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杯熱可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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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杯熱可可
一
沈星辭約江予安在一家日料店見面,周六中午,朝陽大悅城。
距離上次跟顧行之在咖啡館碰面已經過了三天。這三天裏,她做了兩件事:讓林小鹿去約周敏的課,同時把秦婉、周敏、林佳慧三個名字跟雲帆壹號LP名單逐一比對。比對的結果她記在筆記本上,還沒有跟任何人同步——今天跟江予安見面是其中一步。
選日料是因為安靜。比起咖啡館——人來人往、鄰桌聊天都聽得見——日料店的吧臺座位天然隔斷了社交距離。她需要跟江予安聊的,不是能被人聽到的那種。
江予安到的時候比約定時間早了十分鐘。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針織開衫,頭發紮了一個低馬尾,素顏,嘴唇沒有血色。眼下的黑眼圈比沈星辭上次見她時深了一圈——大概這幾天都沒怎麽睡好。
坐。沈星辭朝對面的位置擡了擡下巴。
江予安坐下來,把包放在腿上,兩只手疊在桌面上。沈星辭注意到她的指甲剪得很短,食指的指甲邊緣有一圈乾裂的倒刺。一個三十一歲、月薪四萬、職業體面的女人,在六天之內變成了這個樣子。
懷孕的反應。
不是因為孕吐,是因為精神狀态。一個人知道自己懷了一個不值得信任的人的孩子時,身體比大腦反應更快。
你先吃東西。沈星辭把菜單推過去,點你想吃的,今天我請。
我沒有胃口。
沒有胃口也得吃。你現在是一個人吃兩個人的飯。
這句話不算溫柔,但江予安還是接過了菜單,翻了翻,最後點了一份三文魚定食。
沈星辭點了一份鳗魚飯。等菜的時候,她沒有急着開口。有些人需要先在沉默裏找到開口的力氣。
三文魚定食端上來之後,江予安用筷子戳了一塊三文魚,放在嘴裏嚼了很久,像是在跟那塊魚較勁。
沈姐。
嗯。
我想了很多天,還是決定告訴你——我打算把孩子打掉。
沈星辭沒有立刻接話。
我做不到。江予安的聲音很輕,筷子停在半空中,我一個人養不了,我不能讓他知道——如果他知道了,他會用這個孩子綁我一輩子。我了解他,他會的。
你不需要做這個決定。沈星辭說,至少現在不需要。
為什麽?
因為你現在做的任何決定,都是在情緒最高點做的。不是因為你冷靜,是因為你吓到了。等你不怕了再想,想清楚再做。
江予安沒有反駁,低頭繼續吃三文魚。
沈星辭也沒有繼續這個話題。她今天來找江予安不是為了讨論孩子的問題——那是江予安自己的事,任何人都不能替她做主。她來的目的是另一件事。
江予安,我需要你幫我确認一些信息。
什麽信息?
上一次你說賀明遠的手機上有個卡通兔子頭像的號,發了一段關于孕檢的對話。你還記得那個號的微信號或者手機號嗎?
我說過了,沒來得及看。
那你能不能再想一下——那個頭像是什麽樣子的卡通兔子?白色還是粉色?有沒有戴什麽配飾?
江予安皺了皺眉,似乎在努力回憶。
……白色的,圓臉,耳朵上系了一個蝴蝶結。
白色圓臉兔子,耳朵上系蝴蝶結。這個描述不算特別獨特,但如果在微信頭像裏搜索——
你能不能幫我一個忙?沈星辭拿出手機,打開微信,下次賀明遠的手機落在旁邊的時候,你看一下那個號的朋友圈。不需要點進去看,只要打開聊天界面,點那個頭像——如果對方的朋友圈有封面圖,會直接顯示出來。截一張圖就行。
你要找那個人是誰?
我要知道有多少個女人因為你而懷孕了。
江予安拿筷子的手抖了一下。
除了你,至少還有一個。沈星辭說,那個卡通兔子頭像的號,發的內容是孕檢相關的。如果那個人也懷了——那就不是偶然,是賀明遠根本不在乎避孕。
江予安沉默了很久。筷子戳在米飯裏,戳了三下。
我知道了。
她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沈星辭不催她——逼一個已經承受極限的人去做她不想做的事,跟賀明遠有什麽區別。
這頓飯吃得很安靜。
結賬的時候,江予安突然說了句:沈姐,你說賀明遠知不知道我懷孕了?
從你說的情況來看,不知道。
如果他知道了……他會怎麽做?
沈星辭把小票折好放進口袋,想了想,說了實話:兩種可能。第一,他會進入危機處理模式,排查誰知道了這件事,然後給你更多的安全感——更多陪伴、更多承諾、更多我只愛你一個。第二,他會反過來用這件事綁住你——我們有孩子了,我們不能分開。
兩種都很可怕。江予安的聲音幾乎是氣聲。
所以你先不要告訴他。
沈星辭推開日料店的門,陽光晃了一下眼睛。江予安跟在她身後,兩個人一前一後走了十幾步,到了大悅城的扶梯口。
我送你回去吧。沈星辭說。
不用,我自己打車就行。江予安擡起頭看了她一眼,沈姐,謝謝你。
沈星辭沒說不客氣。這種時候說不客氣太輕了。
她目送江予安上了出租車,然後站在原地看了一會兒車尾燈消失在車流裏。
手機震了。
唐薇的消息:星辭,今晚有空嗎?方遠舟集團的法務部給我發了一封律師函。你最好來看一下。
沈星辭盯着屏幕上的律師函三個字,心跳快了半拍。
她才剛開始查方遠舟——三天而已。律師函就到了。
二
唐薇的辦公室在國貿三期,四十七層,能俯瞰半個CBD。
沈星辭到的時候唐薇正坐在辦公桌後面,面前放着一封A4大小的信件,信封上印着遠山集團法務部的字樣。唐薇戴着一副金絲邊框眼鏡——她不近視,這副眼鏡是她認真模式的開關。戴上眼鏡的唐薇跟平時判若兩人,平時是嗯好的行可以的,戴上眼鏡就變成了你确定你有證據嗎。
坐。唐薇頭也沒擡,手指點着信紙,你自己看。
沈星辭拿起來看了一遍。
律師函的內容很短,核心意思就一個:遠山集團注意到有人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搜集、整理該公司及關聯企業的人員和工商信息,涉嫌侵犯商業秘密。函件要求相關人員立即停止一切調查行為,否則将采取法律行動。
落款是遠山集團法務部,日期是三天前。
三天前。唐薇終于擡起頭,摘下眼鏡,這封信是三天前發出的,走的是挂號信,所以今天才到我手上。寄給誰的?寄給我。
寄給你?
對。不是寄給你的工作室,是寄給我個人的——寄到了我們律所。信封上的收件人寫的是唐薇律師。
沈星辭把信放下。
寄給唐薇,不寄給沈星辭。這個選擇本身就包含了信息——發函的人知道唐薇跟她的關系,而且選擇了繞過工作室、直接向律師施壓的路徑。律師收到律師函,不管有沒有法律依據,執業規範要求必須正式對待。
他們怎麽知道我們之間有聯系?
兩種可能。唐薇重新戴上眼鏡,聲音恢複了那種冷靜但銳利的節奏,第一,他們查過你的工作室注冊信息,發現沒有法務關聯,而我的律所在業內公開可查。第二——寄給我比寄給你更有技術上的好處。
什麽好處?
你是個人工作室,沒有專職法務。律師函寄到你手上,你怎麽處理都行——可以回函、可以無視、可以發朋友圈罵。但寄到我手上就不一樣了。我是執業律師,收到律師函之後必須在律所內部做歸檔處理,如果将來涉及訴訟,這些歸檔記錄可以被法庭調取。
沈星辭眯了一下眼。
也就是說——他們寄給我,不是為了讓收到函的人害怕,而是為了在法律程序上留下一道痕跡。如果将來我們真的對薄公堂,他們可以說我們早就通過正式渠道通知過對方律師。
這是一封預先留痕的函。唐薇用鏡腿敲了一下桌面,發函的人不是法務部的普通職員,是懂訴訟策略的人。
沈星辭靠在椅背上,盯着那封信看了幾秒。
函本身成立嗎?
不成立。公開渠道的工商信息不屬于商業秘密,搜集公開信息更不構成侵權。但如果他們在函裏寫的商業秘密包含了某些非公開信息——比如你沒告訴我你查了什麽。
我只查了天眼查和企查查上的公開信息。
那就不成立。唐薇把眼鏡摘下來,在手指間轉了一圈,但函本身的成立與否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們在試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