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红枣粥里的偏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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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她说得很慢。
不是因为斟酌字句。是因为每个字都得从嗓子眼里硬挤出来。
贺连霄一笔一画写完,把纸推到她面前。
朱珠低头看了一遍。字迹工工整整,一个涂改都没有。
她用左手在落款处签了自己的名字。笔画歪歪扭扭,跟小学生写的一样。
“日期。”贺连霄说。
她添上了日期。
第二天一早,朱珠抱着岁安去方嫂子家接岁宁。
方嫂子正在院子里晾衣服,岁宁坐在门槛上啃一块磨牙的干馒头片,口水流了一下巴。
“嫂子,帮我誊一份。”朱珠把信和一张空白的公文纸递过去。
方嫂子接过去,站在晾衣绳底下看了一遍。
她看到最后那句“断绝父女关系”的时候,晾衣服的手停了。
她抬头看了朱珠一眼,什么都没问。
“进屋写。”
方嫂子用钢笔把信一字不差地抄了一遍,字比贺连霄的还工整。她把抄件折好递给朱珠,原件用信封装了,封口糊上浆糊。
“信我让老秦托营部的邮差今天就寄。留底的你自己收好。”
朱珠把抄件塞进棉袄内兜里,贴着胸口。
“嫂子,下午我请半天假。”
“去吧。”方嫂子蹲下身把岁宁嘴角的口水擦了擦,“两个崽子搁我这儿。”
下午两点,朱珠跟秦指导员打了招呼,一个人往驻地后头走。
家属院后面是一道缓坡,爬上去就是一片光秃秃的戈壁。没有树,没有草,只有风化的碎石和干裂的黄土。再远处是祁连山的轮廓,灰蒙蒙的,天和山之间分不出界线。
她在坡顶找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下来。
风很大。棉袄领子灌满了土腥气。
她坐在那儿,两只手揣在袖子里,眼睛盯着面前的戈壁滩。
脑子里冒出来的不是自己的记忆,是原主的。
穿书过来之后,原主的那些记忆就像泡在水里的旧报纸,大部分都泡烂了,偶尔翻出来几页还能看清字的。
有一页特别清楚。
原主十二岁那年,继母过生日,朱正元把原主亲妈留下的一对金镯子拿出去卖了,买了一件毛呢大衣给继母。
原主跑到朱正元跟前哭,说那是我妈的东西。
朱正元扇了她一巴掌。
“你妈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你妈人都没了,留这些破烂有什么用?”
那巴掌扇在左脸上,原主捂着脸蹲在墙角哭了半个钟头,朱雪路过的时候看了一眼,嘴角往上撇了撇,端着盘子进了堂屋吃蛋糕。
朱珠——猪仙朱珠,活了几百年,在天庭见过仙人勾心,在凡间见过妖魔吃人,在地府见过轮回里那些烧不完的冤债。
薄凉的人,她见得太多了。
但投成了人身,揣着原主的记忆过日子,才真正懂了一件事——
血缘这根线,不是谁都配牵的。
有些人生了你,不过是完成了一桩交易。你是他的货,不是他的孩子。货值钱的时候搂在怀里,不值钱了就卖了换钱。
朱正元想要那把桃夭梳。
他以为梳子里藏着朱家最后一笔被抄没前转移出来的钱财。
他猜对了一半。梳子里确实有东西。
乾坤空间,灵泉,前世今生全部的底牌。
但跟朱正元没有一文钱的关系。
那是她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