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回 陳王換車石命懸,将軍留張閃識人(2 / 2)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胡擒是自己最能信任的人了。于是閃見胡擒,也不廢話,說了三點——其一,上元節時确有龍王顯形,親口說了她眼珠的奇異之處,但她有自信,相比玄之又玄的眼珠子,張閃此人更加有用。
其二,她年歲早可以嫁人,但她不願嫁人,否則白學了多年知識與武功。
其三,她并非效忠菡,而是對方看好自己,她便盡力而已。若陳君願留她用,她也盡心盡力。
“閃得人重用與信任,必然盡力。這是娘教給閃的。”
胡擒問道:“你娘在申還是陳?”
“娘在天際,時刻看張閃言行,也護着閃。”
胡擒失笑。“那你娘不曾教你忠于申國?”
“昔有孔夫子周游列國,申既不需要閃,閃亦可擇木而栖。”
胡擒笑道:“小妮子敢将自己與夫子相比!”
“雖說閃沒這意思,但龍王顯身,說我眼珠是天上寶物;我在山中居住十餘載,與天地為伴而不死,焉知不是天降大任,如何比不得?”
胡擒啞然。他是武夫,打起仗來不要命,但此時看着眼前綠眼女子,倒有點心裏發毛。這人看着平和,但有種不怕死的瘋勁兒。
張閃定定地看向對方時,眼中碧色的光如同鋒刃。“若陳王和将軍不肯留,閃就只能走,直到找到容身之處。但閃敢說,無論閃走到哪裏,都将是陳國威脅。”
胡擒最終向公子蹊要了張閃。他英勇果敢,願效忠新王,頗受新王賞識,因此說的話也有分量。
他原話是“将張閃扔到軍中試試,若不行,随時丢出去”。
新上任的司馬重聶看着正兒八經文質彬彬,實則折磨人的手段了得,這是後話,暫且不提。且說公子蹊問他的意思,重聶只說:“若為蕭王故,則不必費我陳國将才。”
蹊又問大将軍吳廖,吳廖的武夫脾氣上來,道:“讓我和她打一架,贏了就讓她入列!”
二人還真比試了一番。張閃打過瘋狗,戰過癫人,到目前為止,除了把雲風拉來比試,其餘人她還真不怕。
吳廖沒想到張閃真這麽大膽,開始還收着力,但漸漸竟敗下陣來,逐漸不敵張閃,用了全力,卻還是被張閃的劍抵住了脖子。
雲風下逢生崖時,阿閃就知道,她能教自己和天鬥的功夫。吳廖等人習武,不過學的凡人打仗争鬥的功夫,自然無法相比,因此張閃也沒什麽波動。
陳王看得開心,連連叫好道:“從前時運不濟,都不見将軍神态如此落魄,沒想到還有今日,被女兒家按着打!”
吳廖被激,反手肘擊阿閃面部,随機掣出袖刀,向阿閃左眼捅去。
這一下卯足了力氣,奔着取眼珠子去的,又快又狠。閃慌忙向右後躲閃,左臂猛地一環,勒住吳廖脖子,手中劍卻丢了——若還拿着劍,此刻已捅進了吳廖後腰,恐怕他小命不保。
重聶在旁不動聲色看了許久,向陳王蹊道:“王上,請許臣處置。”
蹊正看得開心,大手一揮道:“你來,你來。”
“張閃殺了吳将軍,就可入我陳行伍。”
蹊也沒想到他如此說,瞪圓雙目看重聶。吳廖更加震驚,一時忘了生氣。
衆人無不驚異,惟有重聶和張閃淡定如常。閃放開吳廖,向這位陳國上将軍行禮道:“戰場上不分老幼,小輩多有得罪,請将軍毋忘心裏去。”
然後,張閃向陳王方向道:“以大将人命換我留下的機會,這樣的生意聽起來太不公平,閃不得不懷疑有詐,因此不能為。”
重聶輕輕笑了。
“那我還不讓你留下呢?”
“閃能否留,是陳王與吳将軍定奪,仿佛與司馬不相乾。”
句句言辭,不卑不亢,還頗有道理。
就在各人都因為張閃的話安靜了時,吳廖卻猛地沖上去,直奔重聶而去,大叫道:“你是哪來的雜種,我陪主公落魄奔波時,你還啃泥呢!”
旁邊侍從趕忙護住陳王,眼看刀就到耳邊了,重聶躲都不躲。
刀停到額頭尺寸處,重聶微笑道:“方才是吾莽撞,不過戲言爾。這多人在場,斷不會教她傷了将軍。可将軍拿刀而近陳王,實屬不該。”
吳廖氣得只喘氣。
蹊也不快——他大叫着陪自己落魄,這不是當衆給君王難堪!?陳王不考慮吳廖就是這樣性子;刺一旦種下,便得拔出,此是後話。
張閃目睹鬧劇,心想的是,這司馬和菡真像,都是心機深沉之人。
胡擒忙道:“原是臣看重張閃,不想鬧得司馬與上将軍有誤會,是臣不是,願領罰!”
崇煦也上前道:“主公需救白國民衆,不如就讓澄霁姑娘随行,也好再試她一試。”
就這樣,不提吳廖和重聶的龃龉,只說張閃随陳軍來至白地,越走離申越近,一路景色,令閃恍惚。
她依舊男人裝扮,蒙住左眼。張閃自思,上回在申國,至少能以女兒身行走,再小時,至少眼珠能漏在外面。
總有一天,她要大大方方地活,不遮着眼,不避着人。張閃暗下決心。
閃腳快,是隊中急先鋒,先行至渭水下游處。忽見一人踉跄前行,跌跌撞撞,鞋沒一只,很是狼狽。
張閃與胡擒說了,下馬救人。那人非常緊張,甩開張閃手臂就跑,還掏出衣襟中匕首刺她。
匕首的刀柄花紋繁複,一下就喚起閃的記憶。她抓住發瘋的人,撩開他糊了一臉的髒亂長發,果然見到熟悉的臉。
“閃竟有幸他鄉遇故知。”閃緊緊捏着他手臂。
車石也不裝瘋了,因為他也看清了張閃的臉。如今情勢和從前對調,他的命,忽然就被塞在張閃手裏了。
預知張閃如何辦,下回分解。