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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雷音寺版权纠纷·信仰符号的归属之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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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音寺的鎏金匾额被全息投影放大在法庭穹顶,“雷音寺”三个大字的笔画间,缠绕着两串商标注册证编号——一串属于西天正版雷音寺,另一串则属于东土某商人注册的“雷音禅寺”。唐僧站在原告席后,指尖轻轻拂过袈裟上的卍字符号,仿佛在确认这些信仰的印记是否会被世俗的商标权玷污。

“本案原告:雷音寺方丈;被告:‘雷音禅寺’经营者王元宝。案由: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金勋推了推眼镜,目光扫过双方提交的证据,“请原告陈述诉讼请求。”

雷音寺方丈双手合十,声音如古钟般厚重:“贫僧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注销‘雷音禅寺’商标,停止使用与本寺相似的匾额、法物,并公开道歉。佛法非商品,不应被买卖。”他身后的张艺兴调出两组照片对比——正版雷音寺的香炉与被告的仿制品,连刻的梵文都错了两个字。

被告王元宝是个油滑的商人,手里把玩着佛珠(后来被证实是塑料的):“法官大人,‘雷音’二字又不是他们家发明的,凭什么不让我用?我这寺庙也烧香拜佛,怎么就侵权了?”他的律师补充:“根据《商标法》,通用名称不应被独占。”

庭审的焦点在于“宗教符号能否被商标化”。王俊凯作为知识产权顾问,展示了雷音寺自唐代以来的史料:“‘雷音寺’作为佛教圣地,已有千年历史,其名称、匾额、法物构成了独特的宗教文化符号,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他指着被告的宣传册,“王元宝先生用‘西天正宗分寺’做广告,明显是误导信徒。”

王源突然请求播放一段录音,是他在被告寺庙外录的香客采访。一位老奶奶说:“我以为这就是唐僧取经的雷音寺,花了五千块求了个平安符,现在看来是假的……”另一位年轻人则吐槽:“他们的和尚居然推销保健品,太离谱了!”

被告律师试图反驳:“宗教商业化是普遍现象,凭什么单说我们?”贾玲立刻站起来,手里举着被告寺庙的功德箱照片:“普遍不代表合法!您看这功德箱上写着‘捐满一万元可消灾’,这叫利用宗教进行诈骗!”

调解阶段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机。唐僧提议:“若王施主愿将‘雷音禅寺’改为‘东土禅院’,并由本寺派遣僧人指导佛法,贫僧愿撤回诉讼。”王元宝起初不乐意,直到张艺兴提出可以帮他设计“东土禅院”的文创产品,既合法又赚钱,才点头同意。

最终协议签订时,唐僧用朱砂在协议上画了个卍字,王元宝则按了个红手印。雷音寺方丈送给王元宝一本《金刚经》,扉页写着:“佛在心中,不在名中。”

庭审结束后,张艺兴在会议室演示他为“东土禅院”设计的文创——佛珠造型的U盘,上面刻着“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王源笑着说:“这才是宗教文创该有的样子,既有文化,又不功利。”

王俊凯正在整理“孙悟空诉商标侵权案”的材料,对大家说:“其实很多老字号、老符号都面临这样的问题,法律就是要保护真正的传承,打击投机取巧。”孙悟空凑过来看热闹:“俺老孙的名字也被注册了?看俺不告得他们倾家荡产!”

沈腾抱着杯茶走过,笑着说:“大圣,您可得注册个‘齐天大圣’商标,以后授权给影视公司,躺着赚钱!”猪八戒立刻接话:“还有俺老猪的‘天蓬元帅’,也能卖猪肉脯!”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律所的窗外,夕阳正落在远处的佛寺金顶上,金光与霞光交织成温暖的网。明天,孙悟空将站在原告席上,为自己的名字而战,一场关于“神话人物形象权”的里程碑案件,正等待着他们定义边界。而此刻,雷音寺的匾额投影还未熄灭,仿佛在说:信仰或许无法被商标保护,但真诚与敬畏,永远值得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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