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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版《司文郎》:墨香辨文心,文场昭浊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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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盲翁闻墨,旧店藏奇人

暮春的江城,梧桐新叶抽芽,老城区的“闻墨旧书店”藏在青石板巷深处,木门半掩,墨香裹着旧纸的温软气息,漫过整条巷子。

店主是个年近七旬的盲眼老人,街坊都叫他盲翁。他无儿无女,守着这间祖辈留下的小店三十年,双目失明,却有一项惊世骇俗的绝技——不用看字,只用鼻子闻文稿的墨香,就能辨出文章优劣、作者心性,甚至能断文场祸福。

这绝技,像极了《聊斋志异》里的司文郎盲僧,以鼻代目,评点天下文章,戳破科场昏聩。

江城的文人墨客、学子考生,都曾慕名而来,有人信,有人疑,可盲翁从未失算。

高二学生林砚,是旧书店的常客。

他出身寒门,父母是菜市场的小贩,挤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却自幼酷爱文学,文笔清绝,是学校里公认的才子。他的梦想,是拿下全国中学生“凌云文学大赛”的金奖——金奖得主能直接保送北大中文系,是他跳出寒门的唯一出路。

这天傍晚,林砚攥着自己反复修改的决赛初稿,推开了闻墨旧书店的门。

店里光线昏暗,盲翁坐在藤椅上,指尖轻轻摩挲着一本泛黄的线装书,耳朵微动,便精准辨出来人:“是小林吧?今日带了文稿来?”

“盲翁爷爷。”林砚腼腆点头,将打印好的文稿递过去,“我要参加凌云大赛,这是决赛的稿子,您帮我闻闻……”

盲翁接过文稿,没有睁眼,将纸页凑到鼻尖,轻轻一嗅。

不过三秒,老人枯瘦的脸上绽开笑意,连连点头:“好!好!文气清灵如泉,墨香醇厚似玉,字字藏真心,句句见风骨,是上等的好文!这文章若是上了赛场,必是拔得头筹的佳作!”

林砚心头一喜,脸颊涨得通红:“真的吗?可我听说,这次大赛的冠军,早就内定了……”

他口中的内定之人,是江城首富的儿子赵天宇。

赵天宇是出了名的学渣,作文通篇大白话,错字连篇,却仗着父亲是凌云大赛的顶级赞助商,赛前就放话:“金奖非我莫属,北大保送稳了。寒门小子再努力,也抵不过我家的钱。”

盲翁闻言,脸上的笑意瞬间敛去,眉头紧锁:“哦?那你把那赵天宇的文章,寻一篇来我闻闻。”

林砚恰好有赵天宇前些天发在朋友圈的初赛作文,是找人代笔的拙劣之作,他立刻翻出手机,打印出来递给盲翁。

盲翁将文稿凑到鼻尖,只嗅了一口,突然脸色煞白,捂住鼻子连连后退,弯腰剧烈咳嗽,甚至泛起干呕:“浊!臭!秽气冲天!墨香里全是铜臭、骄气、虚浮之味,如同粪墙朽木,一字不通,一文不值!”

店内的空气仿佛都凝滞了。

盲翁喘着气,沉声道:“小林,你记着。文场如考场,文心见人心。你的文是清的,他的文是浊的。可如今的文场,最怕的不是文章不好,是执秤的人眼盲心瞎,把浊的当成宝,把清的踩在脚下。”

林砚攥紧拳头,心底又燃又慌。

他信盲翁的绝技,可他更懂资本的力量。这场关乎命运的文学大赛,真的能凭文章定胜负吗?

盲翁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轻声道:“若真到了乾坤颠倒那日,老夫拼了这把老骨头,也要为你鸣不平。司文郎判文,只认文心,不认权势。”

林砚不知道,盲翁口中的司文郎,不只是聊斋里的传说。

三十年前,盲翁也曾是文坛新星,因揭露文场黑幕被人陷害,双目失明,从此隐于旧店,以鼻闻文,守着最后一点文场正义。

而他更不知道,书店角落那本封尘的《聊斋志异》里,藏着一个助他破局的灵魂。

第二章书魂相助,鬼才传文心

当晚,林砚留在旧书店整理书籍,直到深夜。

暴雨突至,豆大的雨点砸在窗棂上,店内只剩一盏小灯,昏黄摇曳。

林砚拿起那本盲翁常看的《聊斋志异·司文郎》,刚翻开一页,指尖突然传来一阵冰凉的触感,书页无风自动,一道清瘦的虚影,从书里缓缓浮了出来。

那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穿着旧款的校服,面色苍白,眼神却清亮如星,周身裹着淡淡的墨香,是个文魂。

林砚吓得后退一步,差点摔倒。

“别怕,我不会害你。”青年的声音轻软,带着书卷气,“我叫宋琛,十年前凌云大赛的参赛选手,和你一样,是寒门才子,文笔绝佳,却被赵天宇的父亲用权势黑幕顶替金奖,含恨而死。魂魄附在这本书里,等一个能为文场正名的人。”

林砚瞪大了眼睛,惊得说不出话。

聊斋里的宋生鬼魂助王平子,竟在现代真的上演了。

宋琛飘到他身边,看着桌上的文稿,眼底泛起柔光:“你的文章,我刚才听盲翁说了,是真的好。可赵天宇买通了所有评委,还找了顶尖的枪手代笔决赛稿,你单凭文笔,赢不了这场黑幕。”

“那我该怎么办?”林砚的声音带着哽咽,“我努力了十几年,就为了这次机会……”

“我帮你。”宋琛坚定地说,“我死之前,是全省文学竞赛的三连冠,深谙大赛的评分规则,更懂如何写出直击人心、无可挑剔的文章。我把毕生的文笔、立意、技巧都教给你,让你的文章,好到他们无法篡改,好到全网公认,好到黑幕都遮不住!”

从此,宋琛成了林砚的“文魂老师”。

每一个深夜,闻墨旧书店里,宋琛都附在书边,一字一句教林砚打磨文章:立意要深,要贴合时代,要藏真心;文笔要精,要删繁就简,要弃浮华;格局要大,要跳出小我,要怀苍生。

林砚本就天赋异禀,经宋琛点拨,文笔更是突飞猛进,文章里的文气愈发清灵厚重,连盲翁闻后都惊叹:“已是满分之文,无可挑剔!”

而赵天宇那边,正春风得意。

他花十万块找了省作协的副主席做枪手,写了一篇辞藻华丽、空洞无物的决赛稿,又给五位评委每人送了二十万红包,拍着胸脯保证:“这次金奖,我拿定了!”

他偶遇林砚,看着林砚手里的文稿,嗤笑一声,满脸傲慢:“寒门小子,别白费力气了。文场不是靠文笔,是靠背景。你写得再好,也是给我陪跑的命。”

林砚攥紧拳头,没有反驳。

他知道,口舌之争无用,文章自会证明一切。

盲翁闻了赵天宇的枪手稿,依旧是满脸嫌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墨香里全是刻意雕琢的虚浮气,没有半分真心,连你初稿的万分之一都不及。”

宋琛则冷声道:“等着吧,决赛放榜那日,我要让所有黑幕,都曝在阳光底下。”

一场文场的正邪对决,悄然拉开帷幕。

清与浊,真与假,才与势,终将在凌云大赛的决赛场上,正面碰撞。

第三章决赛争锋,文气分高下

凌云文学大赛决赛,在江城大剧院举行。

全省上千名参赛选手,最终只有二十人进入决赛,林砚和赵天宇赫然在列。

现场座无虚席,评委、媒体、家长、学子,将大厅挤得水泄不通。大赛全程直播,全网数百万观众在线观看,金奖保送北大的名额,牵动着所有人的心。

决赛规则:现场命题,现场写作,九十分钟交稿,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命题一出,全场哗然——《文心与时代》。

这是一个极考验心性、格局、文笔的题目,空有辞藻、没有真心的文章,根本无法出彩。

赵天宇拿到题目,脸色瞬间变了。

枪手提前给他准备的稿子,全是风花雪月、空洞辞藻,根本套不上这个题目。他慌了神,握着笔的手不停发抖,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能硬着头皮,把枪手教的句子东拼西凑,写得乱七八糟。

而林砚,拿到题目后,眼底泛起光芒。

宋琛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写你的真心,写寒门学子的坚守,写文学对时代的意义,写文心不染尘的初心。”

林砚提笔,笔尖在纸上疾走,墨香四溢。

他写自己在出租屋里挑灯夜读,写父母在菜市场辛苦谋生却支持他的文学梦,写盲翁闻文的坚守,写宋琛魂归文场的执念,写文学不该被资本裹挟,写文心永远是时代的光。

字字真心,句句赤诚,文气贯通,落笔生花。

九十分钟转瞬即逝,所有选手交稿。

评委们拿到文稿,开始匿名打分。

按照规则,文稿隐去姓名,只看文章优劣,公平公正。

可五位评委拿到林砚的文章,刚看两行,就相视一眼,眼底露出难色。

文章太好,好到无可挑剔,可他们收了赵天宇的钱,只能昧着良心打低分。

而拿到赵天宇拼凑的烂文,他们只能硬着头皮,打高分。

现场的观众看着直播,议论纷纷:

“那个穿白衬衫的少年(林砚),写的时候眼神都在发光,文章肯定好!”

“赵天宇抓耳挠腮的,一看就不会写,内定的吧?”

“盲翁之前说过,林砚的文清,赵天宇的文浊,看评委怎么打!”

打分结束,主持人拿着成绩单,走上舞台。

全场瞬间安静,数百万网友盯着屏幕,等待最终结果。

“现在,我宣布凌云文学大赛决赛成绩!”

主持人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遍全场:

“金奖获得者——赵天宇!保送北京大学中文系!”

“银奖获得者——……”

后面的名字,林砚已经听不清了。

他站在舞台角落,浑身冰凉,如坠冰窟。

他的名字,连铜奖都没有,直接名落孙山。

乾坤颠倒,黑白混淆。

最好的文章落榜,最差的文章拿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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