旁边,在这片野草地上,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像是一个从“万事皆虚,万物皆允”电影里走出来的人,不小心踩进了古装片的片场。

脚步声越来越近。

他听得出那个人走路的习惯——脚步落地的时候,脚跟先着地,然后是脚掌,最后是脚尖。

每一步的间隔时间大致相同,说明这个人走路不紧不慢的。

哼歌的声音也越来越清晰,调子的每一个转折他都能听见了。

“嘿嘿参北斗哇——不分贵贱一碗酒哇——说走咱就走哇——你有我有全都有哇——”

确实是很熟悉的调子,他肯定在哪里听过,已经想起来了。

一个人影从林子里走出来。

先从树丛里探出来的是一个肩膀,然后是半边身子,然后整个人从树影里走到了阳光下。

阳光落在那个人身上,照亮了他的脸。

手里捧着一束花。

菊花。

黄的白的都有,黄色的是那种金灿灿的黄,白色的是那种纯白,花瓣层层叠叠的,开得很好。

花茎被一根橡皮筋扎在一起,整整齐齐的。

花很新鲜,花瓣上还带着一点水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应该是刚买不久。

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大桶。

没错,就是一个大桶。不是那种小巧精致的花瓶,不是那种便携式的保温杯。

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能装好几升液体的大桶。

塑料的,透明的,能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着什么。

棕色的液体,在透明的桶壁里微微晃动,阳光下冒着细小的气泡,气泡从底部升上来,“啵”的一声破裂。

快乐水。

大桶的快乐水。

超级大的肥宅快乐水!

那桶快乐水的牌子他认识,就是超市里最常见的那个牌子,红色标签,白色字体。

只不过这个桶比超市里卖的那种大了一圈,大概是某种商用装或者家庭装。

桶身上还贴着价格标签,边角有点翘起来了。

洛德的嘴角抽了抽。

嘴角的肌肉不受控制地跳动了一下,像是在抽筋。

他的视线从那束新鲜的菊花移到那桶快乐水上,又从快乐水上移到捧着它们的那个人身上。

菊花配快乐水。

这是什么神仙搭配?

祭奠死人,不是应该带酒吗?

就算不带酒,带茶也行啊。

带一桶快乐水是什么操作?

死人喝碳酸饮料,能喝出什么味道来?

能喝出来气儿吗?

呃,好像能喝出来气,不过是二氧化碳。

那人穿着一身便服。

灰色的短袖,棉质的,洗了很多次,领口有点松垮了。

黑色的裤子,普通的休闲裤,膝盖处有一点褪色。

脚上一双运动鞋,鞋带系得很随意,鞋面上沾了一些泥土和草屑,一看就是走了不少路。

整个人看着就像个普通的路人,放在人群里绝对不会多看一眼的那种。

但那张脸,洛德太熟了。

他盯着那张脸看了大概零点五秒,脑子里的人脸识别系统就弹出了结果——匹配度百分之百。

顾三秋。

或者说,三秋。

他的兄弟,他的战友,那个当年和他一起喝酒、一起吹牛、一起挨骂的顾三秋。

那个每次都被自己神人发言气得跳脚、但又拿她没办法的顾三秋。

那个永远一副老好人样子(大概)、说话都跟日了狗一样、好像永远不会不着急的顾三秋。

只不过现在的三秋,看着比以前成熟了不少。

脸上有了点风霜的痕迹——不是老,而是一种被时间和经历打磨过的质感。

皮肤比以前粗糙了一点,不再是当年那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子了。

眼角似乎多了几道细纹,很细很细,只有在阳光直射的时候才能看清。

那些细纹不是衰老的痕迹,而是笑纹——是这些年里,每一次笑的时候留下来的。

他的眼神也变了,比以前沉稳了,不再整天骨碌碌乱转、满脑子鬼主意。

现在那双眼睛里有一种成年人才有的从容和平静,像是见过了很多事情,不会再轻易大惊小怪了。

整个人的气质也沉稳了。

站姿比以前稳了,不是那种松松垮垮的站法,而是脚踏实地、重心稳稳当当的。

肩膀比以前宽了一点,大概是有在锻炼。

下巴的线条也硬朗了一些,不再是当年的圆润。

不再是当年那个整天嘻嘻哈哈、跟自己斗嘴的毛头小子了——最起码从外表是这样,但是也是粘坏的尿性大概率不太可能变成这种人。

但他手里那桶快乐水,还是暴露了他的本性。

洛德看着那桶快乐水,嘴角又抽了一下。

人可以变沉稳,可以变成熟,可以变得有风霜感,但有些东西是变不了的。

比如顾三秋对快乐水的热爱,比如他那种“我觉得这是好东西所以我要分享给兄弟”的朴素逻辑。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觉得快乐水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所以他要带给洛德喝。

哪怕洛德已经“死”了。

顾三秋走出林子,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坟前的人。

他的脚步停了一下。

只是一下,大概零点几秒,脚掌悬在半空中,然后才落下去。

他的眼球转动了一下,视线从坟头移到了那个人身上。

谁啊这是?

他在心里嘀咕。

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眉心的皮肤挤出一道浅浅的竖纹。他的视线在那个人身上扫了一遍——从头到脚,从脚到头。

黑色的衣服,看着不像普通人穿的衣服,很明显就是猎尘者的风衣,或者说是仿风格。

站姿挺直的,个子不矮,身形有点眼熟。

今天也不是什么正经日子。不是什么清明节,不是中元节,不是洛德的忌日,也不是什么需要上坟的节气。

就是他单纯想过来看看,跟兄弟说说话。

这段时间他经常这样,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想来看看。

有时候带点东西——快乐水,水果,或者一束花。

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就空手来,坐在坟前抽根烟,说几句话,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江南今天活儿多,没空来。他出门的时候还问了一句“要不要等我一起”,他说“不用了,我先去了”。

然后他就自己溜达过来了。

反正洛德的坟就在这儿,离他住的地方不远,走个十几分钟就到了。

这条路他走了无数遍,闭着眼睛都能走到。

这人是……洛德活着的时候的朋友吗?

他又看了那个人背影一眼。

脑子里开始翻通讯录——洛德的朋友,他认识的大多数都认识。但这张脸,他怎么没印象?

是洛德在别的地方认识的朋友?

还是以前认识但很久没见、他一时没认出来?

死的时候没来上坟,现在回来了?

这个念头让他心里稍微有点不舒服。

洛德“死”的时候,来上坟的人不少,但也不多。

那些真正在乎洛德的人,他都记得。

那些人的脸他都认识。但这个人,他没见过。

如果真是洛德的朋友,为什么那时候不来?是之前没空?

忙,走不开,现在才有时间回来看看?

还是什么情况?

不管了。

他在心里摆摆手。

想那么多干嘛,他又不是坟头保安,没有资格审查谁来上坟。

来者都是客——啊呸,他在心里啐了自己一口,什么客人一起过来吃席的客人吗?

来者都是过来看朋友的,客气点总没错。

洛德那家伙生前就喜欢交朋友,朋友多,正常。

也许这个人就是其中一个。

虽然晚了好几年,但能来,总比不来强。

顾三秋调整了一下表情。

那是一个很微妙的调整——眉头松开了,那道浅浅的竖纹消失了。

嘴角往上翘了一点点,不多,就那么一点,刚好够形成一个礼貌的微笑。

眼神也变得温和了,不再是刚才那种打量的、略带警惕的眼神,而是一种“我懂的”的、带着一点点共情的眼神。

整个过程不到一秒,他脸上的表情就完成了一次切换。

他露出一副“我懂的”的表情,捧着花拎着可乐,大步走了过去。

步伐很大,每一步的步幅大概有七八十厘米。

草叶在他脚下被踩弯,发出连续的“沙沙”声。他的身体微微前倾,重心落在前脚掌上,走得很快,但又不是跑。

快乐水桶在他手里一晃一晃的,棕色的液体在桶壁上荡来荡去,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

“这位朋友——”

他的声音从几步之外就传过来了。那声音比洛德记忆里沉稳了不少。

声线比以前低了一点,多了一种成年人特有的从容和厚度。

不再是当年那种带着点少年气的、咋咋呼呼的嗓音了。

但那音色,本质上没怎么变——还是那个熟悉的音色,还是那个说话时我是莫名其妙有点贱贱的感觉。

“你也是过来拜洛德的吗?”

洛德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

那个问题像是一个迟到的闹钟,突然在他脑子里响起来。

自己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经过血与肉的厮杀了,甚至如今的反应速度都已经拉垮到别人走到自己身后才有反应。

刚才顾三秋从林子里走出来,走了那么长一段路,踩了那么多草叶,哼了那么久的歌。

他居然直到人家开口说话才真正“意识”到有人来了。

这要是搁以前,有人靠近他十米之内他就能察觉——不是靠听,不是靠看。

而是本能感知,像是皮肤能感觉到空气的扰动,像是第六感在报警。

现在倒好,人家都走到跟前了,都开口说话了,他才反应过来——哦,有人来了。

退化了啊。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

当皇帝当太久了,坐在指挥椅上发号施令,被人保护得严严实实的,那些在战场上磨出来的本能全都生锈了。

以前的他能在睡梦中感知到杀气,现在的他连一个大活人拎着一桶快乐水走到背后都察觉不到。

这要是敌人的话,他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回了。

但听到那个声音的瞬间,他就知道是谁了。

不是通过大脑的逻辑分析,不是通过“声音特征匹配”之类的复杂过程,而是一种更深层的、更本能的识别。

就像你听到你妈的脚步声,不需要回头就知道是她,就像你闻到某种味道,立刻就能想起童年。

那个声音落在他耳朵里的瞬间,他脑海里的某个开关就被拨动了,弹出一个清晰无比的结果——顾三秋。

或者说,傻龙三秋。

声音的确变得更加沉稳,更像个大人了,但那音色,还是那个熟悉的音色。

和当年那个和他一起喝酒、一起吹牛、一起挨骂的三秋一模一样。

声带的震动频率没变,口腔的共鸣形状没变,那些构成一个人声音本质的东西,全都没变。

不知道为什么,洛德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馊主意。

那个馊主意冒出来的方式很奇怪,不是他主动想出来的,而是像从某个角落里自己蹦出来的。

像是一个藏在脑子里的捣蛋鬼,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终于等到了,于是一脚踹开房门,蹦蹦跳跳地跑了出来。

他的嘴角已经开始不受控制地往上翘了,眼睛也微微眯了起来——那是他要恶作剧时的标准表情。

他清了清嗓子。

喉咙里发出“咳咳”两声,声带微微震动。

然后他调整了一下口腔的形状,舌头抵住上颚的后部,嘴唇微微收紧。

他要用一种他平时绝对不会用的声音说话。

夹着嗓子开口。

那声音又尖又细,像是指甲划过黑板,又像是被捏住了脖子的鸡在叫。

每一个字的音调都比正常高了好几个key,尾音还故意拖得长长的,颤颤巍巍的,听着跟太监似的。

如果自己熟悉的朋友在这,大概就会来上一句——“嚯,这谁呀?原来是咱家的洛公公!”

他自己听了都想笑——嘴角已经在抽搐了,腹部的肌肉也在微微收紧,那是憋笑憋的。

“是的。”

他故意停顿了一下,让那两个字在空气里飘了一秒。

“他生前是一个好人啊。”

说到“生前”的时候,他的语气里带上了一种夸张的哀悼,像是在念悼词。

说到“好人”的时候,那个“好”字拖得特别长,“人”字又尖又细,像是一根针扎进了空气里。

说完之后,他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好人?自己夸自己是好人?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厚脸皮了?

洛德把嘴唇内敛,咬住自己的嘴唇,不能笑,不能笑!

顾三秋完全没注意到有什么不对。

他甚至连看都没多看这个人一眼。

他的注意力全在坟上——在那块墓碑上,在那张黑白照片上,在那个土包上。

他把菊花放在坟前,动作很轻,像是怕打扰到什么。

菊花被端正地摆在墓碑正前方,黄色的和白色的交错着,在青石板前面显得格外鲜艳。

他用手拨了拨花瓣,让它们看起来更整齐一些。

然后他拧开那桶快乐水。

桶盖是螺旋的,他拧了两圈,“咔”的一声,盖子松了。

他把盖子放在一边,双手捧起桶身,桶身微微倾斜。

棕色的液体从桶口涌出来,一开始是一小股,然后变成了连续的水流。

液体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在坟前的土地上,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液体渗进土里,速度很快,像是干渴的土地在贪婪地喝水。

棕色的液体在土表形成了一小片水洼,然后慢慢渗下去,只留下一片颜色更深的湿土。

液体渗下去的时候,冒出了一些细小的泡沫,白色的,像是微型的气泡饮料。

泡沫在土表停留了一两秒,然后“啵”的一声破裂了。

他一边倒一边感慨,语气里带着一种“我懂他”的笃定:

“可不是嘛,唉,兄弟,你死的好惨啊!”

他说“死的好惨”的时候,语气里没有太多的悲伤,更多的是一种和老朋友开玩笑的语气。

甚至还有股绷不住的笑容感。

好像洛德不是死了,而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旅行,他只是在这里抱怨一下“你怎么还不回来”。

他的眼睛看着墓碑上那张黑白照片,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那是他在跟洛德“说话”时的习惯表情。

洛德看着他倒快乐水,嘴角抽搐得更厉害了。

嘴角的肌肉像是装了马达,不受控制地一抽一抽的。

他看看那滩正在渗入土里的棕色液体,又看看顾三秋那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

再看看自己坟头前面那片光秃秃的、寸草不生的土地。

三件事在他脑子里连成了一条线,像是三个点被用笔画了一道线连接起来,然后线的尽头亮起了一个大大的灯泡。

怪不得他坟头前面寸草不生呢——

碳酸饮料能长个蛋啊!

那些草估计早被糖分和二氧化碳腌入味了,能活才有鬼。

他还奇怪呢,为什么周围草那么茂盛,绿油油的一片,有些地方的草能没过脚踝。

就他坟头这一片,光秃秃的,像是被什么东西刻意清理过一样,露出一块圆圆的、寸草不生的土地。

原来是罪魁祸首在这儿呢。顾三秋这个王八蛋,每次来上坟都倒一桶快乐水。

长年累月的,这片土里的糖分含量大概比可乐工厂的废水池还高,妈的,地球母亲都被你干成糖尿病。

草根泡在糖水里,不死才怪。没准再过几年,这片土都能直接挖回去熬糖了。

这里面有个蛋啊?!

但就在这时,他眼角余光瞥到了什么。

他的眼球微微转动了一下,瞳孔的焦点从顾三秋身上移开,移向了自己坟头的侧边。

那里有一丛长得特别茂盛的草,草叶宽大,绿得发黑,大概有三四十厘米高。

草丛里,有一个圆圆的东西,半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弧形的顶部。

鸡蛋,应该是野鸡蛋。

那鸡蛋不大,比超市里卖的鸡蛋小一圈,蛋壳是淡褐色的,上面有一些深色的斑点。

蛋壳表面有点脏,沾着一些泥土和干草屑。

它安安静静地躺在草丛里,像是某只野鸡路过这里,觉得这个地方不错,就顺便下了一个蛋。

还真他妈有个蛋?

洛德的脑子里冒出这个问题的时候,顾三秋也看到了。

他的眼睛一亮。

那种“亮”不是普通的亮,而是一种猎人看到猎物、财迷看到金子、吃货看到美食的综合体。

他的瞳孔微微放大,里面亮起了一点光芒,那光芒很纯粹,纯粹的贪婪和喜悦。

嘴角不受控制地咧开,露出几颗牙齿。

他二话不说,连想都没想,身体就已经动了——弯下腰,伸手,五指张开,一把捞起那个野鸡蛋。

那动作之熟练,之迅速,之毫不犹豫,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干这事儿。

大概他每次来上坟,都会在草丛里搜寻一番,看看有没有什么意外收获。

“哟,一个野鸡蛋。”

他把鸡蛋举到眼前,翻来覆去地看了看。

先是对着阳光照了照,大概是在看里面有没有小鸡。

然后又轻轻摇了摇,放在耳边听了听声音。

最后用手指摸了摸蛋壳表面,感受了一下温度。

“应该是兄弟给的吧?”

他自言自语,语气里带着一种“我跟我兄弟谁跟谁”的理所当然。

在他的逻辑体系里,他在洛德的坟头捡到的任何东西,都是洛德送给他的。

哪怕是一只路过的野鸡下的蛋,那也是洛德安排那只野鸡下在这里的。

主打一个厚颜无耻,虽然从某程度来说还挺让人心疼的。

“回头煮着吃。”

他开始规划这个蛋的未来了。煮着吃,简简单单,原汁原味。

或者也可以煎着吃,蛋黄流出来的那种。

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大概是在想象那个蛋的味道。

“嗯,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种朴素的、根深蒂固的人生哲学。

那种哲学大概是从小被灌输的——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捡白不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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